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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9.09.21

时间过得非常的快,经过这一阶段的工作,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有了很多新的的领悟和认识。也要对这段时间进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那么写总结的时候还要考虑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区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区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主动迎接全面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新挑战、主动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落实“三个年”发展规划,切实发挥“拥江发展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充分行使财政“打头垫后”的职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助力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区“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着力于聚财有方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区财政始终将财政收入作为核心工作来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好转的有力时机,建立“日跟踪、周会商、旬调度、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关注新动态、紧跟新形势、落实新要求、采取新措施,在工作中总结、在会商中学习,不断扩大财力规模,实现收入有质量、可持续。

1—11月,全区不含海关累计完成财政收入88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同比增长3.92%,其中:区直完成60361万元,为预算的115.30%,同比增长10.31%;南部城区完成9747万元,为预算的74.98%,同比下降40.79%,乡镇办完成18670万元,为预算的77%,同比增长31.06%。

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50936万元,完成预算的90.25%,同比增长40.17%;企业所得税10781万元,完成预算的202.27%,同比增长143.09%;个人所得税2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4.86%,同比增长21.90%;城维税3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3%,同比增长16.7%;房产税1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26.71%,同比下降66.75%;印花税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60.82%,同比增长97.49%。

(二)统筹兼顾保支出、致力于行财有为

“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区财政始终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动摇,精打细算、精益求精、开源节流,用好、用活、用准每一分钱,财政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以统筹来源、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为根本,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向合理调度,向管理要效率,向改革要实力,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1—11月,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支出64056万元,为预算的157.58%,同比下降9.02%,其中:区直完成49326万元,为预算的237.34%,同比增长3.40%,南部城区完成6063万元,为预算的65.89%,同比下降50.74%,乡镇办完成8667万元,为预算的81.26%,同比下降16.64%。民生类支出为55221万元,占总支出的86.21%,财政八项支出为50500万元,同比下降7.84%。

三、全心全意惠民生、尽心于用财有效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坚持发展成果与民共享,切实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始终秉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勤政信条,统筹可用财力,将发展成果惠及民生福祉,大力开展民生和公益事业,察民情、晓民声、汇民智、利民生,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促进全区社会事业稳步向前。

2018年,全区共实施34项民生工程,其中省级项目27项,市级项目7项,总投入20867.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594.54万元),目前拨付区级资金3285.27万元,拨付率达到91.4%。生活保障类全面兑现,按进度支付,共拨付补贴资金430.43万元;梦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体已完工投入使用,拨付资金40万元,拨付率100%;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经费保障拨付资金546.33万元。参保服务类全面启动,按序时要求稳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完成参保缴费4812人(为目标任务的120.3%),兑现资金1050.19万元,发放率达到100%;补助享受免教科书学生数2476人,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83.3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新农合医疗兑现资金15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兑现资金108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参保11.3万亩(含普济圩),完成年初3.8万亩参保任务,养殖业参保89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达到民生工程进度要求;兑现公共文化建设资金54.1万元,公共文化馆开放32.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21.6万元;法律援助案件168件(为全年任务的120%),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863人(为目标任务的107.9%),开发公益性岗位225 个(为目标任务的204.5%),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20个(完成目标任务);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完成秸秆还田8000亩(不含普济圩)。建设类项目按照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已完成棚户区改造搬迁116户,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拨付资金872万元;危房改造开工323户,开工率100%,竣工285户,竣工率76.4%,发放资金127.4万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河南嘴小区、桂苑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投入资金213.04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全面开工建设,开工率达100%,完成小型泵站更新改造439千瓦,塘坝工程130口,总体已完成90%左右,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投入资金400万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成安**办马旗段3.703公里道路建设,投入资金17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开工项目41个,开工率100%,完成进度94%,拨付资金450万元,乡镇政府建成区建设已完成,拨付资金200万元;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桥南市场食品快检室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乡镇农产品安全快检系统(大通1套、灰河2套)已投入使用,拨付资金41.5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郊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取得新突破、新发展,郊区本着“量力而行、效益为先”的原则,积极部署、稳步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全区在4个乡镇办实施15个一事一议项目,农村道路项目11个、小型水利项目2个、村容亮化项目2个,总投资242.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16.3万元,筹资35.1万元,村集体投入90.7万元),目前项目均已完工,各乡镇办正在进行项目验收和审计工作。同时,实施大通镇农村公路改造、灰河乡敬老院改造、安**办镇区道路排水改造等9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52.9万元,由区财政和乡镇办按照5:5的比例分别承担,普济圩社区项目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目前各项目建设单位正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区财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寓科学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充分发挥基层财政所的“前沿窗口”作用,积极宣传、切实贯彻强农惠农政策,对群众的诉求实行“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确保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区财政指派专人、设立专户,严肃资金管理、严格审批流程、严抓操作环节,使补贴类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截止目前,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各项补贴901.78万元。

