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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20

2008年县消协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像流水一去不复返,六个月一下子就过去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接下来非常有必要拟写半年度工作总结了,通过写工作总结可以有效提高工作能力。我们在写半年度的工作总结时需要注意哪些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2008年县消协上半年工作总结,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2008年上半年,XX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市消协的领导下,在县工商局指导下,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开展了消费教育、投诉受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大投诉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构建了和谐的消费氛围。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工作

(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上半年,共在各级媒体上刊播消费信息101篇,其中,国家级报纸2篇,国家级网站14篇;区级网站2篇;市级广播电台75篇,市电视台1篇,市级报纸4篇;县级电台3篇。

(二)做好消协简报的发送工作,消协简报作为社会各方面了解消协工作的窗口,在联系消协与各有关部门工作方面,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2008年上半年,共发送消协简报6期,1800份,主要形式有3·15工作动态、投诉聚焦、诚信风彩展示等,既宣传了消协工作,也宣传了诚信企业,使消协工作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5月12日,市消协、县消协开展了送《消法》进庙会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此次活动中,共设消费示图板13块,发放《消法》小册子2万份,接待消费者咨询257人次,受理投诉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

二、积极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提高调解率,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XX县消费者协会2008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件,成功调解19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163.00元,接待来访咨询124人次。投诉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件,占投诉总数的5%,与去年同期相等,主要商品是Mp4;家用机械类4件,占投诉总数的2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倍,主要商品是助力车;百货类3件,占投诉总数的15.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主要商品是日用杂品和服装鞋帽;农用生产资料类5件,占投诉总数的26%,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4.4%,主要商品是农机具;服务类6件,占投诉总数的32%,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0%,主要有对公用事业、房屋装修、其他服务的投诉。

2、2008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与2007年相比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消协“三站”的建立和消协开展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使大多数企业能自觉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使投诉在企业内部消化解决。

消协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调查取证,使调解工作做到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王家老太太过80岁生日,全村人都来祝贺,喜庆的氛围因在燃放烟花中把孙子炸伤了给全家人蒙上了阴影怎么也高兴不起来,4月9日,一肯中王某向XX消协投诉称,自已为给老母亲过生日,在天义某门市购买鞭炮烟花在晚上燃放,因烟花有质量问题将自已侄子炸伤,要求经销商赔偿,经销商认为是人为导致推托责任。消协调查发现,王某购买的烟花共7个品种,价值1930多元,于9日晚燃放时其中一个大礼花爆炸导致王某侄子左胳膊炸伤,椐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经销商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因此应当承担责任。最终经销商承担了王某侄子的医药费,王某表示满意。

天义镇某小区284?户居民群体投诉开发商违反合同规定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合同工本费的投诉案件,自4月28日以来,XX消协陆续收到小区居民投诉,称他们在该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收取了300元的有线电视入网费和250元的合同工本费,如果不交这两项费用就不给住房钥匙和合同文本,居民为了早日入住,大多数都交纳了这两项费用,但事后拿到购房合同才发现合同上规定电视入网费由开发商承担,并且合同不应收取工本费,认为这两项收费违反了购房合同的规定,要求退回所交费用,但开发商百般推诿,用种种理由搪塞,不予退款。经消协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对开发商讲明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开发商为284户居民退了所收费用合计156,200.00元。

三、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月,县工商局、县消协严查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消协根据消费者投诉食品主要是过期、“三无”产品的实际情况,及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过程中要看包装上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在购买到过期食品时要及时找商家退货或向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对食用过期食品造成危害的要及时入院治疗,并保留票据等相关证据。工商局、消协检查了全县45家超市、商店,查获超期变质食品5大类,30个品种,价值5万余元,并进行集中销毁。

