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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总结
二00五年,法工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常委会年初工作部署,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着眼点,深入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根据人大党组提出的“以质量振兴工作,促进监督进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项人大法制工作。
一、以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人大机关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批重点单位。一年来,我委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本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本委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还组织本委人员系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文件。本委党员都自觉地撰写了四篇以上的学习心得和三万多字的读书笔记。通过学习教育,本委党员充分认识到,要为共产主义奋斗必须从本职工作做起,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必须在本职工作中体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本职工作中苦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在本职工作中发挥。作为法工委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履职,突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际效果,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为我县构建“山清水秀、业兴民富、诚信文明的新型山区县”,把**建设成海峡西岸经济区西部重镇,努力建设平安**,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是人大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奋斗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本委全体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的洗礼,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了宗旨意识,深刻认识到法制委要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必须做到:一是要完善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二是要提高监督质量,实现有效监督;三是要改善监督条件,优化监督环境;四是要发挥人大监督优势,促进司法公正;六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优化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2、认真学习、领会中央九号文件精神,明确法制委的工作思路今年五月份,中共中央九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的精神上来,根据常委会安排,我委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根据中央九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晰了法制委的工作思路。
二、与时俱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完善、规范司法监督,起草《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委主动起草了《长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草案),并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市率先出台并开始施行。《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案件监督的重点必须放在带全局性、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经人大监督后,整改工作不到位,事情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上;放在违法办案、办案不公、执法为严、久拖不决、影响广泛的重大司法个案上。《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的出台同时也为常委会在实施司法监督中明确了具体监督见容和监督程序。
2、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为总结推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消防大队“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全面推进我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构建“山青水秀、业兴民富、诚信文明”的新型山区县,创建“平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快速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我委牵头组织召开了有39个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领导参加的“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县工商局局长***介绍了“执法为民,建设勤政高效服务型工商”的经验和做法。县国土资源局和公安消防大队的领导也作了经验介绍。通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进一步增强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意识。
三、依法履职、注重监督实效关爱弱势群体,督促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关心、了解我县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等
2、健全信访制度,全面落实四个100%
办理司法类信访件是法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委认真学习贯彻盛华仁副委员长提出的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5句话20个字”原则和“四个100%”的工作目标,把办理信访件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愿,自觉地把本委的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和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职责,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心竭力化解信访人的各种疑问。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汇报等形式,采用交办、督办等办法,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2005年,我委进一步规范、健全了人大信访工作,明确信访工作的性质,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登记、交办有落实、事后有回音(即:四个百分百)。从5月份开始我委还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件交办反馈单和明确了办理期限。我委接待来访340余人次,受理来信120余件,发出交办、督办函30 件,其中县法院16件,已反馈16件;县公安局12件,已反馈12件;县交通局1件,已反馈1件。
同时,我委还对省、市人大交办的4 件信访件认真深入调查落实办理,现已反馈4件。
3、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视察。
开展法制宣传是法工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为有效地贯彻县委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6月下旬以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各委室主任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四五”普法视察组分别对部分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部分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和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视察。视察组对各个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在普法工作中的闪光点、新举措加以推广如:县综治办在全省率先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并以之为载体,充分发挥其法制宣传、社情信息、民间纠纷调解、治安巡逻、“两劳”帮教等“五员”作用,据统计全县已选聘治安中心户长2180人,这支队伍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工商局将3.15投诉服务台和消费者协会、执法大队进行职能整合,实行“三位一体”,把普法、维权工作一个窗口对外,实现执法为民的经验等进行了大力推广。同时对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充分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为迎接省、市验收和"五五"普法启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密切配合各委室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完成了常委会交办的对法院拟任庭长、副庭长的考核和人民陪审员的考核选聘工作。
2、配合教科委开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第十次公祭客家母亲河活动、计划生育工作调研及档案法执法检查。
3、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森林法》执法检查,并提出 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民主法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完成三篇论文,其中一篇获二等奖,二篇获优秀奖。
5、召开了二次对口联系单位领导联席会议。
6、根据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对我县公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
7、根据常委会的分工和要求深入开展了联系代表工作。
