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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9.09.21

时间过得匆忙,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梳理,再写一份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从建设发展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提炼经验。有没有比较好的工作总结模板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坚持注重基层需求,强化服务功能,突出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2018年工作总结

1、建立完善城镇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5号),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对象管理规范有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全面落实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成年重病人员,经个人申请、核对后无违规问题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真正让困难群众获得低保保障;(二)全面实行并坚持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制度,每月拍照、打印、注明日期后留存,同时对救助政策和救助标准进行更新;(三)为切实推进低保复核复审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经济核对机制的通知》,通过市核对中心平台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核对工作,全面落实“凡申请社会救助,必先进行经济核对”政策。2018年7月,对全区5727户低保对象开展集中经济核对,并对核对反馈的疑似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经过集中比对,共取消85户低保对象。(四)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研究出台**区《关于统筹救助资源,加强政策衔接,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着力推进新形势下低保工作纵深协调发展。截止2018年10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5844户、8808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198万元。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472元。此外,2018年春节给在册低保对象按400元/户标准发放62.68万元春节慰问金。让困难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是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根据《**市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制定《**区**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把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持续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上不封顶”,对低保、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不分病种;不断加大与10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力度;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2018年1-10月共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3655人次,救助资金1159.88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3066人次,救助资金793.4万元,“一站式”救助人次占全年医疗救助总人次的85.9%;重特大疾病救助13人次,救助资金14.8万元。目前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是临时救助救急保稳作用积极发挥。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程序规范主动,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实现应助尽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一)认真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及时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分办、转办等工作,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依托社区网格员、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协会等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对急难对象做到当天给付救助金;(三)出台《关于对〈**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补充解释和说明(试行),实现临时救助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救助工作的操作性。2018年1-10月年共临时救助2051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9.8万元。同时采取实物和资金相结合的救助办法,在传统节日给低保、低收入家庭发放大米2.24万斤,食用油4032升,惠及2240人次,极大程度增加了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是防灾减灾救灾救济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提高全区综合减灾工作能力。一是今年汛期,针对可能多发的强降雨导致的洪涝、房屋倒损、山体滑坡等灾害,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风险管理,同时严格应急值守,及时分析信息,准确上报灾情;二是修订完善《**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教育警示作用,组织开展“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高全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四是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和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引导全区干部居民关注,参与到综合减灾工作中来,提升全区综合减灾工作能力;五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安排部署,做好2018年水毁群众倒房重建(维修)工作,全面提前完成今年因灾损坏农房的维修工作力度;六是开展冬春救助措底上报工作,加大受灾群众排查工作力度,建立受灾群众台账,强化救灾应急管理,细化救灾应急措施,做好自然灾后应急救灾。

2、扎实开展双拥争创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

一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八一”期间,区委、区政府先后对市军分区、消防支队、武警支队、边检站、区人武部等驻区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0.8万元。

二是认真谋划开展2018年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迎检工作。严格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强化工作领导,分别于5月16日、7月12日两次召开了全区双拥工委成员大会,制定并下发了《**区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区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迎检工作整改方案》。突出亮点,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广泛开展双拥模范社区创建。着力打造“双拥一条街”和幸福社区、鹞山社区等创建迎检示范点。

三是抓好“十九大”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涉军重点人员稳控化解工作。成立由局领导牵头包保的涉军重点人员稳控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将户籍地在我区的涉军人员进行摸排分类。2000年-2016年转业士官自谋职业户籍地在我区108人,进藏兵户籍地在我区59人。在摸排工作的同时,建立矛盾化解工作台账,对涉军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困素,做好上报和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在区信访局接待大厅设立区民政局信访接待综合窗口,及时地畅通信息渠道。区民政局连同社区对涉军重点人员开展走访慰问95人次,详细询问其身体、家庭情况,对他们提出的政策性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释,并希望通过他们做好战友间宣传工作,在反映诉求时,带头做到依法、按序、有理、有节反映问题,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693.47万元,医疗补助金23.17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476.65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3.24万元,开展第四次烈士公祭日活动,组织两批重点优抚对象共40人到市光荣院参加疗修养活动等。协助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及时发放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0.95万元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25.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658.42万元,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工资5.12万元。组织30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市级劳动力市场招聘会。协助做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此外,根据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军队退役人员走访慰问工作。目前,摸底登记困难军队退役人员377人,开展走访慰问288人,发放慰问金9.61万元。