四、实行农资“四项制度”,护农保丰收

3月底,消协配合县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实行“四项制度”,即:“进销台帐制?”就是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经营企业要建四本帐对农资的进货单位以及销售情况进行登记;“封样制”对企业经营的种子、化肥进行封样,企业、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如发现农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化验确定责任;“预先赔付制”根据企业信誉度拿出5000—10000元资金划入消协指定帐户,对农资侵权行为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赔偿;“回访制”消协和企业对农民田间进行不定期回访。通过开展“四项制度”护农保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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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工作总结(消协)


上半年工作总结(消协)


上半年,在区局、市消协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年主题活动,不断深化消费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加大食品行业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X?XX”活动形式多样,影响面大
(一)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点、监督员作用,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向维权最薄弱的农村地区倾斜。针对西部山区涉农投诉反映出的问题,X月上旬,我们会同工商、农业部门、宁溪、上郑、富山、屿头等乡镇消费维权监督站,在宁溪召开了有农资经营者、农户代表、消费维权监督员共XX多人参加的“X?XX护农”座谈会,区农技专家向经营户、农户代表进行农资知识培训、消协分会认真剖析了辖区近二年涉农消费投诉案例,并讲解了《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工商部门传达了当前各级政府护农有关文件精神,当地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消协组织多方配合为山区农资经营户、农户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农资经营户还在会上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以工商、消协主线,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点X个,提供咨询和服务XXX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当场受理投诉XX件,涉及金额X.X万元。
(三)以广播、报纸、电视等为载体,举办专题、专刊,宣传年主题。一是在台州商报举办特刊,公布黄岩区XXXX年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等内容。二是在广播电台举办X?XX会长答记者问,全面介绍年主题涵义、确定年主题依据,以及围绕年主题消协将要开展的工作。三是制作消费维权电视专题片在黄岩电视台播出,宣传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宣传农村放心示范店建设,宣传消费维权志愿者先进事迹。四是编印XXXX年主题宣传口号XX条,制作年主题宣传横幅XX余条,在城区主街道及乡镇、农村悬挂,并在移动网络发送年主题短信X万余条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
(四)“健康?维权”消费教育进一步深入社区、学校。我们在海棠、县前、山亭等社区刊出了年主题宣传专栏XX个版面,着重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消费教育。在澄江中心校消费教育基地,消协分会同志带领学生到超市、商场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现场指导学生掌握商品包装标识有关知识和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X月XX日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作了报道。
二、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消费指导体系建设
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全面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近几年来,区消协紧紧围绕年主题,点面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尤其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因地制宜,把消费教育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学校、延伸到农村。止目前,全区建立消费教育基地XX个,其中学校X个,社区X个,农村X个,老年大学X个。消费教育基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培训学员XXX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X万余份,编印《消费手册》X万余册,举办征文比赛X次,刊出宣传专栏XX余期,消费教育影响广泛,成效较为显著,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各级领导的好评(具体见附后材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参与检查,发布消费警示,加强消费指导
一是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百姓生命健康的经营行为,对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企业和产品坚决予以取缔查处。X月X日配合工商在市场蔬菜检测中,发现白菜咸菜有二氧化硫残留,根据这一线索,进行排查,掌握了白菜咸菜的储存地,经检测,冷库内的腌制商品均有二氧化硫残留,当场封存了白菜咸菜等腌制品XX吨。X月X、X日,配合工商部门紧急行动,在全区各主要超市、副食品市场全力“缉查”苏丹红一号,发现部分超市经销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当场查扣XX瓶“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和XX瓶“坛坛乡”牌剁辣椒。X月XX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中国消费报》等新闻媒体曝光了台州一些企业生产销售“毒奶瓶”事件后,区消协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被曝光生产“毒奶瓶”的黄岩××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查封,同时对全区XXX多家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超经营范围从事塑料杯制造加工的企业XX多家。二是及时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在查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发布警示,要求消费者如有选购涉及问题的产品,须立即停用,并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在“毒奶瓶”事件曝光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把查处的情况向媒体公布,并提示消费者对其产品进行召回。针对食品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消协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了“购买食品八看八注意”消费提示。
四、与有关行业协会合