8、完成了上级人大交办的“平安**”调研及 配合市人大评议组对市消防支队创人民满意支队在**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2006年,法制工作委员会要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按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九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重点,把忠实代表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各项监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按照这一基本工作思路,法制委2006年工作的要点是:抓好一个启动。明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为更好的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明年我们将具体地抓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年的各项工作;抓好二个学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县人大工作会议 精神及中共**省委、**市委、**县委分别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2006年我们将系统地对省、市、县的决定加以认真学习,努力做好人大法制工作。此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公务员法,我们还将带头学习好领会好公务员法;抓好三个落实。一是抓好《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落实好县政府出台的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抓好对口联系单位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认真开展代表联系工作;完成常委会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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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XX年工作总结
XX年,法工委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常委会年初工作部署,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员先进性这个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着眼点,深入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根据人大党组提出的“以质量振兴工作,促进监督进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项人大法制工作。
一、以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1、认真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
人大机关是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批重点单位。一年来,我委把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本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本委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还组织本委人员系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党章、《保持*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文件。本委党员都自觉地撰写了四篇以上的学习心得和三万多字的读书笔记。通过学习教育,本委党员充分认识到,要为共产主义奋斗必须从本职工作做起,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必须在本职工作中体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本职工作中苦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在本职工作中发挥。作为法工委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履职,突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际效果,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为我县构建“山清水秀、业兴民富、诚信文明的新型山区县”,把**建设成海峡西岸经济区西部重镇,努力建设平安**,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是人大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奋斗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本委全体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的洗礼,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了宗旨意识,深刻认识到法制委要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必须做到:一是要完善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二是要提高监督质量,实现有效监督;三是要改善监督条件,优化监督环境;四是要发挥人大监督优势,促进司法公正;六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优化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
2、认真学习、领会中央九号文件精神,明确法制委的工作思路今年五月份,*中央九号文件,转发了《*全国人大党组》。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的精神上来,根据常委会安排,我委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根据中央九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晰了法制委的工作思路。
二、与时俱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完善、规范司法监督,起草《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委主动起草了《长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草案),并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市率先出台并开始施行。《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案件监督的重点必须放在带全局性、根本性、倾向性的问题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经人大监督后,整改工作不到位,事情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上;放在违法办案、办案不公、执法为严、久拖不决、影响广泛的重大司法个案上。《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的出台同时也为常委会在实施司法监督中明确了具体监督见容和监督程序。
2、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为总结推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消防大队“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全面推进我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构建“山青水秀、业兴民富、诚信文明”的新型山区县,创建“平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快速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我委牵头组织召开了有39个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领导参加的“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县工商局局长***介绍了“执法为民,建设勤政高效服务型工商”的经验和做法。县国土资源局和公安消防大队的领导也作了经验介绍。通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现场会,进一步增强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意识。
三、依法履职、注重监督实效
1、关爱弱势群体,督促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关心、了解我县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委牵头组织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对我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五条修改完善建议。尤其是通过残疾人优惠政策兑现情况的检查和调研,发现我县现行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具体条款内容已不能很好适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有的条款已不再适用,需要删除;有的条款表达已不够准确,需要修改;有的需要增加新条款。调研中,除对现行优惠政策落实兑现情况进行检查外,对1998年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具体条款逐一进行征求意见。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从生活保障、社会环境、福利企业、劳动就业、生产经营、特殊教育、文化体育等七大项提出了删除、修改、充实、完善的建议(其中删除7条,修改21条,新增加31条),建议新修订的优惠政策条款得到了常委会的审议通过,并转县政府办理落实。县人民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转办文件的要求,认真研究已将新修订的残疾人优惠政策颁布实行。新修订的残疾人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早日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使残疾人真正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维护了社会稳定。此外,为了了解我县近年来农村敬老院、五保户的生活情况,今年11月底我委会同县民政局对*******等乡镇的敬老院进行了走访,使我们对全县五保老人的供养情况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2、健全信访制度,全面落实四个100%
办理司法类信访件是法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委认真学习贯彻盛华仁副委员长提出的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5句话20个字”原则和“四个100%”
的工作目标,把办理信访件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愿,自觉地把本委的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作为指导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和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职责,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心竭力化解信访人的各种疑问。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汇报等形式,采用交办、督办等办法,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XX年,我委进一步规范、健全了人大信访工作,明确信访工作的性质,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登记、交办有落实、事后有回音(即:四个百分百)。从5月份开始我委还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件交办反馈单和明确了办理期限。今年以来,我委接待来访340余人次,受理来信120余件,发出交办、督办函30 件,其中县法院16件,已反馈16件;县公安局12件,已反馈12件;县交通局1件,已反馈1件。