3、加快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2018年,我局承担了6项民生工程,分别为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技工大省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培训)、民生保险。一是制定政策规范实施。按照2018年市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区民政局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同时,加大工程类项目督查力度,确保施工进度。二是继续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民生工程。建设阳光社区老年人日间配餐中心,项目3月底开工建设,已于6月底前正式运营,积极探索全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改革。三是补助发放类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其中高龄津贴全部发放到位,为全区8820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335.394万元; 1-10月份城乡医疗救助365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59.8775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3066人次,医疗救助资金793.3431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13人,救助资金14.8423万元;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196.03万元,惠及435名困难老人;1-10月份,救助孤儿25人,发放补助资金25万元;开展流浪乞讨救助90人次,救助资金6.467万元;向全区45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21.4495万元五保供养资金。开展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活动。

4、逐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一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成全区61620人老年人筛查、1793名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抽样调查、全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统计工作,为制定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提供底数。选择天井湖社区项目点打造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招标引进品牌化、连锁化的优质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示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公益创投、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养老服务“物联网”试点、全市首家老年人日间配餐中心建设、农村日间照料服务试点等项目,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

二是持续发展机构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全区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全区养老院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西湖镇敬老院顺利招标引进外地一所知名养老企业实施公办民营转型,并建设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短期寄养、社会代养等延伸服务;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发放全区八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193.4万元。

三是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工作,全区3所民办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按10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能力。指导全区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签订率达100%。四是保障老年人社会福利。提供居家养老服务435人,为8820人次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35.394万元;为全区435名困难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助资金196.03万元。为2651名五保、低保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赔付18人,赔付金额5.63万元。

5、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9月份,办理结婚登记2187对、离婚登记982对,收养登记7例,合格率100%;截止10月份,全区共有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57家,其中民办非企业113家,社会团体44家。积极开展殡葬救助及奖励工作,不断推动文明殡葬、生态殡葬,截止10月27日,基本殡仪服务普惠643 人274700元,生态奖励18 人,救助金额18000元;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捐款12.75万元。

二、2018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加倍努力,稳步继续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民生工程建设。2018年,区民政局将继续把民生工程工作作为年度最紧迫、最基本的中心工作,把它作为改善、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局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把民政的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民生工程督促检查,并建立了民生工程跟踪督查制度,对资金下拨进度、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民生工程工作规范、高效地顺利推进。

二是着力完善救助保障体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发挥基层主动发现功能,加强区级统筹协调能力,全区低保工作步入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积极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省市临时救助实施意见,发挥社会救助托底、救急难的作用,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三是继续强化省综合减灾试点工作。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在2018年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坚持从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着手,突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中心,不断深化全区综合减灾工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统筹利用资源,着力提升和加强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为创建平安社区,打造和谐**贡献力量。

四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

(一)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证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完善数据库信息,做好优抚对象调查登记和残疾军人换证、评残、提残、烈士证书换证工作,组织参试退役老兵体检、伤残评定以及各类新增优抚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等。积极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各类活动。积极开展困难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工作。(二)做好退伍安置工作。按政策做好城乡退役士兵报到工作,及时发放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全局职工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进行学习,并组织了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安置政策培训会议,使工作人员更加进一步的了解政策、懂得政策、运用政策,更好的为退役士兵讲解政策。

五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综合能力。

(一)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计划,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改造升级,提升信息化应有能力;实施失能老年人照顾计划,将重点人群纳入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保障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刚需;实施农村空巢老年人关爱计划,推进实施农村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满足其安全及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和养老服务队伍培育计划,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落实“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将落实《“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快改革创新步伐,逐步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继续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和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民生工程,实施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高龄津贴等项目,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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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紧紧围绕实施“幸福**”战略,着力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区民政事业实现了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社会救助精准及时。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医疗救助建立梯度救助,临时救助体现“救急救难”,孤儿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全面提高孤儿生活标准,残疾人两项生活补贴全面落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截止10月份,已为7221户低保发放低保金4349.9万元;医疗救助367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440.66万元;719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金额420.8万元;3660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金额499.92万元;临时救助439户,发放临时救助金达93.93万元;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829人次65万元。积极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现8个社区申报了全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公建民营。目前,湾里街道、清水街道共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化托管,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人群继续扩大,将70岁以上低保老人,低收入失独、失能、空巢老人,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及集中供养城镇“三无”老人纳入了居家养老电子服务券政府保障发放范围,并为80岁以上空巢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呼叫器。发放1-10月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38263人675.288万元。完成全区2018年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续保工作,完成了2018年“银龄安康行动”政府保障人员投保工作。开展未经许可养老场所取缔工作,对6家送达了要求其停办行政处罚通知书。完成3个敬老院公共浴室和旱厕改造工作。消防改造工作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三是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全面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全区109个社区(村)基础设置统一设置,党建标准、服务规范、治理创新不断深入。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在全区全面开展,编制了城乡社区协商目录,各社区按照7+X模式确定成员,搭建了协商议事平台,成立了协商工作组织,共协商事项70多例。基本建立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区及清苑社区、金湾社区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协商试点工作,并申报了湾里街道、万春社区、华强社区、银湖社区、凤鸣湖社区和八角村、三元村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全面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农村社区协商平台,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打造出一批特点鲜明、形式多样的农村典型示范社区,如沈巷镇八角村和汤沟镇三元村。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62622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14%。