上半年工作总结(消协)第2页

作,倡导诚信经营,共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需要经营者参与,需要行业自律。为此,上半年我们一是推出省消信单位黄岩百货有限公司加强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建设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的成功做法,在电视上宣传,并在消协召开的“消信单位”表彰会上介绍。二是与质监部门、食品行业协会配合,推出X家食品企业在全区发出诚信经营共建健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倡议,X月XX日,X家企业在城区新世纪广场组织了倡议活动,倡议书在媒体上刊登。三是与企业互动,关注老年、残疾弱势群体生命。X?XX期间,区消协组织省消信单位台州供水大厦到农村敬老院访贫问苦,给老人送去保暖棉被,并由特级厨师给老年烹制了一餐美味佳肴。此外,为保证农村消费者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商品,我们与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组织全区农资经营单位签订不销售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承诺书,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促进农资企业严格自律。
五、全面完成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X月下旬,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消费会议精神,努力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农村消费安全建设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至目前,全区XXX个行政村,已建立监督点XXX个,聘任监督员XXX个。监督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考核细则,加强对农村监督员工作指导。最近,区消协会同工商、移动公司开通黄岩“放心消费信息网”,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农村放心示范商店可以通过短信反馈消费有关信息(发送到XXXXXXXXX),也可拨打免费电话XXXXXX反映。农村监督网络建设在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上作用日益显现。如我区高桥街道消费维权监督站今年年初,成功调解了一起水泥质量不合格消费投诉,为五户农村建房户挽回经济损失X.XX万元。该监督站经常深入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商店和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上半年查获过期食品XX公斤,过期农资商品XX瓶。
六、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提高争议调解力度
今年截止X月XX日,区消共受理消费投诉XXX件,调处X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在调处案件中,我们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上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质量投诉,为病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成功调解了一起鞭炮炸伤眼睛致残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此外,还成功地调解了一批商品房质量投诉。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消协组织的合作,维护消费者权益。X月XX日,我区一消费者食用常州某企业生产的西洋参滋补液引起腹泻,我们当即与常州消协取得联系,在常州消协帮助下,厂方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给予消费者XXX元的经济补偿。X月中旬,上海一消费者在开启我区某企业生产的饮料时,不慎手被划破,接到投诉,我们立即与投诉人所在地的上海松江消委取得联系,经过两地消协组织的调解,生产厂者赔偿给消费者经济损失XXX元。

消保委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8年消保委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8年上半年,xx市消保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保委提出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新消费运动,结合xx实际,认真履行七项法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消费投诉2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3万元,其中涉案金额万元以上27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160次,围绕消费热点开展消费调查24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71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3万册,组织开展了“3.15”纪念活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以及新消费运动,发起了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的倡议活动,开展了抵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专项活动,为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编印《消费与责任》宣传折页。在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万份《消费与责任》等宣传折页,内容包括年主题相关宣传资料、新消费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连同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汽车消费abc》、购买地板、珠宝饰品指南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市消保委还在3.15期间公布了2007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房地产、餐饮、车辆、农资、旅游、美容美发多个方面的内容,并请了专家进行点评,案件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经营者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对消费者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开展“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按照中消协、省消保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中山广场开展大型“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36个单位26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期间,工商、质监、宁波检验检疫、交通等委员单位的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宁波电视台经济频道在活动现场开通服务热线,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跟踪报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市消保委还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消保委、委员单位、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60个,参加工作人员3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8万份,制作喷绘横幅250条,其中市本级发放资料2.26万份,现场接受咨询2329人次,受理投诉282件。
二、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特色明显
——举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为扩大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市消保委于3月6日举办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进行了探讨,来自政府和有关部门、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的代表作了精彩地论述。通过论坛与会各界代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达成多方共识,大家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运行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一项职能,也是企业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