四、聚精会神谋发展、着眼于生财有道

为进一步增强区域实体的发展动力,促进企业在新形势下转型升级发展,区财政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战略,立足区域实际,认真落实好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用财政的“减法”换取企业的“加法”, 推进政企双方在郊区的沃土上实现互惠共赢。今年以来,区政府出台了《郊区关于加快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达成了扶持协议。截止10月份,区财政共拨付涉企发展扶持资金2220.71万元,其中: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区级配套资金1395.00万元;兑现**海螺水泥公司企业扶持政策资金40.25万元;兑现灵通物流公司扶持政策70.51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企业盈德气体、国星化工优惠政策资金155.36万元;拨付小额担保贴息资金74.12万元,****山建设等38家公司“税融通”业务补贴61.8万元;新三版(三佳变压器)挂牌奖励125万元;**天泰、七彩石动画、越鸿工贸等新四版挂牌推荐及服务费21万元;新四野定向增发奖励4.9万元;大通小磨麻油著名商标奖励5万元;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95.7万元;文化产业奖励及现代服务业专项配套资金32.5万元;北广传媒、天扬文化、永利祥禾等文化企业入园政策扶持资金139.57万元。

五、脚踏实地重管理,聚力于管财有规

区财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加强宣传发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购买服务预算,明确各部门为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争“应购尽购”。在资金需求总量不增的情况下,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支出。2018年,区民政局、市容局、卫生局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1个,安排预算资金1650.17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资金1054.81万元。目前,21个项目均已完成购买手续并实施,形成支出1387.35万元。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根据《**市郊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区财政从举借、使用、偿还、防控、监管等环节入手,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明确政府性债务范围和规模。根据“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站在全区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发展的要求与可能,合理确定政府性债务规模。目前,全区共有地方性债务17428万元,均为政府一类债务,其中:一般类债务13308万元,专项债务4120万元,主要用于金口岭棚户区改造和古圣安置点建设项目。2018年,区财政向上争取置换债券788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801万元,专项债券1080万元)置换未到期的高息存量债务,以减轻财政压力。从债务风险角度考虑,我区2018年没有申请新增债券,相关债务利息须待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之后予以确定。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国资委按照有关文件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化认识、主动作为,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数据调查摸底情况:供水方面安**办2527户,**化集团931户,**山矿业5136户;物业方面安庆**矿172户,**山矿业2375户,普济圩农场3409户,上述数据区政府已予以确认;分离移交情况:安庆**矿供水施工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已定稿,**有色正在对安庆供水集团庆宁分公司的工程预算造价进行审核,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将签订框架协议和施工协议;**山镇框架协议已签订,供水改造方案正在评审中,**化集团就供水已与首创水务联系;协议签订情况:根据《关于签订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的通知》精神,区财政按照区政府的指示要求积极强化与移交企业的联系沟通,目前已完成了**山矿业、安庆**矿、普济圩农场的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协议。

“财务清如水清清楚楚、账目明似镜明明白白” 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必要条件,是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的有力措施。2018年政府财政预算、2016政府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分别于3月3日、9月8日向社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6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分别于3月23日、9月28日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区财政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多次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在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中,对发现公开说明不全面、所挂附件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及时发现、及时告知、及时改正。通过检查,使我区预决算公开公开工作程序更趋规范、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公开相关制度更趋完善,保证了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使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二、2018年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1.收入目标。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进入新阶段。2018年,预计全区不含海关实现财政收入94100万元。

2.支出目标。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尤其要控制“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着力保障民生及重点工程支出;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编实基本支出,编细项目支出,强化预算约束。2018年,全区预计完成财政支出71400万元。

3.管理目标。实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不断推进公共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甄别,建立规范合理、权责落实的政府债务管理监控机制;继续推行预算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制度建设、财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4.队伍建设目标。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意识、服务意识,夯实思想基础,以“三严三实”为行为准则,打造一支思想素质过硬的财政队伍;优化人员配置,完善内部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

(二)主要措施

1.坚持落实政策不动摇,推动经济稳中求进。完善和落实对重点税源企业联系制度和“暖企”行动,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财政贴息工作,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为增加财政收入培育新的增长点。全面落实稳增长的举措,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扩充担保公司股本,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共同推动我区经济稳步增长。

2.落实积极税收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安排收入预算,强化依法征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争取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3.坚持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创新。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努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透明预算制度,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在预算安排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保证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盘活存量资金,分类清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构建存量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财政资金有效统筹使用。