四是民政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以社区建设标准化为抓手,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应用,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网上运行,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材料,规范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民政基层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社会组织发展迅速。2018年全区新成立社会组织41家,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5家,现全区社会组织达204家。开展社会组织“三证合一”工作,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同时,做好赋予村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前期信息采集工作。

六是社工队伍管理提升。完成了今年第一批社工业务培训工作。组织300多名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全区109个村居主要负责人和9个镇街民政办主任开展培训。今年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全区共有300多人报名,30多人通过了考试,目前共有178人取得了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七是双拥优抚安置平稳。积极营造宣传国防双拥的良好氛围,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建立定期走访慰问部队机制,慰问奖励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建立街道、社区“社区双拥工作站”。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生活,按照《**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区财政安排8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的门诊补助。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改革。组织退役士兵企业见面会、专场招聘会,参加全省“退役士兵招聘周”和市组织的就业专场招聘会等,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免费技能培训。积极做好转业士官的接收和量化打分的准备工作,拓展转业士官的安置渠道。

六是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并进入全省第一等次。完成地名大辞典词条初稿编写。加强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截止今年10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4912对,离婚登记1623对,补办1513对,开展结婚免费颁证仪式2场。加强龙头山陵园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协调各相关部门顺利完成了年三十、清明节等群众集中祭扫活动。

七是党建工作不断加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年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结对帮学以及利用QQ、微信等载体创新学习方式,确保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党员活动室”各项设施,对照标准化建设指标体检表,做好标准化建设争创材料的准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区民政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制定《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开展“三个一”活动,组织“讲政治、我们怎么讲”、“重规矩、我们怎么做”、“作表率、我们怎么办”专题研讨,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确保做到形式“不虚”;问题“不空”;内容“不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养结合程度低,护理型养老床位空白。非法养老机构取缔工作效果不明显;二是江北村(居)服务活动场所硬件达标,但在工作方法、服务能力、活动开展和治理创新等软件方面提升不足;三是部分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区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创新、规范、提升民政服务为主线,以加强法治民政建设为保障,着力兜底线、强基础、增活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区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民政基本公共服务。

1.养老服务体系规范提升建设。继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行动,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消防手续。按照《**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开展设立许可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继续推动非法养老场所取缔工作。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扩大居家养老覆盖面,发展加盟服务团队,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社会组织托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

2.做好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区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新一届两委班子。

3.社区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继续推动社区标准化建设,重点完善基层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治理三个方面的软件建设和能力提升。通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区专业社工人才的作用,推进“三社联动”社区治理创新,通过小微权力清单的实施,切实减轻社区(村)负担,从而提高社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在2018年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推广复制,

实现城乡社区协商全覆盖。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城乡社区协商的党建引领机制、项目化运作机制、组织化推动机制、群众参与机制、利益激励机制等符合**区实际的社区协商机制。

5.深入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2018年20%的覆盖面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通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强化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等工作, 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完善村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参与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6.稳步推进乡镇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和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积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财政日常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开展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点命名活动。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

7.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贯彻落实《**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和《**市走访慰问部队作军人军属办法》,认真落实军地垦谈会任务,帮助驻区部队排优解难,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开展国防教育、共建、慰问和各项纪念活动。认真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为重点,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8.扩大社会救助困难人群。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通过对上级政策的解读和我区实际情况的分析,找出制约我区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完善救助制度,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扩大救助对象覆盖面。