任,消费者也应该树立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
——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市消保委于今年4—5月在象山、奉化分别举办了两期由本系统、商贸企业联络站共190余人参加的消费维权培训班。学习贯彻中消协制订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重点宣传良好企业在维护消费者利益时应承担的十条规范,同时安排了《合同法》、《消法》辅导以及处理投诉经验交流。培训班邀请了中消协商品与服务监督部任静主任、宁波大学法学院郑曙光教授授课,宁波市家具、建筑装饰、装饰材料、饭店、旅游、美容美发、黄金珠宝、饮用水、汽车流通、婚庆等10个行业协会(商会)的秘书长也到会参加了学习。由于课程设置合理,内容针对性强,上课教员的精心准备,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倡导新消费运动扎实有效
——发布消费警示。围绕新消费倡导的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如“节日购物要重质限量”、“使用过期商品隐患多”等,上半年全市消保委及时发布了71条消费警示,对于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反对落后的消费观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开展反对餐桌浪费的倡议活动。“餐桌浪费”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市消保委在2006年曾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餐桌浪费惊人。今年春节期间,市消保委继续关注此事,会同市饭店协会、市餐饮与烹饪协会先后走访了宁波一些较大饭店、餐饮店,发现餐桌浪费情况还是大有存在。为此,市消保委联合市饭店协会和市餐饮与烹饪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了的“文明消费,健康餐饮”的倡议书,提出了五点内容,一是树立理性、文明、绿色的消费理念;二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餐饮质量;三是重视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消费;四是实施科学点菜,剩菜打包;五是文明就餐,和谐消费。倡议内容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媒体朋友的支持,倡议书在报刊、电台和网站等登出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开展拥护限塑令,重提菜篮子活动。今年1月,宁波市消保委关注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生产超薄型塑料购物袋,并取消对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的做法。国务院的“限塑令”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得到社会各界肯定的同时,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限塑令”对经营者有利,对消费者不利。针对这样的情况市消保发表了观点:取消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的做法,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希望消费者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在购物时选择环保购物袋,尽量不用塑料袋;对于必须要用塑料袋的,能少用一只是一只;对于使用过的塑料袋,能利用的充分利用。为落实这一倡议活动,市消保委又于5月份组织了“送菜篮子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免费发放竹编菜篮子360只,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初见成效
——开展抵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活动。近年以来我市出现了部分餐饮店主动向顾客提供套装消毒餐具,每套收费1元。市消保委认为,收取餐具消毒费是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理由是: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餐饮企业应尽的责任。国家有明确规定:餐具是餐用过程中配套服务项目要收消毒费用涉嫌强制消费;消毒餐具数量少、成本高、产生的塑料包装影响环保是一种不科学的做法。尔后采取了措施进行制止:一是向发改委、卫生、贸易、工商等市消保委委员单位建议,要制止部分餐饮企业另行收取餐具消毒费行为,二是发动消保委系统开展抵制餐饮企业收取“套装餐具消毒费”活动,三是在媒体上表达消保委态度,敬告部分经营店停止收费行为,呼吁消费者抵制使用套装消毒餐具,对主动提供套装消毒餐具即使使用也可以拒绝买单。目前抵制另外收取餐具消毒费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市消保委将通过消费体验,媒体曝光,对不诚信餐饮店摘除“消信单位”称号等手段深入开展此项活动。
——组织酱油、食醋、黄酒产品质量比较试验。为了确保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放心使用调味品,市消保委对部分酱油、食醋、黄酒进行了产品质量比较试验。检测的样品由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我市大型集贸市场和大型超(来自)市购买