4.着力提升质量效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今年实施21项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2018年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进一步摸排筛选项目,实行“应购尽购”。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要求,建立民生工程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全面实施好2018年民生工程项目。强化建后管养,推进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拓宽绩效评价的覆盖面,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促进评价结果的转化和应用,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漫步从头越”,党的十九大为今后的发展竖起旗帜、指明道路、明确方向,区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夯实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全区“十三五”发展蓝图,鼓足干劲、熔旧铸新、敢为人先,不打折扣的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为构建“和谐郊区、幸福郊区”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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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区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市政府与我区签定的《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按照环保职责分工,各部门通力协作,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我区是工矿型老城区,受产业结构影响,我区大气污染始终处于全市后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后印发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区大气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及督查巡查应急方案》、《**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集中整治**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的通告》等文件。特别是下半年以来,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指挥,各位分管领导分工协调推进,各部门、各乡镇通力协作,使全区的大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到10月底,全区pM10浓度由上半年129微克/立方米,降到 微克/立方米,下降 %; pM2.5浓度由77微克/每立方米,降到 微克/立方米,下降 %。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具体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料堆场整治取得较好成绩

1、强力推进堆场整治。2018年我局对物料堆场和矸石破碎加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对非法的矸石破碎加工点全部进行了拆除取缔。配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物料堆场开展集中整治,较小体量的限期清理;较大体量的全区约有160余家,全部进行覆盖、围挡。取缔和业主自行拆除露天加工除设备40余台套。对部分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的非法加工和堆场,先后组织公安、执法、环保、所在乡镇、街道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整治行动6次,清理各种违法堆场物料上千万吨,摧毁加工设备51台套,大大地降低了扬尘污染。

2、开展沉陷区堆场污染生态修复。为防止堆场整治死灰复燃,和治理堆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我局积极争取上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治理资金450万元,用于望峰岗镇应台孜已整治堆场生态修复和土壤污染治理。目前,已完成一、二期项目建设,通过覆土复绿,植树造林面积220余亩,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采取大气污染防治超常规措施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文件精神,自10月1日起到12月31日,在全市采取大气治理超常规措施。文件划定了我区的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内实施工业企业限产、停产;道路扬尘控制等措施。按照我区整治方案,对**等9家工业企业实施了停产、限产,涉土施工均停止施工,露天散状物料堆场及加工全面取缔,没有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食堂停业整改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推动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严格落实《蓝天行动计划》

区委、区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集中整治**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的通告》等文件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进行督查,4名县级领导分工负责,区行政执法、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分局、乡镇、街道等10余个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设立了2个检查站,对过往超载、抛洒滴漏等车辆进行治理;对3家非法停车场、多家汽修店进行了关闭取缔;对4个乡镇、街道60余个堆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和成果巩固。

通过整治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增加道路洒水降尘、增加保洁次数等措施,大气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取得实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制订了《**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包保及督查巡查应急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督查、巡查,各县级领导和部门驻乡镇包保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同时成立相关组织,重点时段开展24小时巡查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全区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有效的提升了参与禁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能动性。在禁烧工作中,通过宣传教育、巡查值守等措施得力,截至目前,全区巡查和视频监控中除发现零星小火点,未被国家卫星监测和省、市级督查到一个火点。通过秸秆全量粉碎还田、高温堆肥等综合利用方法,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挥发性有机物与清洁生产工作

2018年我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为**宏昌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3月份将刷漆工艺委托外部加工,目前该企业已无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整治任务已完成。

(六)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项目审核工作

我区2个清洁生产项目,其中**市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已经通过;盛元特种水泥清洁生产资料已经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即将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七)燃煤锅炉淘汰与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2018年我区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共5台。共拆除燃煤锅炉5台,其中生活类燃煤锅炉2台,工业锅炉3台。目前,5台锅炉已按要求完成整治。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环保监管职责,联合城管部门,对我区餐饮油烟污染进行检查和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已安装不能正常使用的餐饮单位责令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设备。

(八)完成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迁建工作

我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于监测数据进行多次比对,于5月份顺利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迁建工作。目前,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已由区政府办公楼迁建至**市第四人民医院,监测数据已正常上传。迁建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将有力推动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水污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

为了保障农村生态式生活污水处理站运作,我局制定了《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方案》,用于规范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维工作;同时,我局将督促各乡镇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确保各污水处理站正常有效运行,达到预期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平山头水厂设置了警示标志和界标,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置了隔栏。区政府在全区在用的4口深井和孙庙乡自来水厂设置了警示标志和界标,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和法律禁止事项。今年5月,我局在巡查时发现平山头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一艘船只停泊,立即联系海事部门对其进行了劝离。6月1日,我局对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去函给相关乡镇,要求各乡镇认真进行整改,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8年我区共有5个行政村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5个村的整治方案已报送至市环保局备案。目前,3个村已完成整治,2个村的整治工作进行中。年前底,可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围网养殖和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取缔工作