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科学理念,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民政局被评为xx市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优秀单位等。截至目前,我局争取上级资金9993.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开展“三重”工作

(一)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敬老院升级改造。联合区卫计局围绕敬老院与卫生院合建、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深入调研,目前,各镇街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正在积极推进“ppp”模式建设。二是启动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先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批准,先行建设老年养护楼一栋。经过招标程序确定了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图纸审查工作,正着手准备编制项目投资预算后报评审;规划许可有关资料已报备,待规委会招开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城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救助。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60元、375元,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744.1万元。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城市低保1254户2397人,农村低保5194户10513人。不断加强动态管理,每月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每季度开展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活动。二是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取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区别,统称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新增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全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1426人,共支出供养资金618.7万元。三是深入落实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制度。今年以来救助困难家庭患者378人,发放593.3万元,人均救助1.3万余元。对全区572名困难家庭精神病人进行巡诊并发放药物,出台了《xx区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四是加快发展福利事业。为全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低保老年人、困难失能老年人、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困境儿童等发放福利津贴补贴926.4万元。五是“救急难”工作深入开展。“救急难”进一步向镇街村居延伸,健全村居救助站,完善救助“绿色通道”,救助临时困难群众667人,发放救助资金83.57万元。

二、扎实开展好常规工作

(一)开展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按照省市精神,我区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任务,实现政策落实问题彻底“清零”。发放自谋职业补助286.4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已进行了2次公开选岗,共413人选岗;为608人发放80%生活费495.05万元、115人发放70%生活费每月11.39万元;落实保障性住房户数66户。

(二)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区民政局联合各镇街民政办,会同区老龄办、公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局,对全区所有老年公寓、敬老院和福利机构,从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安全管理五个方面,逐一核查,整改落实。10月1日召开专题区长办公会议,对养老机构的消防、业务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办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协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显著提升。

(三)全面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合区文明办进一步健全了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镇、村三级层层签订了《移风易俗责任书》,镇、村所有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了移风易俗承诺书。指导镇街制定了红白事指导标准,建立了红白事办理流程并上墙,村居设置了红白理事会专门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台帐制度,每次活动必有记录。所有村居全部修订了《村规民约》并上墙。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拟在颜店、大安两镇建设两处区级公益性公墓。

(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进一步完善了区、镇(街)、村(居)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荐龙桥街道薛庙社区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大力做好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军,为xx市和我区共11家驻军单位送去慰问金13万元;市领导为荣立二等功人员发放慰问金12000元;为荣立三等功人员发放慰问金1.7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9人,送去慰问金3.08万元。二是扎实做好优抚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在职残疾军人和参战人员发放资金708.2万元;下拨在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173.7万元;为优抚对象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为204名优抚对象发放住院补助21.2万余元,下拨2018年优抚对象参保和门诊补助医疗费47.9万元;下拨解三难资金27.5万元,下拨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13.25万元。清明节期间,共有2万余人次参加了在烈士陵园举行了扫墓活动。9月30日,在烈士陵园举行全区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

(六)基层民主与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加强

全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级示范点建设,酒仙桥街道三河村社区、大安镇厚德社区等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获得市级示范点称号。督导镇街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督查。联合组织部开展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工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组织部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前的村级审计工作,为第十二届村委会换届打好基础。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村务公开固定公开日、“民主日”活动进行督导,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出台了《xx区社区减负增效实施方案》,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七)社会组织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

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区198个社会组织中,年检合格186个,对不合格的6个进行了依法撤销或注销。对申报参加评估的11个社会组织实施了等级评估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调查工作。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八)慈善救助水平进一步加强

5月3日启动“慈心一日捐”,加大宣传和资金募集力度,截至目前直接募集捐款177万元。8月26日举行了“精准扶贫朝阳助学”救助金发放仪式,今年救助低保家庭本科入学新生38人,总计为332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发放救助金77.6万元。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完成数据汇总录入等工作,并已上报民政部验收。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与宁阳边界年检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编写。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共办理结婚登记2515对,离婚登记1121对,补领结婚登记1086对,补领离婚证99对。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为前来离婚的当事人提供“离婚劝合”常规服务,减少了草率离婚现象。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改造,推行惠民殡葬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全年共火化遗体3205具。

