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横流,这一阶段的工作即将落下帷幕,到了我们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了,工作总结要从上级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经常强调的问题上提炼经验。我们在写总结时需要注意哪些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2020年工商局2020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针对春耕、秋播生产时节,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xx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违法行为。___工商分局在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过程中,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载止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23次,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___工商分局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的工作按排后,立即召开分局办公会议,针对我局此次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执法检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地开展好检查和宣传工作,同时成立了以赵伟局长为组长,高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巡查(督查)大队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步骤。
二、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活动,已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9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截止目前为止,时值春耕生产在即,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xx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我局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8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生产单位3家,批发经营企业98家,个体及代销网点156个,检查了25个商标38个品牌的肥料3860余吨,抽检肥料185组,送检99组,经法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47组;查扣没有标明保质期的农药156瓶;查处了7个品牌稻种外包装上有违法行为,其中4个品牌的包装上未标明审定编号,1个品牌是未审先推,1个品种的审定时间和生产时间不符,另处两个属种子标签与实际不符。截止目前为止,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通过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件
关于一经营的农药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1
20xx年5月31日,当事人以65元/件的价格从滁洲市北关一经营户处购进由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日牌钻心虫一扫光农药7件(每件40瓶),并以2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农药标签标注的防止对象为“对水稻钻心虫,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有特效,对稻飞虱、藓马、稻苞虫、叶蝉效果显著。并且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也按照该产品说明向农户介绍使用范围。经我局网上查询,该公司生产的钻心虫一扫光农药的农药登记证ls20xx1475号准许使用的作物为十字花科蔬菜,防止对象为蚜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我局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经济处罚3000元。
关于一经营户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
及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2
案件来源:
20xx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滁州市一经营户经营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经我局上网查询,该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的品种为“汕优084”,当事人涉嫌销售种子的标签标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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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20xx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xx、20xx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
“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由于我局对检查重视程度较高,执法检查力度到位,严防重打,有效地净化我局辖区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农资市场营造成“销售无假货,产品无劣质,农民无怨言,政府有好评”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资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农资经营主体的竞争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思想和行为。今后的工作中___区分局将针对农资市场实际,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在农资市场实行长效监管提供法规、制度的保证。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一些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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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20xx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xx)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xx、20xx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
“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由于我局对检查重视程度较高,执法检查力度到位,严防重打,有效地净化我局辖区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农资市场营造成“销售无假货,产品无劣质,农民无怨言,政府有好评”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资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农资经营主体的竞争力,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必须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思想和行为。今后的工作中___区分局将针对农资市场实际,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为我们在农资市场实行长效监管提供法规、制度的保证。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一些不法分子,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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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我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我局还实行了假劣农资召回制度,规定在查处农资案件时,首先考虑召回流入市场的假劣农资,防止坑农事件的发生。在查处一个供销社销售伪劣化肥案件中,我局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先责令这个供销社追回所出售的伪劣复合肥,赔偿农民损失,为25户农民挽回损失1万多元。之后才进行了处罚。为此,先后有三批农民敲锣打鼓给我局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了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今年5月,王洛镇农民闫某通过12315投诉电话反映说,他和其他三户农民的10多亩小麦因为施用了一种化肥导致麦苗枯黄、减产。但经销商却百般推诿、不想赔偿。我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指派消保股长和监管股长两人亲自会同王洛工商所调查处理,并请农业专家进行鉴定。经销商这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在工商人员的主持下与闫某等达成协议,赔偿闫某等2000多元。