,分别选取酱油、食醋、黄酒等调味品各10个,产地涉及宁波、杭州、上海、绍兴、广州、佛山、山西、江苏等地,之后委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酱油的全氮、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菌落总数;黄酒的酒精度、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30个送检样品中,除一款酱油全氮含量不达标外,其余29个样品各项指标全部合格。市消保委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同时针对消费者调味品选购的盲区,提醒消费者购买酱油时要分清“佐餐”或“烹调”,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规范部分行业的订货合同。根据当前商品买卖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市消保委于今年5月会同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行业协会对家具、装饰材料、婚庆预订的买卖合同进行规范,内容涉及定金、违约金、产品交付和验收等10个项目。
五、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有新的进展
——重视消保委网络组织的建设。今年上半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了网络组织建设,北仑区消保委在行政村建立监督员多员合一制度,较好的解决了人员和工作的经费问题,镇海区消保委对网络组织人员重新进行确认,其他各地消保委也都有好的做法。
——强化对经营者的消费维权责任感教育。针对今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全市消保委在经营者中开展了扎扎实实的消费教育活动,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主动承担维权责任,努力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发生消费纠纷与消费者诚信友好处理,做到消费纠纷处理在经营场所内得到有效解决。
——县(市)区受理投诉与仲裁案件有所下降。由于各地积极推行了消费纠纷和解制度,使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使上交的消费纠纷减少。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50件,处理消费争议仲裁24起,与2007年同期相比,投诉总量减少了267起,下降率为10.9%,处理仲裁总量减少了37起,下降率为154.2%。
六、加强消保委自身队伍建设有新的举措
——推广投诉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消费投诉信息的管理,充分利用消费投诉信息指导消保工作,市消保委从去年开始着手对消费投诉信息管理软件的研发,并于年底试用运行。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秘书长、信息员工作会议,交流软件试用的情况,提出对软件的修改意见,针对监督站信息员普遍存在年龄较大使用计算机有困难的情况,采取集中录入和分散录入相结合的办法克服软件使用的问题。目前,该软件正在全市推广使用。
——制订目标制考核办法和工作职责规范。4月份,市消保委根据省消保委的考核要求,在参照二00七年度县(市)区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了《二00八年度县(市)区消保委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与此同时,今年还尝试制定了《二00八年度市消保委直属联络站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以及重新制定了《市消保委直属联络站工作职责规范》,以进一步加强直属联络站建设,规范直属联络站工作。
上半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半年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以及新消费运动的要求,按照市消保委的全年工作计划,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新消费运动。各地要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新消费运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二、加大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制度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组织在处理投诉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经营者的维权责任意识,要把绝大多数的消费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市消保委将出台小额消费


纠纷消保委先行赔偿制度,以提高处理投诉的效率。
三、继续推进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各地消保委要在上半年使用的基础上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按市消保委提出的考核要求及时填入应有数据,同时市消保委根据各地提出的建议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修改,提高信息系统的合理性,充分发挥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四、开展抵制套装消毒餐具收费行为。市消保委将深入开展此项活动,通过消费体验,媒体曝光,对不诚信餐饮店发出整改劝喻通知书、撤消“消信单位”称号、号召全市消费者予以抵制等手段,进一步制止餐饮企业另行收取餐具消毒费行为。
五、开展优质产品推荐活动。根据工商局、省消保委建设“6300工程”的的要求,下半年市消保委将开展向消费者推荐优质产品活动,通过活动,倡导诚信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六、开展消费调(来自)查和产品质量比较试验。下半年要开展两次调查,7月份组织一次对快递业服务情况的调查,9月份组织一次对农贸市场、大型商店、超市调味品质量情况的调查,同时安排一次豆制品质量比较试验。
七、做好一报一刊征订工作。中消协把征订《中国消费报》和《中国消费者杂志》确定为是消协的首先职能,各地也要提高认识做好这项工作,主要是要依靠社会力量来做好这项工作。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对《浙江消费》杂志的征订也很重视,要求监督员人手1份,要各地工商局或消保委出资做好这项工作
八、组织对县(市)区、直属联络站考核。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年底市消保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消保委,市消保委直属联络站完成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008年消保委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8年上半年,XX市消保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保委提出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新消费运动,结合XX实际,认真履行七项法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上半年共受理消费投诉2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3万元,其中涉案金额万元以上27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160次,围绕消费热点开展消费调查24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71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3万册,组织开展了“3.15”纪念活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以及新消费运动,发起了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的倡议活动,开展了抵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专项活动,为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编印《消费与责任》宣传折页。在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万份《消费与责任》等宣传折页,内容包括年主题相关宣传资料、新消费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连同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汽车消费ABC》、购买地板、珠宝饰品指南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