三、2018年民政工作打算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照xx市要求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市“三无人员”等救助标准,全力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做好孤儿、残疾人、困境儿童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继续做好大病救助和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中心管理运营,提高入住率。督促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及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三)提高双拥优抚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继续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做好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适时提高优待金发放标准。开展好2018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配合组织部指导镇街扎实开展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镇街开展好村务公开“民主日”及固定公开日活动。扎实推进社区协商工作。

(五)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依法监管。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二是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与管理“四个同步”。

(六)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大督导力度,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按时完成边界年检任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抓好安全生产,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区安监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区安监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安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全区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综合监管职能

承担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了4次安委会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促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此外,与消防、经信、商务、教育等部门56次开展联合检查,共督促检查了180余家次,对有关社区和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兑现,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结合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节、五一、汛期、国庆、党的十九大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区春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2018年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我辖区“**有色铜冠矿冶公司围墙崩塌安全隐患”列入整治计划,经对围墙崩塌段进行维修加固,此隐患已按期整治结束。

二、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把高危企业节后复工关。配合经信部门做好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审查验收工作,结合“专家会诊”工作开展危化企业节后安全专项检查。

(二)开展重点企业“专家会诊”活动。我局今年将专家“会诊”列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家“会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跟踪督办整改。根据会诊结果共梳理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共196条,向企业下达了执法文书103份,对2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实施了停产整顿,责令1家危化生产企业停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处罚12家次。

(二)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区政办〔2018〕32号)精神,我们印发了《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构建各类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工作。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危化品罐区、粉尘涉爆场所、危化品储运等环节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以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去年专项整治的效果。对非煤矿山(尾矿库)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关键,以围绕查系统、治灾害、除隐患、防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三张清单”、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了《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全面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安监〔2018〕10号)文件,并按方案要求,对区内4座尾矿库进行了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及时消除隐患。

(四)认真做好国庆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区共出动检查人员2300余人次,检查企业单位590处次,排查隐患701项,所有隐患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区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带队,对各镇办社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确保了我区在国庆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五)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根据《**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2018年,我区已不再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为配合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制售管控组,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巩固我区烟花爆竹禁售工作成果,区安监局在春节后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反弹。目前,区安监局正配合**公安分局销毁没收的烟花爆竹,并牵头组织对烟花爆竹销毁工作进行安全评估。

(六)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区安监局根据《**市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要求,以工作目标为导向,对照5条主要任务,督促相关企业逐条落实。目前,除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和按“导则”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其余攻坚工作已基本完成。

(七)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核发证工作。对申请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的从申请材料和现场安全条件方面从严把关,今年已核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1家,对经营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市局发证的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现场核查。

(八)以防为主,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在岗职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护培训;二是部署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完善卫生职业管理机构,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九)加强应急管理和演练工作。严格落实春节、五一等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通畅。5月28日,在**华金矿业公司了举行井下逃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7月份进进行了全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共组织了6批次56人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市安教中心考核合格;安排了26人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安全生产视频培训。区安监局组织全区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的视频培训8次,区安监局4人次参加了省安监局的执法培训。同时我们在日常监管中注意督促企业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企业特别是矿山、危化等高危企业,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合格不上岗的规定。

四、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2018年2月8日22时45分左右,**市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沸点溶剂油储罐发生燃爆事故,虽然现场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深刻。事故发生后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作为事故调查的参与单位,区安监局认真履行职责,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拟出了事故调查报告的初稿。4月18日,市政府已批复了该事故调查报告。

4月2日17时15分,**市虎山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6月28日,海亮(**)铜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区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处理到位,并按规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五、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冬季、元旦、春节、汛期、高温季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置早落实。

(二)谋划好矿山、危化春节停产企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

(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突出隐患排查排查整治,争取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继续开展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各类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六项机制”,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是提高安全管控的重要手段。区安监局根据区政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行了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推动中。

(六)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根据《**市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攻坚工作任务,我区相关企业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和按“导则”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两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督导,确保各个关企业在时序进度内全面完成各项攻坚工作任务。

郊区卫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郊区卫计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以来,区卫计局紧紧围绕市区下达的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和全年工作总体思路,继续以深化医改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重点,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工作,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三个不变”,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

截止2018年统计年度,全区总人口80382人,其中育龄妇女19640人,已婚育龄妇女14749人。流出人口14778人,流入人口7014人。共出生837人,人口出生率为10.41‰,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90.66%,孕情掌握率94%,二多孩早孕发现率58.60%,出生人口性别比107.18,其他各项工作目标执行良好,计划生育年度目标全面完成。

