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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呀,新一阶段的工作正在向我们招手。我们需要作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做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总结经验和教训。工作总结怎么写才好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会议精神,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实际,坚持以依法治国为主线,逐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开展以干部队伍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织好普法网线,兜牢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两条底线,发挥五支队伍的作用”为主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以“依法治城”为抓手,加强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在干部监管考评机制上出实招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局党组以开展队伍诚信建设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途径和直接载体,坚持管理创新,着力在干部监管“日周月年”考评机制上出实招,把干部诚信建设作为关乎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成长方向、关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业特点、工作规律,精心谋划和部署诚信建设,构建六位一体的诚信建设管理考评体系。

一是推行干部日志记录。明确每个干部职工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制作工作日志记录表,每个干部职工每个工作日以日志形式记载主要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事项、任务进度、办理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学习情况等。日志记录要求简洁精炼、重点突出,准确如实反映工作实际效果。

二是推行周期审签制度。干部职工将上周的工作日志移送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结合上周考勤记录对干部职工工作日志每周进行一次审核,就岗位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工作任务是否完成、日志记录是否客观真实、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建议签署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审核意见。

三是推行月份考核管理。分管领导应当敢于担当,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根据平时掌握的干部职工工作情况、科室周期审签意见和考勤情况、负面扣分清单情况,对分管部门人员实行每月一次诚信管理考评。分管领导对于其他领导或者干部提出要对该干部职工扣分的情形,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给予扣分并给予相应回复;认为应给予诚信负面扣分情形的及时扣分;认为应提交党组研究扣分或已达到进行召回管理的及时提出。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提出评审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分管总人数的15%。

四是推行年终综合评定。按照年度建立干部职工诚信建设百分考评制度,即每年每个干部职工诚信建设按一百分计算,对违反诚信建设的行为,进行诚信负面扣分,年终诚信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获得优秀公务员参评资格,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建立干部职工个人诚信负面扣分清单制度,包括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社会公德、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商务不诚信、金融不守信等方面内容,共56项扣分指标。

五是强化诚信考评结果运用。年终以月份考核为主要依据进行统计,局党组综合个人全年工作实绩评定干部诚信建设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召回管理、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六是推行干部召回管理。把干部召回管理纳入诚信建设体系,紧密衔接、有机统一。制定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签订干部召回管理承诺书。对“踩红线”干部,坚决实行召回管理;对“踩黄线”干部,实行召回预警,对其进行打招呼谈话,预警期间一个月内仍无改观或被两次打招呼的,实行召回管理。

二、以“六五”普法验收为契机,着力在“法治黔西南”建设上出真招

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充分展现“六五”普法成果,全州各县(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准备,不断开拓创新,使我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得到了省检查验收组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在今年机构改革调整后,及时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任组长、州长任副组长的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编制,确保依法治州工作有序、持续推进;州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中共**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专家咨询库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及运行保障机制》,由州委办行文下发各县(市)及州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下发了《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工作要点分解方案》,确保依法治州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普法教育,突出抓好依法治州基础性工作。推行“十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普法活动。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为重要抓手,将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利用《金州法制时空》广播平台,建立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截止目前,《金州法制时空》栏目已累计播出节目240期,其中今年播出节目39期。举办全州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由州司法局、州总工会在兴义共同举办了“中国梦.劳动美”全州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来自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24支代表队72名队员参加。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活动。从2015年起,在全州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活动。用二到三年的时间,确保全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至少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创作一批民族特色浓郁、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宣传作品;目前,各县(市)正在按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活动。将于今年12月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举办首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活动。开展2015**依法治国主题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传播法治知识,共建法治金州”为主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2015**依法治国主题活动。分辅导学习、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征文大赛暨法治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征集四个阶段进行。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以“依法治城”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进程。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以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起草了《中共**委 **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治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治脏、治乱、治差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为抓手,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施工经营等问题。明确和强化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由州委依法治州办具体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全州依法治城工作,每年6月底、12月底分别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各县(市)依法治城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同时,州委、州政府将把依法治城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年度依法治州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四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组织对全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由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相关领导率队,对全州八县(市)、义龙试验区及州级113个单位、部门、企业、学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做好省检查验收组对我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工作。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副组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带队,对我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州健全领导机构、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推行“十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双语普法等十一个方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六五”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法制生活报》10月19日第5版整版报道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着力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见实效