——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市消保委还在3.15期间公布了2007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房地产、餐饮、车辆、农资、旅游、美容美发多个方面的内容,并请了专家进行点评,案件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经营者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对消费者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开展“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3.15期间,市消保委按照中消协、省消保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中山广场开展大型“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新闻媒体共36个单位26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期间,工商、质监、宁波检验检疫、交通等委员单位的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宁波电视台经济频道在活动现场开通服务热线,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跟踪报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市消保委还积极组织各县(市)、区消保委、委员单位、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60个,参加工作人员3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8万份,制作喷绘横幅250条,其中市本级发放资料2.26万份,现场接受咨询2329人次,受理投诉282件。

二、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特色明显

——举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扩大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市消保委于3月6日举办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进行了探讨,来自政府和有关部门、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的代表作了精彩地论述。通过与会各界代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达成多方共识,大家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运行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一项职能,也是企业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也应该树立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

——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市消保委于今年4—5月在象山、奉化分别举办了两期由本系统、商贸企业联络站共190余人参加的消费维权培训班。学习贯彻中消协制订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重点宣传良好企业在维护消费者利益时应承担的十条规范,同时安排了《合同法》、《消法》辅导以及处理投诉经验交流。培训班邀请了中消协商品与服务监督部任静主任、宁波大学法学院郑曙光教授授课,宁波市家具、建筑装饰、装饰材料、饭店、旅游、美容美发、黄金珠宝、饮用水、汽车流通、婚庆等10个行业协会(商会)的秘书长也到会参加了学习。由于课程设置合理,内容针对性强,上课教员的精心准备,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倡导新消费运动扎实有效

——发布消费警示。围绕新消费倡导的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如“节日购物要重质限量”、“使用过期商品隐患多”等,上半年全市消保委及时发布了71条消费警示,对于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反对落后的消费观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开展反对餐桌浪费的倡议活动。“餐桌浪费”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市消保委在2006年曾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餐桌浪费惊人。今年春节期间,市消保委继续关注此事,会同市饭店协会、市餐饮与烹饪协会先后走访了宁波一些较大饭店、餐饮店,发现餐桌浪费情况还是大有存在。为此,市消保委联合市饭店协会和市餐饮与烹饪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了的“文明消费,健康餐饮”的倡议书,提出了五点内容,一是树立理性、文明、绿色的消费理念;二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餐饮质量;三是重视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消费;四是实施科学点菜,剩菜打包;五是文明就餐,和谐消费。倡议内容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媒体朋友的支持,倡议书在报刊、电台和网站等登出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开展拥护限塑令,重提菜篮子活动。今年1月,宁波市消保委关注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生产超薄型塑料购物袋,并取消对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的做法。国务院的“限塑令”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得到社会各界肯定的同时,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限塑令”对经营者有利,对消费者不利。针对这样的情况市消保发表了观点:取消塑料购物袋无偿使用的做法,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拥护“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希望消费者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在购物时选择环保购物袋,尽量不用塑料袋;对于必须要用塑料袋的,能少用一只是一只;对于使用过的塑料袋,能利用的充分利用。为落实这一倡议活动,市消保委又于5月份组织了“送菜篮子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免费发放竹编菜篮子360只,受到了消费者的。
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初见成效