1、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一是持续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活动,准确把握群众生育意愿。通过对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的深入宣传与全面解读,切实增强舆论引导,鼓励和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据统计,全区有二孩生育意愿的人数达到800余人。

二是突出“共享发展行动”,服务重点人群。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行动实施方案》中“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有意愿生育二孩且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升出生人口素质,规范管理孕产妇及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从孕前、孕中、产后三个层面打消群众不想生、不敢生、不愿生的顾虑,稳妥保持我区人口出生率持续增长,达到“全面两孩”政策预期。

2、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提升计生数据质量。全年二次组织开展“全员人口档案信息”核查工作,重点清理核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生基础信息及漏管、漏档、漏报等情况,做到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有效提升了全员人口信息建档管理和全程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指导。全年组织四次对全区各乡镇办计生工作业务督查指导,通过全员数据抽查、信息平台比对、现场查看台账、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计划生育考评运用。9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各项迎检工作的通知》,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下发迎省检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办在省检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深化“村(社区)为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市计划生育基层工作规范(试行)》,强化村、社区两委成员工作职责,落实“月督查、季调度、半年评估、年终总评”的日常管理制度,同时将涉及到计生考评的卫生内容纳入到日常工作调度中,以考评倒逼卫生计生“从机构融合到真正的工作机制相融合”。

四是推进生育登记“全程服务”。加强对新婚夫妇和一孩夫妇的“生育登记”政策宣传,实行首接责任制;推进“**省生育登记系统”的运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落实二孩以内及政策外生育登记、政策内三多孩生育审批制度,提供全程代办和送证上门等一站式服务承诺制,做好便民服务。统计年度,我区共生育登记709例,生育登记率86.67%;生育审批18例,审批率94.73%。

3、强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完成对往年689名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的年审工作,确认2018年全区新增奖、特扶对象203名,并于4月底将146.616万元奖特扶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同时兑现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各类奖励资金219.37万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是扎实推进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特殊家庭“三对一”帮扶联系人制度,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陪聊抚慰、家政服务等活动,全方位帮助特殊家庭成员走出生活和心理困境。突出对失独家庭中的老人的关怀关爱,推行生活照料、家庭医生签约、经济扶助一体化服务,使特殊家庭能全面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和关爱。今年以来,全区广大计生协会员、志愿者和结对联系人员共开展各类帮扶活动500余次,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人数达160人,发放各类慰问救助资金8万余元。

三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全面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养老照护能力。全区5家乡镇养老机构皆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7%,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58.51%。突出社区家庭医生与老年人居家医养签约服务,桥南办金苑、隆门社区共签订服务协议452份,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服务清单积极履约,基本实现高龄、失能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全覆盖。

4、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一是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及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全区新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800余份、开展义诊14次,0-6岁流动儿童进行常规免疫接种2000余剂次,为125名流动孕妇全部办理了孕检手册并免费提供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孕期和产后访视、新生儿随访达300余人次;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集中开展了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74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90余次,服务人群达3000余人次。

二是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及动态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探亲时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53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份,现场提供各类生殖健康及计划生育服务达880人次,走访慰问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125人,发放慰问金额47600元。今年4月份起在桥南办**山社区和隆门社区开展了样本数量为40人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抽样调查工作,通过入户面对面调查,全面了解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正确评判全区流动人口形势。

三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全面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入户摸底及问卷调查,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生活和健康状况,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库,据摸底统计我区留守儿童为403人。今年共为留守儿童新建预防接种卡50人、进行常规免疫接种200余针次;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手册,开展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等儿童保健服务达300余人次;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200余次;慰问留守儿童家庭52户、配合人社部门为 130户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代缴了每人30元的养老保险资金。

5、规范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孕前优生和生殖健康“两检”工作。区卫计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下发了《2018年郊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卫计办开展了检查对象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参检对象,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全年参检任务。2018年全区免费孕前优生任务数为359对、生殖健康检查全年检查任务1500人已全部完成。

二是规范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市药具站转发的《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于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限期整改;对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和《全国计划生育药具储运质量管理细则》要求开展了免费避孕药具入库质量验收管理自查工作,真实客观地梳理排查问题,落实整改,以迎接省市药具站检查。