一是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提振了精气神。通过开展干部队伍诚信建设,全州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观,干事创业的状态激情焕然一新。一方面,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州司法局机关委员会被州委党建领导小组命名为全州“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报送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和人社厅表彰的集体6个、个人 8名。另一方面,从严查处违纪违规,对诚信建设和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工作失误的同志,敢于亮剑,坚决处理。全州司法行政机关共召回干部12名;州司法局对违反诚信负面扣分清单的职工,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州司法局建立干部职工挂所联系制度,实行县级干部包县挂所、科级干部包片挂所、一般干部具体挂所,对口联系全州132个司法所。今年7月以来,州局挂所联系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指导,专门为司法所办实事、解难事。各县、市司法局采取机关干部职工挂任基层司法所名誉所长等方式,实现工作重心和力量下移。安龙县司法局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聘用社会工作者32名,每个司法所新增人员2名,解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三是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突出。人民调解作用凸显。在全州各县、乡、村(社区)及相关行业部门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407个,共有调解员8987人。成立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医疗、法律部门的退休干部中聘请专业人员组建调委会。全州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566件,调解成功7412件,成功率为97.96%。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规范。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分析制度。采用新技术加强监管,经贞丰、册亨采用手机定位系统进行试点后,拟在全州推广使用“定位系统+脚环”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管控。规范审前评估工作,全年评估470件。做好特赦工作,对6名社区服刑人员宣布特赦,第二批68名正在报审之中。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全州1210个村(居、社区)均已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6个。1至10月,全州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27件。回访上年度法律援助案件2875件。律师服务积极主动。在全州律师行业中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精心制作了40余起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开展“百名律师进民营企业”活动,共组织30场次活动,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为公益事业捐款12万元。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066件,担任法律顾问280家。公证工作更加便民。开展“公证敬老日”、“情系老百姓、公证进万家”系列活动。此外,贞丰县公证处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公证服务联络站,发放“公证便民卡”,聘用199名公证联络员,服务全县161个行政村2个社区1个居委会,使公证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村级。兴仁县公证处开展巡回办证活动。全州9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170件。司法鉴定创新拓展。成功申报设立贵州资信通价格评估司法鉴定所,填补了我州在综合涉诉讼类价格评估司法鉴定中的空白。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检案2443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鉴定720辆,司法会计鉴定5例。安置帮教力度加大。积极实施“回归工程”,以州县共建的模式在晴隆县建立了群鑫育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全州共接纳刑释人员1807人,其中安置刑释1696人,安置率为93.86%,帮教1770人,帮教率97.95%。

四是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加强对普法宣传队伍、人民调解队伍、社区矫正队伍、律师公证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五支队伍”的学习培训、督促指导,全州共设立法制副校长1540名,普法讲师团360人,普法志愿者2086人。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州各县、乡、村(社区)及相关行业部门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407个,共有调解员8345人。加强宣传,吸引更多的人才参加司法考试,全州报考司法考试的人数首次突破1000人。在乡镇放宽准入条件,积极发展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在全州范围内建立39个法律服务所,聘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87名。共有法律援助工作者79名,法律援助联络员1588名。

五是其他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推行“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学法用法活动,梳理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单合一”,做到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和协调,争取到省司法厅50名编制组建**强制隔离戒毒所;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积极实施“法治扶贫”;参与了巴百公路、“9.20”泄洪事件致损案件的处置,指派律师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牵头办理共青林场历史问题等,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四、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为主导,着力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对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反腐倡廉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局党组与州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公证处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随时对承诺、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跟踪检查督导,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公(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接待工作规定,行政效能建设,遵守工作纪律,厉行节约等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每周职工会上通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有效改进工作措施,有力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是开展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检查,确保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对全州八县(市)司法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资金有转、抵、顶和挪用现象,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规定。