**湖水面围网养殖治理自8月9日起,由沿湖乡镇督促经营户同步做好捕捞作业及围网围栏养殖设施拆除工作。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周一调度,各乡镇一天一报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应拆除拦网99350米,毛竹56120根,已经拆除围网89420米,拔除毛竹50500根,完成进度达到90%。

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取缔上报市里21家,已全部完成搬迁取缔。我区禁养区实际摸排大小养殖单位约106家,目前已完成75家畜禽养殖的单位的搬迁取缔工作。

(五)重点治污项目推进行动

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推进治污项目建设,包括4#、5#污水泵站建设、十涧湖西路扬尘治理、智造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邱黄郢排洪沟环境整治、应台孜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农村垃圾及污水沟渠整治等。

三、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企业

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采取日常巡查、暗访、随机抽查和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相结合,2018年1-10月份以来共检查企业90余家次,核查市长热线、12369环保热线及省、市暗访反馈的环境问题线索40余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企业(项目)43起,其中对生产设备实施查封扣押26起;行政处罚17起,罚款34.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3件。通过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严格环境执法和处罚,有力的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区人民群众的环保权益。

(二)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按市环委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精神和区政府会议要求,组织人员对各自辖区内进行了细致的摸排。通过摸排,在全区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16家,将在2018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时建筑、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严格取缔关闭,对不涉及取缔关闭情形且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治理改造,并在年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上级环保督察及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于今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对我省开展督察,我局按区委、区政府安排负责全区的综合协调工作,较好完成了督察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1、投诉信访件办理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市各类投诉231件,其中交办我区的共15件,占全市交办件的6.5%,经调查属实13件;按照属地划分,涉及望峰岗镇5件,唐山镇5件,**街道4件,李郢孜镇3件,智造园区1件,孙庙乡1件,包含大气、扬尘、水、油烟、垃圾等污染问题。截至9月29日,15件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办理期间责令停业整顿企业6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罚款14万元,约谈了6家企业的7名负责人。

2、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按照《**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文件要求,我局共梳理出涉及我区的问题16大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成69项具体任务,区委已召开专题会议将各项任务布置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具体整改问题、整改任务、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现各项整改任务正稳步推进中,如禁养区搬迁任务,我区21家已全部完成;**湖围网养鱼拆除,10月底已全部完成;pM10指标偏高问题,陆续开展了“**湖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超常规措施”、“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一系列行动,pM10日均浓度大幅下降。

五、其它环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做好环保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工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岗位实训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输送干部职工参加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组织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在局内通过制定学习计划、自学和集中讨论等方式引导大家自觉投身到学习教育中来,营造学习教育良好氛围,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根据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8〕71号)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参加了业务培训,核对了下发的点位信息和重点污染企业或企业聚集区名单,及时确认上报了核实工作结果。

(三)严格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积极督促、指导我区新、扩、改建设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明录》对项目单位进行指导,除环评登记表需要自行到网上进行备案以外,报告书、报告表需到市环保局进行办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不定期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四)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利用日常对企业检查之机,向区内各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减排日常生活知识。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机会,组织各乡镇、街道、企业通过设立宣传站、制作宣传展牌、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环保。通过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日常环保小知识的宣传,让大家共同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全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参与的意识,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认真抓好局内党建工作

我局党支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专题教育活动。对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学习。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使我局党建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党员会议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提高了我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谋划

1、强化目标管理。全面完成2018年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各项任务。提请区政府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不定期对环保工作进展进行调度,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中央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全面完成我区的整改任务。及时办结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涉及我区的环境问题。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问题,随时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反弹,保证整治成效。对未完成整治和新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治到位。

3、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对全区大气、水、土壤等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4、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包保、督查、巡查制度,严防死守,立争实现全时段禁烧和“零火点”工作目标。多渠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扩宽综合利用方法、方式,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

5、强化环保执法。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企业。根据新环保法规定,运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等严厉措施,遏制环境违法势头。

6、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做好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查处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备案、验收、监管工作;做好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作(深陷区土地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革命等);按市环保局相关要求,做好我区“费改税”工作。

7、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日常环境监察、“六.五”世界环境日布置展板、散发传单等形式,让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全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

8、加强环保局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全体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九大会议精神,将全局人员的思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坚持注重基层需求,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2018年工作总结