三是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孕妇产后上门访视工作,协调区教育部门配合开展托幼园所儿童体检工作。2018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对妇幼保健服务管理:孕产妇686人,系统管理4385 人次,系统管理率86.7%;7岁以下儿童3768人,3岁以下儿童1470人,0-3岁保健管理2967人次,系统管理率85.4%,3-6岁儿童保健管理1797人次,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1.8%;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1583人,覆盖率85.4%。

四是实施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2018年妇幼疾病筛查民生工程,开展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产前筛查和城市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新生儿眼病筛查工作,2018年完成新生儿35种疾病筛查526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408人,产前筛查403人,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两癌筛查401人,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202人,新生儿眼病筛查200人,达到妇幼民生工程年度目标要求。

五是继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积极协调区民政局,向婚姻登记人员“面对面”宣传婚检的好处以及孕产妇补助的政策,并向每一位婚姻登记的人员发放免费婚检宣传单。2018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126人次,补助金额3.78万元,做到应补尽补;婚姻登记423对,完成免费婚检802人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4.8%,补助金额9.4636万元。

6、促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

一是健全卫生计生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办事处)定期召开卫生计生工作例会,听取卫计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居)、村卫生室负责人汇报,通报工作情况、安排工作计划、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妇女体检、婚育咨询、优生优育随访、妇幼保健、儿童计免、宫颈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有效整合,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努力推进卫生计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乡镇卫计办每月将计划生育管理目标人群的出生信息、入户信息、新婚怀孕信息导入平台,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对照这类人群,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档案,上门做好孕产妇以及新生儿随访工作,对于出生未上报、或者出生新生儿没有接种人员进行摸底反查,杜绝了在考核期间出现政策外未上报或者儿童漏接种、孕妇和产妇未随访等猝不及防的现象,有效实现妇幼工作信息与计划生育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有力促进工作深度融合。

三是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办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以及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出“一体化”考核要求,做到两项任务同布置、同督促、同考核;制定了《卫生计生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

(二)坚持改革创新,有效落实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策

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规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向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区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统一实施药品网上采购并进行零差率销售。2018年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药品网采平台集中采购409万元,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直接为患者节约药品费用80.18万元;门诊量115312人次,减免门诊费用23.06万元。

2、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及补偿机制

严格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分季度通过现场抽查、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及时、动态的掌握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建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全年按时拨付各项补助资金 552.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补助经费158万元,公共卫生补助经费394.5万元。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全面宣传《**市郊区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20个家庭医生全科团队,举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班,深入解读签约模式、内容和流程。2018年全区共签约40184人,签约率50.23%,其中重点人群15890,覆盖率66.21%,有偿签约5252人,有偿签约率6.6%。各医疗机构根据签订的服务包内容及时开展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双向转诊、针对性强的专项辅助检查等精准化履约服务,全区履约率达95%以上。

4、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按照市卫计、财政、社保等部门印发的《**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退出村医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规范程序,2018年新增认定符合村医退出生活补助发放资格人员2人,全年累计为26名退出村医发放生活补助10.304万元。

(三)坚持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医疗机构运行服务质量

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运行质量监管,开展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发展项目,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1、抓好基层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

全面启用基层卫生信息专网,区各医疗机构以年预付费的形式与**移动公司签署三年专网线路使用协议,对医保和基层卫生专网进行了整合,实现一网多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联网管理,利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平台,录入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实现医疗机构信息全国联网和医疗机构动态化监管,2018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共37名在岗经过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完成全科医师注册工作。

2、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2018年通过双卫网、好医生项目、华医网项目3种途径实现远程继续教育,提高业务人员理论水平和服务技能;实施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选派大通镇卫生院1名医师参加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组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市卫计委举办的药事管理、妇幼民生工程等各类培训班30人次。

3、实施基层卫生发展项目

2018年在市区两级财政支持下,实施了大通镇卫生院、灰河乡东元村卫生室等墙体加固及内部改造维修工程,工程总预算3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5万元,区配套项目资金20万元。

(四)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积极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制任务;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应急保障水平。

1、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全面完成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任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2.04%,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建卡率达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86.7%、85.4%、91.8%;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4.97%、65%、45%,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覆盖率分别为61%、85.4%,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6.6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100%。

2、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协助市疾病控制中心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的防控工作,50名晚期血吸虫患者接受了免费住院治疗;依托血防专业机构,重点加强了人畜常到的易感环境、近三年发生过急性血吸虫感染环境、历史有螺环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及周围环境的查灭螺工作,2018年共查螺695万平方米,灭螺98万平方米,血检查病3491人,粪检查病931人次,化疗373人次,救治50例晚期血吸虫病人;做好了郊区重点地方病(碘缺乏病)控制消除工作,完成了全区2018年碘缺乏病监测任务,其中监测孕妇100人次、学生200人次。