同时,我委还对省、市人大交办的4 件信访件认真深入调查落实办理,现已反馈4件。
3、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视察。
开展法制宣传是法工委的重要工作之一。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为有效地贯彻县委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6月下旬以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各委室主任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四五”普法视察组分别对部分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部分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和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视察。视察组对各个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在普法工作中的闪光点、新举措加以推广如:县综治办在全省率先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度,并以之为载体,充分发挥其法制宣传、社情信息、民间纠纷调解、治安巡逻、“两劳”帮教等“五员”作用,据统计全县已选聘治安中心户长2180人,这支队伍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工商局将3.15投诉服务台和消费者协会、执法大队进行职能整合,实行“三位一体”,把普法、维权工作一个窗口对外,实现执法为民的经验等进行了大力推广。同时对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充分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为迎接省、市验收和"五五"普法启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密切配合各委室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1、完成了常委会交办的对法院拟任庭长、副庭长的考核和人民陪审员的考核选聘工作。
2、配合教科委开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第十次公祭客家母亲河活动、计划生育工作调研及档案法执法检查。
3、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森林法》执法检查,并提出 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民主法制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完成三篇论文,其中一篇获二等奖,二篇获优秀奖。
5、召开了二次对口联系单位领导联席会议。
6、根据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对我县公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
7、根据常委会的分工和要求深入开展了联系代表工作。
8、完成了上级人大交办的“平安**”调研及配合市人大评议组对市消防支队创人民满意支队在**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XX年,法制工作委员会要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按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九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重点,把忠实代表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各项监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职能。按照这一基本工作思路,法制委XX年工作的要点是:抓好一个启动。明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为更好的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明年我们将具体地抓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年的各项工作;抓好二个学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县人大工作会议 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分别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XX年我们将系统地对省、市、县的决定加以认真学习,努力做好人大法制工作。此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公务员法,我们还将带头学习好领会好公务员法;抓好三个落实。一是抓好《司法案件监督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落实好县政府出台的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抓好对口联系单位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认真开展代表联系工作;完成常委会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XXX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总结
衔接,避免产生矛盾,确保法制统一。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时,就宅基地、林权作价入股等重要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并根据其回复意见认真修改。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本级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保证各种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和谐统一,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制统一。
三、坚持为民立法,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时代要求
坚持立法为民,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XXX的重要体现。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在法规审议中,注重把握合法与合理并重、效能与便民兼顾、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管理与服务相对应的原则,着力于处理好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市场机制与行政监管的关系,促进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如在修订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时,就兼顾购房者权益保护和计税统计需要,规定房屋销售应当同时载明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及其单价,且产生纠纷时以套内面积为准。在修订长江三峡水库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探索性地设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从单纯的行政许可转为引入市场机制。如在制定轨道交通条例时,对授权对象、授权大小、授权范围等方面从严把关,既授权轻轨集团公司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又限定授权于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运营秩序,处罚种类限定为警告和20—100元的小额罚款。总之,从制度设计上关注民生,体现民生,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
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地方立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实现好这一原则,必须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汲取人民智慧,吸收公众有序参与,从而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工作中,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法规草案上网、媒体刊登、立法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或建议;审议时,还邀请相关专工委、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管理相对人参加讨论,进一步体现立法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等功能。如在修订长江三峡水库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时,听取库区区县(自治县)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的意见和建议,将立法的触角深入到一线 ,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确保了法规制定的质量。
一年来,法制委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立法调研工作有待进一步做深做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和市人大代表法制工作小组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前的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XXX加速发展的需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和改进。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全委会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地方立法,围绕“314”总体部署、“五个XXX”建设、“缩差共富”、改善民生等重要工作,以促进XXX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职,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法规草案统一审议、法规清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地方性法规框架的健全和完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依法履行统一审议职责,确保立法任务顺利推进
(一)精心编制年度立法计划
根据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的立法工作任务和主任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XXX市地方性法规立项若干规定》提出的慎立多修、成熟优先、急需先立、立改废并举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法规立项专题协调论证会3次,起草编制并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XXX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按照计划安排,2011年审议上年结转的法规项目7件;新提请审议项目12件(制定3件,修订8件),批准制定1件;预备项目21件。