1、建立完善城镇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5号),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对象管理规范有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全面落实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成年重病人员,经个人申请、核对后无违规问题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真正让困难群众获得低保保障;(二)全面实行并坚持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制度,每月拍照、打印、注明日期后留存,同时对救助政策和救助标准进行更新;(三)为切实推进低保复核复审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经济核对机制的通知》,通过市核对中心平台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核对工作,全面落实“凡申请社会救助,必先进行经济核对”政策。2018年7月,对全区5727户低保对象开展集中经济核对,并对核对反馈的疑似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经过集中比对,共取消85户低保对象。(四)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出台**区《关于统筹救助资源,加强政策衔接,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着力推进新形势下低保工作纵深协调发展。截止2018年10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5844户、8808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198万元。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472元。此外,2018年春节给在册低保对象按400元/户标准发放62.68万元春节慰问金。让困难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是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根据《**市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制定《**区**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把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持续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上不封顶”,对低保、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不分病种;不断加大与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力度;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2018年1-10月共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3655人次,救助资金1159.88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3066人次,救助资金793.4万元,“一站式”救助人次占全年医疗救助总人次的85.9%;重特大疾病救助13人次,救助资金14.8万元。目前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是临时救助救急保稳作用积极发挥。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程序规范主动,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实现应助尽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一)认真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等工作,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依托社区网格员、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协会等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对急难对象做到当天给付救助金;(三)出台《关于对〈**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补充解释和说明(试行),实现临时救助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救助工作的操作性。2018年1-10月年共临时救助2051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9.8万元。同时采取实物和资金相结合的救助办法,在传统节日给低保、低收入家庭发放大米2.24万斤,食用油4032升,惠及2240人次,极大程度增加了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是防灾减灾救灾救济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提高全区综合减灾工作能力。一是今年汛期,针对可能多发的强降雨导致的洪涝、房屋倒损、山体滑坡等灾害,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管理,同时严格应急值守,及时分析信息,准确上报灾情;二是修订完善《**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教育警示作用,组织开展“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高全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四是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和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引导全区干部居民关注,参与到综合减灾工作中来,提升全区综合减灾工作能力;五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做好2018年水毁群众倒房重建(维修)工作,全面提前完成今年因灾损坏农房的维修工作力度;六是开展冬春救助措底上报工作,加大受灾群众排查工作力度,建立受灾群众台账,强化救灾应急管理,细化救灾应急措施,做好自然灾后应急救灾。

2、扎实开展双拥争创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

一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八一”期间,区委、区政府先后对市军分区、消防支队、武警支队、边检站、区人武部等驻区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0.8万元。

二是认真谋划开展2018年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迎检工作。严格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强化工作领导,分别于5月16日、7月12日两次召开了全区双拥工委成员大会,制定并下发了《**区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区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迎检工作整改方案》。突出亮点,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广泛开展双拥模范社区创建。着力打造“双拥一条街”和幸福社区、鹞山社区等创建迎检示范点。

三是抓好“十九大”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涉军重点人员稳控化解工作。成立由局领导牵头包保的涉军重点人员稳控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将户籍地在我区的涉军人员进行摸排分类。2000年-2016年转业士官自谋职业户籍地在我区108人,进藏兵户籍地在我区59人。在摸排工作的同时,建立矛盾化解工作台账,对涉军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困素,做好上报和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在区信访局接待大厅设立区民政局信访接待综合窗口,及时地畅通信息渠道。区民政局连同社区对涉军重点人员开展走访慰问95人次,详细询问其身体、家庭情况,对他们提出的政策性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释,并希望通过他们做好战友间宣传工作,在反映诉求时,带头做到依法、按序、有理、有节反映问题,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693.47万元,医疗补助金23.17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476.65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3.24万元,开展第四次烈士公祭日活动,组织两批重点优抚对象共40人到市光荣院参加疗修养活动等。协助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及时发放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0.95万元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25.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658.42万元,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工资5.12万元。组织30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市级劳动力市场招聘会。协助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此外,根据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工作。目前,摸底登记困难军队退役人员377人,开展走访慰问288人,发放慰问金9.61万元。

3、加快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2018年,我局承担了6项民生工程,分别为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技工大省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培训)、民生保险。一是制定政策规范实施。按照2018年市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区民政局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同时,加大工程类项目督查力度,确保施工进度。二是继续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民生工程。建设阳光社区老年人日间配餐中心,项目3月底开工建设,已于6月底前正式运营,积极探索全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改革。三是补助发放类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其中高龄津贴全部发放到位,为全区8820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335.394万元; 1-10月份城乡医疗救助365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59.8775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3066人次,医疗救助资金793.3431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13人,救助资金14.8423万元;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196.03万元,惠及435名困难老人;1-10月份,救助孤儿25人,发放补助资金25万元;开展流浪乞讨救助90人次,救助资金6.467万元;向全区45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21.449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开展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

4、逐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一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成全区61620人老年人筛查、1793名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抽样调查、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统计工作,为制定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提供底数。选择天井湖社区项目点打造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招标引进品牌化、连锁化的优质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示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养老服务“物联网”试点、全市首家老年人日间配餐中心建设、农村日间照料服务试点等项目,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