3、加强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继续开展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工作,完成区防火救灾应急演练、“二会”期间卫生应急保障、大通镇“随心车杯”龙舟赛应急救护等工作。

(五)坚持中西医结合,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做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主要为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提供、情志调摄 、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服务,2018年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覆盖率分别为61%、85.4%。

(六)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完善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及学校经营管理行为。

1. 优化整合基层卫生与计生行政执法资源

按照《关于加强**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拟定了《**市郊区优化整合基层卫生与计生行政执法资源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基层卫计办与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

2.开展医疗机构日常监管

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辖区内3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以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活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开展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工作,完成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情况摸底建档工作。

3.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联合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展了以学校卫生现状、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为重点的自查和抽查活动,自查18所,抽查10所。

4.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对辖区内45个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资格证和健康证的进行检查,检查从业人员87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达90%,结合文明创建检查经营单位近500户次。

(七)坚持统筹兼顾,做好其它工作

加大卫生计生信息宣传力度,加强卫生计生项目管理;做好干部保健、红十字会、提(议)案答复及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问题成为制约卫生计生两级管理的瓶颈,辖区五家乡镇级医疗机构,其中四家是非政府办,造成区及乡镇办卫计部门与医疗机构对接不畅;二是我区没有疾病防控专业机构,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缺少专业医技人员,区级公共卫生业务指导能力明显不足;三是卫生计生工作融合推动难度较大,计划生育与卫生健康的融合还不够紧密;这些问题将是今后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2018年总体工作思路及安排

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建设“健康郊区”为主线,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按照“发展要转型、改革要推进、管理要创新、队伍要提升”的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全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安全,努力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建设。

(一)持续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深入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国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制定出台我区推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加强全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做好特殊再生育有关情形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汇总。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好全区生育意愿情况调查和分析。制定我区2018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责任制考核方案。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责任落实。

2、夯实计生基层基础。深化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数据监控,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强化过程性管理,推进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及《**市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管理规范》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提升卫生计生信息统计质量和应用水平;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及媒体作用,倡导家庭负责任、按政策进行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养育观念。

3、加强计生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抓好高龄孕产妇保健,倡导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安全。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质量。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深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4、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抓好奖扶政策兑现,做好政策衔接。重点围绕特扶家庭中的老人,明确“三对一”联系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协调人社部门落实针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代缴养老保险、代缴全部医疗保险、办理大病救助保险、办理综合保险等优惠政策,提高计生困难家庭生活质量。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巩固金苑、隆门社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成果,加大对全区医养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医疗康复功能,增强医疗机构养老照护能力,促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发展。

5.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扶助力度,营造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大整治“两非”工作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积极捕捉案源,努力实现案件突破。

6.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以省计生协“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推动乡镇办计生协落实机构人员;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扩大计生协组织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工作覆盖面。

(二)继续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1、加强专业机构及团队建设。充实区妇计中心力量,按编制调配人员,承担全区妇幼健康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职能;结合我区现状打造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团队,承担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指导、考核、数据监测、问题整改等工作;深度融合卫计职能,协同辖区医疗机构有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继续围绕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主题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扶持政策;针对不同类别的人群,做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围绕签约率、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签约对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评估。

(三)着力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1、加强医疗机构业务培训。从计算机操作、沟通技巧、服务规范着手,邀请市疾控专家、系统管理人员开展面对面授课;各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例会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提升服务人员业务素养。

2、强化医疗机构考核和管理。以季度考核和综合考核为杠杆,切实落实优绩优酬;坚持区级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医疗机构开展点对点指导;不间断通过远程、QQ群开展工作交流,督促医疗机构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和执业素养,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1、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督促乡镇办卫计办及各医疗机构持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督促项目实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民生工程惠民政策的的宣传和解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及知晓率。

2、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救治和免疫规划任务。继续巩固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升类达标成果,继续开展常规查治病和查灭螺工作。

3、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做好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工作,完成年度卫生应急演练任务和全区重大活动和接待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五)努力提高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做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六)切实加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加大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力度,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

(七)统筹兼顾,进一步做好推进其它各项工作

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及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加强卫生计生项目管理,做好干部保健、红十字会及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民政局低保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