六是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查。根据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局各科室(处)及工作人员自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纪检组监察室与法规科进行汇审,从科室岗位、个人岗位两个方面确定风险等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备落实不理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要1:5的比例配备,但部分县(市)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在人员配备上不能足额给予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随着“云上贵州”大数据的建设和推进,原有的知识已不能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亟需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掌握新知识,适应新发展。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由于我州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分布不均,大多数乡镇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因此,亟需进一步整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乡镇开设分所,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全州司法行政部门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中心,建立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室,为我州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早日实施。目前,按照州领导的指示,我局一方面完善相关项目申报要件,另一方面通过多方渠道积极争取省政府正式下文批复。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尽快融入“云上贵州”网络体系。加强与高等法学院校等合作,运用现代网络、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和法律服务质量。

四是认真谋划“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工作创新,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文艺调演工作,上下联动,努力打造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结合州情,积极推进“依法治城”和“依法治景”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构建“法治黔西南”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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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第1版权所有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第1版权所有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司法局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局20xx年及20xx年工作计划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基层基础

投资20余万元分别打造了旧院和河口2个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新设立了旧院镇红岩村等20个法律援助联系点。

(二)法制宣传

广泛开展法律七(加一)进活动,深入4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社区),宣传法律法规100余部,下发各种普法读本25000多本,宣传资料2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近40万余人(次)。

(三)法律服务

1.完成了对全市12个法律服务机构(个人)的年度考核、培训及年检注册工作。

2.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农民工案件137件,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245件。

(四)人民调解

1.加强医疗、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协调旧院、河口完成了2个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与镇巴、紫阳、城口、通江、平昌建立了边界人民调解委员会。

2.共调解矛盾纠纷5017件,调解成功491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协议涉及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

(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1.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32人,累计解矫247人,在矫185人。严管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率达30%以上。

2.对34名拟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3.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139(封)人,收到信息协查函13封(人),开展无缝对接接回刑满释放人员80人,安置116人,安置率达83%;帮教139人,帮教率达100%。

(六)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1.改选了机关支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新发展入党积极份子2名。

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严厉整治慵懒散,完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和公车管理等机制。

3.严格正风肃纪。全年共办结来信来访案件2件,通报走读现象2起,查处行政人员违规执业2起,向市纪委上缴非法收入21000元,查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2起,退还当人事诉讼费用5000元。

(七)外宣

被达州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信息共180篇次,其中中央级2篇次、省级45篇次、地市级134篇次。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任务

全面完成了中心广场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火车站、东区、岳树坝房屋征收拆迁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缺口较大;调委会组织、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中经费基本没有。

(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亟待发展状大。现有政法法专项编制缺编较多。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打造2个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星级调委会。

(二)力争对严管人员GpS手机定位管理达到50%以上。

(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受教育人数达45人次以上。

(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五)完成法律援助200件以上,受理法律援助咨询2000人次以上。

2020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第一要务、第一责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新一轮省级xx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司法行政的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经多方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20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20xx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783件,调处4136件,调处成功3929件,调处成功率95%;排查重点人员259名,管控205名。防止群体性械斗12起5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1件300人,防止民转刑6件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2个,帮教工作人员38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5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7件,其中民事295件、刑事12件、受援人数367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二是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480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三是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108家,办理诉讼案件1714件,非诉讼案件415件,法律见证130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1起,提供法律咨询达3000余人次。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共举行法制讲座12场800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标语1000余幅,出动普法宣传车200余台次。

(六)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1.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局机关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2.积极开展政法系统“三大主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局秘书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基层股黄钦被市委表彰为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复兴司法所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长”人选。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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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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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四是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根据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xx县委《会议纪要》精神,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1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明年3名司法所长有望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并配合发改委适时申报灾后重建项目,将全县56个司法所与司法局办公楼建设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3、抓创新,重焦点,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20xx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2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高速公路建设、油气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分发挥司法行政资源、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开展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三年,“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是“五五”普法重点宣传的主题。县司法局、法建办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努力形xx县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各行业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利用“送法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通过宣传法律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树立起司法行政机关“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

今年3月,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在xx县城、金城镇等主要街道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4月上旬,县人大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回报,县人大对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及依法治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5-6月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1200本、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从7月份开始,历时2个月完成了16个单位(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期、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达800多人次;9月上旬,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20个单位进行了“五五”普法抽查,并召开了经验交流会,会上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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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0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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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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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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