——开展抵制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活动。近年以来我市出现了部分餐饮店主动向顾客提供套装消毒餐具,每套收费1元。市消保委认为,收取餐具消毒费是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理由是: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餐饮企业应尽的责任。国家有明确规定:餐具是餐用过程中配套服务项目要收消毒费用涉嫌强制消费;消毒餐具数量少、成本高、产生的塑料包装影响环保是一种不科学的做法。尔后采取了措施进行制止:一是向发改委、卫生、贸易、工商等市消保委委员单位建议,要制止部分餐饮企业另行收取餐具消毒费行为,二是发动消保委系统开展抵制餐饮企业收取“套装餐具消毒费”活动,三是在媒体上表达消保委态度,敬告部分经营店停止收费行为,呼吁消费者抵制使用套装消毒餐具,对主动提供套装消毒餐具即使使用也可以拒绝买单。目前抵制另外收取餐具消毒费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市消保委将通过消费体验,媒体曝光,对不诚信餐饮店摘除“消信单位”称号等手段深入开展此项活动。

——组织酱油、食醋、黄酒产品质量比较试验。为了确保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放心使用调味品,市消保委对部分酱油、食醋、黄酒进行了产品质量比较试验。检测的样品由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我市大型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购买,分别选取酱油、食醋、黄酒等调味品各10个,产地涉及宁波、杭州、上海、绍兴、广州、佛山、山西、江苏等地,之后委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酱油的全氮、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菌落总数;黄酒的酒精度、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30个送检样品中,除一款酱油全氮含量不达标外,其余29个样品各项指标全部合格。市消保委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同时针对消费者调味品选购的盲区,提醒消费者购买酱油时要分清“佐餐”或“烹调”,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规范部分行业的订货合同。根据当前商品买卖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况,市消保委于今年5月会同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行业协会对家具、装饰材料、婚庆预订的买卖合同进行规范,内容涉及定金、违约金、产品交付和验收等10个项目。

(消协)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区局、市消协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年主题活动,不断深化消费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加大食品行业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 3 · 15 ”活动形式多样,影响面大 (一)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点、监督员作用,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向维权最薄弱的农村地区倾斜。针对西部山区涉农投诉反映出的问题, 3 月上旬,我们会同工商、农业部门、宁溪、上郑、富山、屿头等乡镇消费维权监督站,在宁溪召开了有农资经营者、农户代表、消费维权监督员共 50 多人参加的“ 3 · 15 护农”座谈会,区农技专家向经营户、农户代表进行农资知识、消协分会认真剖析了辖区近二年涉农消费投诉案例,并讲解了《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工商部门传达了当前各级政府护农有关文件精神,当地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消协组织多方配合为山区农资经营户、农户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农资经营户还在会上签订了诚信经营。 (二)以工商、消协主线,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点 6 个,提供咨询和服务 6000 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1.5 万余份,当场受理投诉 50 件,涉及金额 9.5 万元。 (三)以广播、报纸、电视等为载体,举办专题、专刊,宣传年主题。一是在台州商报举办特刊,公布黄岩区 2004 年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等内容。二是在广播电台举办 3 · 15 会长答记者问,全面介绍年主题涵义、确定年主题依据,以及围绕年主题消协将要开展的工作。三是制作消费维权电视专题片在黄岩电视台播出,宣传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宣传农村放心示范店建设,宣传消费维权志愿者先进事迹。四是编印 2005 年主题宣传 10 条,制作年主题宣传横幅 70 余条,在城区主街道及乡镇、农村悬挂,并在移动网络发送年主题短信 3 万余条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 (四)“健康·维权”消费教育进一步深入社区、学校。我们在海棠、县前、山亭等社区刊出了年主题宣传专栏 10 个版面,着重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消费教育。在澄江中心校消费教育基地,消协分会同志带领学生到超市、商场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现场指导学生掌握商品包装标识有关知识和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3 月 15 日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作了报道。 二、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消费指导体系建设 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全面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近几年来,区消协紧紧围绕年主题,点面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尤其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因地制宜,把消费教育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学校、延伸到农村。止目前,全区建立消费教育基地 21 个,其中学校 8 个,社区 8 个,农村 4 个,老年大学 1 个。消费教育基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45 期,培训学员 10000 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 8 万余份,编印《消费手册》 2 万余册,举办比赛 5 次,刊出宣传专栏 60 余期,消费教育影响广泛,成效较为显著,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各级领导的好评(具体见附后材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参与检查,发布消费警示,加强消费指导 一是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百姓生命健康的经营行为,对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企业和产品坚决予以取缔查处。 3 月 8 日配合工商在市场蔬菜检测中,发现白菜咸菜有二氧化硫残留,根据这一线索,进行排查,掌握了白菜咸菜的储存地,经检测,冷库内的腌制商品均有二氧化硫残留,当场封存了白菜咸菜等腌制品 70 吨。 3 月 7 、 8 日,配合工商部门紧急行动,在全区各主要超市、副食品市场全力“缉查”苏丹红一号,发现部分超市经销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当场查扣 47 瓶“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和 94 瓶“坛坛乡”牌剁辣椒。 5 月 24 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中国消费报》等新闻媒体曝光了台州一些企业生产销售“毒奶瓶”事件后,区消协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被曝光生产“毒奶瓶”的黄岩××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查封,同时对全区 100 多家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超经营范围从事塑料杯制造加工的企业 10 多家。二是及时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在查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发布警示,要求消费者如有选购涉及问题的产品,须立即停用,并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在“毒奶瓶”事件曝光后