(二)认真履行法规草案统一审议职责
法制委坚持把“保证国家法律实施、促进XXX科学发展、规范约束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整合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规制定和统一审议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工作中,坚持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和增强可操作性,坚持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与规范行政权力相统一,确保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有效推进,从实际出发,防止因制度设计不合理而引发的社会问题,防止以立法固化不适当的部门利益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在工作安排上,坚持质量第一,统筹力量,重点抓好职工权益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森林防火、残疾人保障等促进“五个XXX”建设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规。在工作方式 上,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重视调查研究,注重沟通协调,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提案机关、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通过召开论证会、片区座谈会、两委办公会、法制委委员会等会议,听取修改意见或建议,找准、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特别是对执法主体权责确定、处罚范围幅度设置等焦点问题反复斟酌和论证权衡,确保权责设置科学合理,向常委会会议提交质量较高的法规草案文本。同时,还注重立法技术规范,力求达到用语精炼、表述准确、体例统一。
截止2011年12月底,组织召开法制委主任办公会议34次、调研论证会35次、法制委委员会议15次,统一审议法规草案52件次。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新制定轨道交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价格鉴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森林防火、残疾人保障等法规9件,修订义务教育、选举法实施细则、职工权益保障、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代表法实施细则、基层法律服务、归侨侨眷权益保护、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法规7件,批准制定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三)着力推动年度立法计划的实施
立法工作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好立法计划是做好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都非常重视2011年度立法计划的推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先后4次组织召开了立法工作推进会,反复强调有年度立法任务的有关专工委及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实际出发,编制好工作方案,对调研、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都要统筹考虑,做好衔接安排和落实,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法制委在推动年度立法计划实施中,一是按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对立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力量分配等进行部署安排,积极推动其实施。二是提前介入法规审议项目的研究,根据每次常委会会议安排,及时调查了解和掌握立法项目所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主要矛盾和争论焦点问题,反复协商交换意见,努力达成共识,推动审议项目的立法进程。三是加强与相关专工委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法规草案调研论证和审议的各个环节,重视听取、研究和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案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四是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沟通交流情况,协调推动年度立法计划的完成。
二、认真做好相关工 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
(一)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主动为代表参与立法活动服务
人大代表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督促的主要形式,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渠道。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法制委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2011年,经过多次沟通衔接、专题研究,法制委顺利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在具体办理工作中,委员会采取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实地调研、通过电话沟通和与代表直接见面等方式,详细征求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以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受到了代表的肯定和好评。5月,法制委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一年来共办理议案4件、建议4件、协办建议2件。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对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
同时,法制委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法制委工作的特点和法规审议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法制工作专业小组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做好 “五个XXX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的有关工作。如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为代表依法参与立法活动提供信息,做好服务与保障。一年来,召开法制专业代表小组座谈会2次,邀请代表参与审议、研究有关法规草案40余件次,先后有代表150多人次参加了立法活动,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
(二)依法进行备案审查工作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法制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主要采取逐一进行登记,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 关工作部门审查后汇总研究,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反馈报送单位的方式进行。一年来,共收到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市政府规章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5件。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委坚持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建立约束、监督和纠错的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并依法处理,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三)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
法规清理工作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的意见,法制委对现行有效的198件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进行了清理,同时对地方性法规中阻碍“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规定一并进行了清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对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向常委会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按照城乡统筹、机会均等、权利平等的原则,对妨碍“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建议。11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了《X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
(四)加强调研,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质量,法制委开展了立法技术规范、地方立法后评估质量评价体系、地方法制机构建设等课题调研,主要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和赴外省区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广泛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反复修改,目前,已完成了《XXX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地方立法后评估质量评价体系、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两大研究课题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力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法制委还参与了XXX市的各种法治建设活动。如参与了市纪委开展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参加了XXX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作为法律政策专项组组长单位开展了前期的相关工作。同时,还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结合立法调研参与监督工作,积极参加了有关“五个XXX”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统筹城乡、改善民生、缩差共富等方面的视察 、执法检查活动。此外,还承办了直辖市立法工作座谈会。
(五)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征集意见活动