二是持续发展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全区养老院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西湖镇敬老院顺利招标引进外地一所知名养老企业实施公办民营转型,并建设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短期寄养、社会代养等延伸服务;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发放全区八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193.4万元。

三是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工作,全区3所民办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按10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能力。指导全区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签订率达100%。四是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提供居家养老服务435人,为8820人次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35.394万元;为全区435名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96.03万元。为2651名五保、低保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赔付18人,赔付金额5.63万元。

5、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9月份,办理结婚登记2187对、离婚登记982对,收养登记7例,合格率100%;截止10月份,全区共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57家,其中民办非企业113家,社会团体44家。积极开展殡葬救助及奖励工作,不断推动文明殡葬、生态殡葬,截止10月27日,基本殡仪服务普惠643 人274700元,生态奖励18 人,救助金额18000元;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捐款12.75万元。

二、2018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加倍努力,稳步继续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民生工程建设。2018年,区民政局将继续把民生工程工作作为年度最紧迫、最基本的中心工作,把它作为改善、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政的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民生工程督促检查,并建立了民生工程跟踪督查制度,对资金下拨进度、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民生工程工作规范、高效地顺利推进。

二是着力完善救助保障体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发挥基层主动发现功能,加强区级统筹协调能力,全区低保工作步入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积极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省市临时救助实施意见,发挥社会救助托底、救急难的作用,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三是继续强化省综合减灾试点工作。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在2018年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坚持从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着手,突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中心,不断深化全区综合减灾工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统筹利用资源,着力提升和加强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为创建平安社区,打造和谐**贡献力量。

四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

(一)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证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完善数据库信息,做好优抚对象调查登记和残疾军人换证、评残、提残、烈士证书换证工作,组织参试退役老兵体检、伤残评定以及各类新增优抚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等。积极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各类活动。积极开展困难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工作。(二)做好退伍安置工作。按政策做好城乡退役士兵报到工作,及时发放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全局职工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行学习,并组织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安置政策培训会议,使工作人员更加进一步的了解政策、懂得政策、运用政策,更好的为退役士兵讲解政策。

五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综合能力。

(一)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计划,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改造升级,提升信息化应有能力;实施失能老年人照顾计划,将重点人群纳入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保障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刚需;实施农村空巢老年人关爱计划,推进实施农村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满足其安全及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和养老服务队伍培育计划,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落实“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将落实《“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快改革创新步伐,逐步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继续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和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民生工程,实施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高龄津贴等项目,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科学理念,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民政局被评为xx市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优秀单位等。截至目前,我局争取上级资金9993.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开展“三重”工作

(一)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敬老院升级改造。联合区卫计局围绕敬老院与卫生院合建、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深入调研,目前,各镇街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正在积极推进“ppp”模式建设。二是启动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先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批准,先行建设老年养护楼一栋。经过招标程序确定了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图纸审查工作,正着手准备编制项目投资预算后报评审;规划许可有关资料已报备,待规委会招开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城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救助。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60元、375元,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744.1万元。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城市低保1254户2397人,农村低保5194户10513人。不断加强动态管理,每月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每季度开展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活动。二是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取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区别,统称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新增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全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426人,共支出供养资金618.7万元。三是深入落实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制度。今年以来救助困难家庭患者378人,发放593.3万元,人均救助1.3万余元。对全区572名困难家庭精神病人进行巡诊并发放药物,出台了《xx区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四是加快发展福利事业。为全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低保老年人、困难失能老年人、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困境儿童等发放福利津贴补贴926.4万元。五是“救急难”工作深入开展。“救急难”进一步向镇街村居延伸,健全村居救助站,完善救助“绿色通道”,救助临时困难群众667人,发放救助资金83.57万元。

二、扎实开展好常规工作

(一)开展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按照省市精神,我区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任务,实现政策落实问题彻底“清零”。发放自谋职业补助286.4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已进行了2次公开选岗,共413人选岗;为608人发放80%生活费495.05万元、115人发放70%生活费每月11.39万元;落实保障性住房户数66户。

(二)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区民政局联合各镇街民政办,会同区老龄办、公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局,对全区所有老年公寓、敬老院和福利机构,从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安全管理五个方面,逐一核查,整改落实。10月1日召开专题区长办公会议,对养老机构的消防、业务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办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协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显著提升。

(三)全面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合区文明办进一步健全了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镇、村三级层层签订了《移风易俗责任书》,镇、村所有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了移风易俗承诺书。指导镇街制定了红白事指导标准,建立了红白事办理流程并上墙,村居设置了红白理事会专门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台帐制度,每次活动必有记录。所有村居全部修订了《村规民约》并上墙。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拟在颜店、大安两镇建设两处区级公益性公墓。