,区消协在第一时间把查处的情况向媒体公布,并提示消费者对其产品进行召回。针对食品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消协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了“购买食品八看八注意”消费提示。 四、与有关行业协会合作,倡导诚信经营,共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需要经营者参与,需要行业自律。为此,上半年我们一是推出省消信单位黄岩百货有限公司加强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建设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的成功做法,在电视上宣传,并在消协召开的“消信单位”表彰会上介绍。二是与质监部门、食品行业协会配合,推出 5 家食品企业在全区发出诚信经营共建健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倡议, 3 月 15 日, 5 家企业在城区新世纪广场组织了倡议活动,在媒体上刊登。三是与企业互动,关注老年、残疾弱势群体生命。 3 · 15 期间,区消协组织省消信单位台州供水大厦到农村敬老院访贫问苦,给老人送去保暖棉被,并由特级厨师给老年烹制了一餐美味佳肴。此外,为保证农村消费者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商品,我们与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组织全区农资经营单位签订不销售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承诺书,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促进农资企业严格自律。 五、全面完成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5 月下旬,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消费会议精神,努力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农村消费安全建设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至目前,全区 534 个行政村,已建立监督点 376 个,聘任监督员 442 个。监督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考核细则,加强对农村监督员工作指导。最近,区消协会同工商、移动公司开通黄岩“放心消费信息网”,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农村放心示范商店可以通过短信反馈消费有关信息(发送到 088566222 ),也可拨打免费电话 612315 反映。农村监督网络建设在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上作用日益显现。如我区高桥街道消费维权监督站今年年初,成功调解了一起水泥质量不合格消费投诉,为五户农村建房户挽回经济损失 7.18 万元。该监督站经常深入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商店和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上半年查获过期食品 50 公斤,过期农资商品 23 瓶。 六、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 , 提高争议调解力度 今年截止 5 月 24 日,区消共受理消费投诉 103 件,调处 99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4.18 万元。在调处案件中,我们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上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质量投诉,为病人挽回经济损失 3 万元;成功调解了一起鞭炮炸伤眼睛致残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4.8 万元。此外,还成功地调解了一批商品房质量投诉。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消协组织的合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3 月 23 日,我区一消费者食用常州某企业生产的西洋参滋补液引起腹泻,我们当即与常州消协取得联系,在常州消协帮助下,厂方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给予消费者 300 元的经济补偿。 5 月中旬,上海一消费者在开启我区某企业生产的饮料时,不慎手被划破,接到投诉,我们立即与投诉人所在地的上海松江消委取得联系,经过两地消协组织的调解,生产厂者赔偿给消费者经济损失 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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