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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工作总结

城管局工作总结

2016年,县城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加快脱贫攻坚”基本思路和“创新投资年”工作主题,按照“依法、科学、精细”的城市管理理念,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五乱”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拆除违章建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深入开展“五乱”治理

(一)治理“垃圾乱扔”。一是常态化地加强老城区、新区、幸福场镇、城市公园以及城区公厕、河道等近10平方公里面积的日常保洁。二是提高冲洗频率,城区主要街道(包括交通街、城北路)每天洗扫1次,相应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每周冲洗1次,广场每半月冲洗1次,沐源路、新区、建和工业园区等路段根据情况随时冲洗。三是根据实际情况调增错时管理人员力量,加大对环卫管理员、环卫工人特别是错时管理员和保洁人员的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城市街面干净整洁。四是常态化地坚持城市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人、定时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2016年共清运生活垃圾12000余吨,清理垃圾死角420余处。

(二)治理“摊点乱摆”。一是加强对城区座商经营行为的限时间、限区域占道审批管理。二是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将低收入者经营的游摊规范到临时摊区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对城区门市装修占道、座商及临时摊区餐饮店占道污染地面行为的巡查管理,防止污染路面。四是常态化地整治座商音响噪音、车载式摊点喇叭噪音。2016年共办理坝坝茶、餐饮店及临时性占道经营审批159件(家);清理跨门槛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及占道堆放物品9216起,送达整改通知书25份,暂扣违规占道物品39件,处理群众举报88起,实行一般程序处罚7起、当场处罚4起;制止座商音响噪音723起、清理商业移动噪音364起。

(三)治理“广告乱设”。一是对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设置坚持实地踏勘及设置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其按要求设置。二是加大破损店招、喷绘布店招广告的巡查、处置力度,及时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三是落实专人常态化地清理城市野广告和“牛皮癣”。2016年共办理店招广告及临时装修占道审批 202件,清理横幅156幅,清除野广告30888个,拆除违规店招11个,拆除大型喷绘布广告54张,拆除户外钢架广告及有安全隐患的店招35处。

(四)治理“工地乱象”。一是加大县城区在建工地源头管理力度,督促其按规定设置围挡、硬化出入口、建立冲洗槽。二是采取“巡查+定点”的方式分正班、错时对在建工地车辆出入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加大县城规划区特别是绕城线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污染路面。四是加大新城区经常倾倒建筑垃圾的3处场所的巡查管理处置力度,防止建筑垃圾乱到。2016年共处理路面污染283起,处理占道堆放、施工59起,规范建筑工地冲洗设备8处,整治货车不按规定密闭运输874辆,处理建筑垃圾乱倒50起。

(五)治理“车辆乱停”。一是常态化地整治各类车辆在公园、广场、人行道、绿化带上以及非机动车在车行道上乱停乱放行为。二是配合交警每周1—2次联合整治车行道上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三是安排执法队员在农贸市场周边、学校上放学路段和上下学高峰期定时、定点执勤,协助交警疏导交通,确保城区交通顺畅。2016年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7581起,暂扣并移交处理乱停乱放三轮车25辆。

二、大力整治乱搭乱建

一是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处置方案》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对新产生的违法建筑实行乡镇(社区)属地巡查发现报告和城管局处置责任制,确保违章建筑早发现、早处理。二是加大对违建行为的巡查、处置及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新的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有效遏制新的违建行为产生。2016年,共发现违章建筑120处,其中:正在调查处理16起,督促整改62起,拆除42起1288.38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10起,自行拆除32起)。

三、精细化管理城市公园

一是落实专人常态化加强桃源山居、醉氧公园、新区湿地公园、樱花公园等4个城市公园的巡查管理,根据季节和人流量合理调配公园管理人员力量,确保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和秩序井然有序。二是按照4A级旅游景区标准对桃源山居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桃源山居景区管理通告进行修订,对一、二期入口处栏杆进行更换,通过印发700余张出入证加强景区住户摩托车出入管理,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休闲环境。三是常态化巡查并及时发现、修缮公园破损市政设施,重点加强新区湿地公园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并对损毁市政设施、开挖地面、乱搭电线、私设乱贴广告、乱搭乱建、破坏绿化带等行为常态化地进行巡查、发现和处置,为市民营造整洁舒适的城市休闲环境。

四、着力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新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在新区湿地公园铺植5万多平方米的草坪,撒播4万多平方米的野花组合,并在其边沿栽植四季杜鹃、兰花鸢尾、白花葱兰、红花继木等地被植物勾勒造型,进一步提升景观效果。同时,对新区及建和工业园区闲置荒地进行绿化,进一步提升了新区整体形象。二是加强绿化栽(补)植,分别在老城区和新城区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新栽和补植红花继木、毛叶丁香、琴丝竹、八角金盘等绿化植物4万多株,更换鲜花近2万盆,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形象。三是加强园林绿化日常管护,安装和维修花台路沿石622米,为150余个花箱、花车、花盆刷漆,全面修剪城区草坪、绿篱带,清除绿地杂草,对易发病虫的垂柳、葱兰进行施药防治,对老城区4000余株行道树杆进行涂白杀虫。四是进一步美化城市,分别在滨河北路外滩假日酒店和交通街护城桥段增设或更换花箱76组,为城市增色。