(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进一步完善了区、镇(街)、村(居)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荐龙桥街道薛庙社区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大力做好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军,为xx市和我区共11家驻军单位送去慰问金13万元;市领导为荣立二等功人员发放慰问金12000元;为荣立三等功人员发放慰问金1.7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9人,送去慰问金3.08万元。二是扎实做好优抚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在职残疾军人和参战人员发放资金708.2万元;下拨在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173.7万元;为优抚对象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为204名优抚对象发放住院补助21.2万余元,下拨2018年优抚对象参保和门诊补助医疗费47.9万元;下拨解三难资金27.5万元,下拨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13.25万元。清明节期间,共有2万余人次参加了在烈士陵园举行了扫墓活动。9月30日,在烈士陵园举行全区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

(六)基层民主与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加强

全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建设,酒仙桥街道三河村社区、大安镇厚德社区等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获得市级示范点称号。督导镇街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督查。联合组织部开展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工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组织部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前的村级审计工作,为第十二届村委会换届打好基础。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村务公开固定公开日、“民主日”活动进行督导,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出台了《xx区社区减负增效实施方案》,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七)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

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区198个社会组织中,年检合格186个,对不合格的6个进行了依法撤销或注销。对申报参加评估的11个社会组织实施了等级评估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调查工作。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八)慈善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强

5月3日启动“慈心一日捐”,加大宣传和资金募集力度,截至目前直接募集捐款177万元。8月26日举行了“精准扶贫朝阳助学”救助金发放仪式,今年救助低保家庭本科入学新生38人,总计为332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发放救助金77.6万元。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完成数据汇总录入等工作,并已上报民政部验收。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与宁阳边界年检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编写。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共办理结婚登记2515对,离婚登记1121对,补领结婚登记1086对,补领离婚证99对。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为前来离婚的当事人提供“离婚劝合”常规服务,减少了草率离婚现象。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改造,推行惠民殡葬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全年共火化遗体3205具。

三、2018年民政工作打算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照xx市要求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市“三无人员”等救助标准,全力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做好孤儿、残疾人、困境儿童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继续做好大病救助和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中心管理运营,提高入住率。督促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及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三)提高双拥优抚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继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做好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适时提高优待金发放标准。开展好2018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配合组织部指导镇街扎实开展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镇街开展好村务公开“民主日”及固定公开日活动。扎实推进社区协商工作。

(五)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依法监管。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二是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与管理“四个同步”。

(六)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大督导力度,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按时完成边界年检任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抓好安全生产,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区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区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市区有关部署,抢抓机遇,积极助力“东进”,着力加强收支管理,狠抓预算执行监督与分析,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强化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8年,预计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17亿元,同比减收11.97亿元,增长-4.98%(其中,国税部门完成税收区分成收入93.5亿元、增收31.1亿元,地税部门完成税收区分成收入124亿元、减收35.4亿元,合计税收区分成收入217.5亿元;完成非税收入10.67亿元、减收7.68亿元、增长-41.85%,以下均为预计数),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5.32%;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91亿元,同比减收13.64亿元(其中国土基金收入52.8亿元、减收2.83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36万元。

2018年,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亿元,同比增支4.8亿元、增长1.43%;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7亿元,同比增支1.88亿元、增长10.68%;拨付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222.88亿元,同比增支70.85亿元、增长46.6%;全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12061.23万元,其中:会议费587.36万元、因公出国费34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35.34万元、公务接待费797.2万元。

(二)狠抓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各部门申报财政支出预算执行量化目标,按月监测通报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它重点领域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对财政拨款规模较大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作重点分析并报呈区领导阅知。二是以各部门制定的月度支出目标为基础,逐月向部门下达月度支出任务,并同步考核支出执行率和支出任务完成率,强化任务目标约束性,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的计划性。三是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新模式,9月正式运行**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加大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资金监控力度,及时核实纠正违规事项,提高我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统筹工作,梳理出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56.24亿元安排用于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区投控集团注册资本金、区产服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加安排住房公积金改革经费等项目,并按时序进度实现预算支出。五是配合区发改局优化投资计划管理,合理确定投资盘子,明确规定从2018年起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当年下达当年有效,不再跨年滚动执行,将计划执行的有效期从以往的3年压缩为1年,年底未支付完的基建资金一律收回国库,由区财政局纳入第二年政府预算统筹安排,切实避免基建资金沉淀闲置。六是加大政府投资计划资金统筹力度,采取建设单位内部投资计划资金统筹平衡的做法,将暂时无需支付的项目资金调整到急需支付的项目名下,打破单位内部信息壁垒,在投资计划总盘子不变的前提下,满足基建项目新增资金需求,以加快形成有效支出,进一步提升基建资金支出比率。