参与国家立法活动,是把握立法动态、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方式。法制委按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分别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兵役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职业病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精神卫生法等7件法律修改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基层代表、有关单位等参加的座谈会4次,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媒体刊载等多种方式,分别征集到意见建议100余条,通过研究梳理,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和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对有关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其中部分意见被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吸收或采纳。
(六)做好法规宣传、编印等工作
一年来,法制委编印法规单行本2万多册;办理有关法规咨询和信访件30余件。另外,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日常的文件传阅、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能力
(一)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
一年来,法制委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如开展学习宪法、组织法、立法法等;组织学习中央、市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谈心得体会活动等;听取各类法制讲座;参加知识竞赛、唱读讲传、“三进三同”、“结穷亲”等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等等,进一步拓展了委员会同志们的知识面,加强了与基层、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团队精神,进一步提高了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法制委注意培养干部的实践工作经验,每年都推荐干部参加各种挂职锻炼、党校学习等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积极建章立制,落实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委员会工作程序,法制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5项内部工作制度,形成了信息报送、每周办公例会、工作联席会、委领导碰头会等制度,力求形成高质、高效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工作的需求。
(三)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法制委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认真 开展了“创先争优”、“一讲二评三公示”等活动,以此为“载体”,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工作理念。
主要体会
一年来,法制委在立法工作中,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凝心聚力,奋力进取,为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及民主法治建设进行一些尝试和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形成了一些共识。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委提出的每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服务中心,合理规划,严谨有序地开展立法工作。一是对市委提出的立法建议,及时启动立法程序,保证市委的战略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如根据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和要求,主动调整立法计划,积极参与《XXX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的起草研究和协调论证工作,并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常委会进行了一审。目前,我委正根据一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法规草案开展进一步的论证修改工作。二是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中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主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指示精神,确保立法工作平稳推进。
二、坚持依法立法,是人大法制机构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职责
2011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地方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以法制统一为原则,坚持地方性与开放性的统一。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作为地方立法的根本原则,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如修订的《XXX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涉及船舶、船员、港口、航道等10多部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委员会在统一审议时,注意与各种法律规范的
2005年县财政局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局的法制工作在上级法制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县财政地税2005年法制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宣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财政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2005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按照省市“四五”财政普法规划和全县“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财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际,认真贯彻《**县财政、地税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2001~2005年)规划》,同时根据总体规划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建立健全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县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税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法制科、法规法具体负责日常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财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为了完善对行政执法的评议和考核,又制订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二)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税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条例》作为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税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针对该县目前部门单位负责人在财经知识缺乏和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广播电视、财税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发放《条例》单行本、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财税网站在线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
在问题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二是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和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评议考核方法,再加上外部评议的力度不够,评议方式也不先进,评议范围和内容还处于较低层次,特别是财税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分解难度大。由于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格局的调整还没有完全到位,专业机构职能优化和行政执法岗责体系还在进一步的探索之中,再加上财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和干部执法水平个体差异等因素,都给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和过错责任追究带来许多困难。
四是过错追究方面存在一些不平衡影响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由于被追究责任的都是一线执法人员,都是基层的业务骨干,负责的工作繁重,恰恰是因为工作做得多,差错率也大,而一些工作简单比较轻闲的岗位或非执法岗位,反而不会受到追究。部分基层执法干部就会产生不平衡心理,造成部分干部不愿意承担重要的职责和责任,甚至希望调离执法岗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财税干部的执法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继续学习和贯彻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继续组织其他财税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使每一位财税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财税业务本领。
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开展调研,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同评优评先、干部任免、奖惩等制度相结合,保障各项目标的贯彻落实。
三是搞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一要利用现有的考核成果,如审计部门的审计、执法检查、各种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通过严格追错来推动执法的落实;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初步缓解执法责任制考核管理缺位的突出矛盾。三要继续加强外部评议,定期征求人大、机关单位、乡镇和纳税人对财税部门执法情况的意见,经常组织纳税人和服务对象对财税部门行政执法开展评议,置行政执法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