五、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印发了《**县2016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二是牵头做好“茶博会”、第三届“旅博会”**环境保障工作和我县首届“文旅经济周”环境保障工作,加强G213、S103和沐黄路沿线环境卫生督查,为来沐宾客营造了良好的城乡环境。三是印发《关于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常态化地对县城区、G213、S103及沐黄路等公路沿线乡镇环境整治情况开展督查12次,印发督查通报8期,及时责令相关部门及乡镇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四是完成13个乡镇的1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从10月起在全县15个试点村以外的其余180个村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成立3个督查组,按照“五有标准”对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指导舟坝镇及沐溪镇关坪村、永福镇新华村等4个村创建成省级“环境优美示范镇乡村庄”,指导13个镇乡、村庄创建成市级“环境优美示范镇乡村庄”,并指导2个村争创省级“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六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利用县城区公交车站台、道路指示牌的宣传位设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11个。2016年,县城管局被市城管局评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先进单位”。

六、牵头做好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一是印发了《**县2016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二是牵头开展县城区空间立体绿化攻坚工作,逐户上门对已完成栽种的425户当前绿化存活生长情况进行走访,对栽植不合格的加强栽植指导和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县城规划区住宅小区规范管理,印发《**县城规划区内住宅小区管理规范》6000余份张贴到各小区,教育引导小区住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联合县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小区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并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回访。四是进一步加强风情街管理,印发《风情街管理规范》82份,有效规范了风情街市容环境秩序。五是按照修订后的《**县城区坝坝舞和锣鼓宣传游行公约》,加强对锣鼓巡游队沿街宣传的管理,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巡游。六是配合交警常态化加强对县城区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行为的集中整治,实施行政处罚22起,确保了县城区街道畅通。七是牵头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县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安排执法队员与交警、路运执法队员一道在梨园街十字路口(中桥街口子)、建设街与交通街的交叉路口等4个口子共同守点执勤,对不按公告规定强行进入限行区域的电瓶三轮车劝返和处罚。同时,配合交警、安监、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开展货运车辆污染城区及其周边道路整治,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干净整洁、无扬尘污染。八是在建设街和中桥街的十字路口安装隔离木栏杆,引导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马路,并在栏杆上吊栽绿色植物,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

七、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扎实抓好各项“规定动作”,实现学做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和干部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二是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局党组开展会前学法8次,有力提升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制考试3次、以案说法3次,并对新录用的8名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员素质。四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诫勉约谈,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2016年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80多人次。五是常态化地对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到岗履职、作风纪律及制度执行等情况和局党组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全年共制发督查通报38期,通报批评3人,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六是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舆情办理回复效率。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申请285件,城管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员7次,承诺提速67.27%,办理提速86.37%,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为100%,群众满意度100%;办理各类信访件26件。七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常态化地做好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务、党务信息31条。八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办结2016年我局主办和协办的18件建议、提案。2016年,县城管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1—2015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八、认真聚力脱贫攻坚

一是成立县城管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村情和我局实际专题研究制定《县城管局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干部职工联系35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措施和帮扶责任。二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全年我局40多名干部职工先后深入联系帮扶村10余次,走访慰问贫困户、贫困儿童、贫困党员130多户次,调查了解贫困户基本情况,宣传扶贫惠民政策,听取脱贫建议意见,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学习用品、扶贫捐款及购买化肥、猪仔等慰问物资价值8.1万多元。同时,向贫困户发放便民连心卡35张和农户环境卫生习惯温馨提示卡336张,帮助贫困户养成良好的卫生好习惯。三是为9个贫困村每村争取到2016年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8万元(共计72万元),各村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四是督促全县除9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贫困村以外的34个贫困村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在治理工作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全力助推就业脱贫工作。共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330多个,超额完成2016年度就业促进脱贫220人的目标任务。五是积极指导19个贫困村争取列入2017年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每村8万元治理专项自资金),进一步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形象,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六是按照沐脱贫领〔2016〕4号文件要求,每名科级以上领导、一般干部职工分别交纳脱贫攻坚立标定责保证金500元、200元,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来决定退还或收归单位作为贫困户帮扶资金。七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三有”等脱贫标准对联系的舟坝镇前进村25户贫困户的脱贫情况反复进行摸底,全力配合舟坝镇及其前进村整治村容村貌、农户房前屋后及室内环境,前进村顺利通过国家扶贫办和省上第三方机构评估,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县城管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2016年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九、扎实抓好党建工作

一是年初专题研究并制定印发了《县城管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建工作重点内容。二是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的形式研究谋划党建工作,确保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2016年共研究谋划党建工作达8次。三是制定了县城管局党组书记2016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书记与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党建责任。四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扎实抓好各种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党员政治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五是制定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从生活上、思想上关心年轻干部成长,特别是做好执法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为城管工作储备人才。六是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多次深入联系的贫困村,宣讲扶贫惠民政策、看望慰问贫困户,有力助推了扶贫工作。七是全面完成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和2018年以来党费补缴工作。八是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预备党员转正1人。2016年,县城管局被市委组织部评为 “**市共产党员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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