(三)有序推进管理创新,力促财政管理提质提效

一是创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牵头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市**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我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二是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工作,通过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生产要素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为辖区企业减负约74,980万元。三是规范财政绩效管理,调整优化绩效管理规程,推动绩效管理系统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应用,扩大评审范围,要求所有预算单位1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大力提升财政支出效益。2018年,共评审35个项目,核减资金1.12万元、核减率达到35.05%。四是制定出台《**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厘清整合业务流程、创新创新产权登记方式、强化部门联动监管等手段,优化我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基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全区11个街道全面推开个人公务卡改革。截至目前,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34.27万笔,国库集中支付金额252.69亿元,同比支付笔数与金额均比去年翻一倍。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加速消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剂38亿元用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主要包括公办学校教师2016—2018学年政策性增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等政策性增支,尽力避免资金沉淀。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取消、停征、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2018年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共上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11亿元,从财政专户上缴金库95,000万元。三是牵头做好《**市**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8〕3号)及配套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及时下达扶持资金预算安排和扶持资金指标,服务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2018年,下达扶持资金指标70,060万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组织实施我区2018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对我区政府采购通用类货物商场供货制度作出调整,深化商场供货改革。2018年,全区通过集中采购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4.31亿元,依法办结供应商投诉事项9宗、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11宗,对15家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街道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印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街道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加快基建项目支出进度,提升基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效率。

(五)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提升国资使用效率

一是优化调整区属国有企业战略发展定位,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按照“服务全区大局、突出核心主业、差异化定位、创新协同发展”的原则,研究制订《**区属直管企业战略发展定位》,明确各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以中冶天健合作、六联德国小镇、坪西土地整备、盈富泰克基金合作、**手电等项目为抓手,激发国有经济和产业发展新活力。三是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配套制度,组织完成区投控集团、区城投集团、区产服集团及**金控公司的公司章程修订,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公司章程,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厘清股东和直管企业董事会之间权力边界,规范直管企业监事会建设。四是加强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区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作风建设和领导自身修养,梳理明确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和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合理选择风险应对策略。五是落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做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经济运行分析、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审计工作,规范操作国资监管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全面总结区属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全面再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流程,修订《**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晰权责划分,巩固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放管服”为导向调整审批权,突显主体责任落实,为保障各单位运转履职夯实了长效管理基础。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要求各主管部门、各资产单位开展全面盘点,摸清“家底”,完整准确填报各项数据,圆满完成558家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资产报表编报上报工作。三是抓好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资产核实认定和**区“四所一站一中心”清产核资等工作,协调推进我区与大鹏新区资产移交事项,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重新核实全区党政机关车改后车辆指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8年,办理资产调拨、报废等处置事项546宗、涉及账面原值合计3.35亿元,组织完成报废资产公开拍卖2次。四是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的统筹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及场地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政府物业隐患排查及物业修缮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政府物业安全保值。2018年,共出具 20个小区涉及 63项社区公配物业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完成79 项物业的移交协议手续、85项物业实物移交确认手续、65项物业委托使用管理手续,开展管辖40栋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收缴经营性政府物业租金920万元。

(七)规范集体资产监管,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工作,牵头制定《**区2018年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服务改革方案》,从提升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规范集体产权公开交易行为、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等方面开展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区街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优化“三资”监管系统功能模块,大力推行企务公开,保障集体资金安全。2018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已累计录入各项数据575,794条,其中“三资”项目信息484,059条(包含资金信息446,137条、资产卡片32,969条、资源信息4953条)、公示公告及会议决议5495条、工作动态2276条、管理制度公开734条、合同信息5396条。三是规范集体产权交易,将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大型物业租赁、土地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城市更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商品及服务采购等8大类项目实行公开交易,实现社区“三资”交易项目的价值发现和保值增值。2018年,共完成13宗社区股权和物业出租项目公开挂牌交易,涉及出租面积94,585.41平方米。四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研究起草《**区社区集体资产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128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会”领导班子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以审计促规范。五是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制定《**区2018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及流程措施,指导全区128家股份合作公司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八)大力抓好机关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狠抓财政(国资)监管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通过单位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规党纪在线测试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廉洁意识。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换届选举;抓好正风肃纪,巩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成果,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各科室、中心做好自查分析和整改自纠工作,利用好办事窗口安装的服务评价器,增强干部职工主动服务意识,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四是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标准修订权责清单,做好省、市权责清单系统数据对接和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建设工作,精简压缩办事流程,推动权力运行高效透明。五是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采取自选培训、“走出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提升自学能力,有计划地培养锻炼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全年共选拔任用2名科级干部、公开招聘9名职员,进一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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