在处理投诉中,我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是否取得成效的第一标准。麦岭工商所在处理一农民投诉的化肥质量纠纷中,已确定该批化肥属合格产品的情况下,为使这位农民满意,工商所长请来县农业局的农技师三次来这位农民的豆地,现场为他讲解庄稼的致病原因,讲得刘某心服口服。他说,你们工商所为我这一亩地可真没少操心啊!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多起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0多元。因这种复合肥在我县销售量大,信誉良好,深受农民欢迎。出现假冒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县电视台发布了召回公告,并部署各工商所深入各村进行走访调查,以防假冒化肥被施用到农田中,给农民造成损失。一周内,卖出的化肥全部被收回,这些做法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又顺藤摸瓜,查获了含量几乎为零的假冒硫酸钾复合复合肥2吨。
8月,北环路工商所得到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不合格尿素10吨,经销商却狡辩说他销售的不是尿素而是硫氮肥,因为包装袋上虽有醒目的“尿素”字样,但用浅色小字标注了“硫氮肥”。针对经销商的辩解,工商人员深入村庄,请农民当场辩认包装,农民都说这只能当做尿素购买而不会认为是硫氮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经销商不得不承认了他经销不合格化肥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二○○五年十二月
2020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大发展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加强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假劣农资召回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扩大“红盾护农”行动的影响,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了多起社会影响大、社会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0多元。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2020年工商分局红盾护农半年总结
根据省、xx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开展了“红盾护农”活动。上半年,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532家次,发放宣传资料692余份,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0件,罚没款0.86万元,推广定单农业710余份,发展农村经纪人32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红盾护农行动领导
我局党委对“红盾护农”行动十分重视,把它作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局、杭州市局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党委会,结合实际对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行了讨论,制定下发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要求,并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加强领导,分局成立“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局长任组长,xxx邵建春、xxx、xxx任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各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加强对“红盾护农”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红盾护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巩固成效,积极创建农资放心店。
我局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证农民增产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的角度出发,去年,与农业局联合决定,在249家农资店中开展“放心农资店"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制订了“放心农资店"标准,要求创建店做到五统一,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经评审,去年命名了16家首批“放心农资店”。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放心农资店”创建工作的通知》,自20xx年5月起,对全市农资放心示范店统一进行改造,在原“五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门面、统一货架、统一标价签”,农资放心示范商店的形象更加突出。同时在农资放心示范商店开展了“联村帮户促效益”活动,即:“一家放心农资店,指导一百户农户用科技,促进一百亩农田增产增效益”。目前农资放心示范店争创势头良好。
三、注重长效,扎实开展种子市场整顿
为了进一步建立维护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年5月我局会同市农业局在全市开展了“整顿种子经营主体、规范种子经营行为、推行种子留查备案告知制度”活动。制定并下发了文件。开展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疏导办照的基础上,对无照经营集中开展查处和取缔。健全了经营者自律机制,在种子经营单位建立索证制度并继续推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与农业部们一起统一印制了“种子经营台帐”,要求种子批发单位在进货台帐上详细登记种子生产单位、地址、种子名称、购入时间、数量、价格等资料,并索要对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进货发票等票证,同时认真记好销货台帐,开具销货发票,做到来路清,去向明;要求种子零售单位要在进货台帐详细登记进货单位、品种、时间、数量,并保存好进货发票;销货台帐详细登记购买农民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购买种子的名称、数量、价格、时间等情况,并在销售时向农民开具发票、提供《信誉卡》,在卡上记明种子的名称、数量、价格、时间等资料,方便农民投诉。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行水稻种子留查备案告知制度工作,在突出重点抓好建德市种子公司推行水稻种子留样备查制度的同时结合实际,抓好其他种子经营单位推行水稻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要求种子经营单位,凡购进不同批次的水稻种子,均要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留查备案申请,由工商人员会同农业执法人员在种子经营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购进的水稻种子逐批进行留样。目前,已对xx市种子公司的2批水稻种子进行留样备查。
三、发挥职能,积极扶持涉农企业发展
(一)以推广农业订单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合同帮扶、服务三农”活动。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和工商所相继开展“访农问农”活动,深入走访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业种养(植)大户,了解他们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以工商所为单位确立帮扶主题,目前每个工商所均已确定了一个以上农产品扶持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联系,一对一帮扶。分局结合实际,按照“易操作、易履行、易监管,同时又突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原则,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印制农业定单合同示范文本1500份在全市逐步推广。同时开展了涉农企业检查,对已制订使用农业订单合同文本的2家涉农企业,主动上门帮助其规范完善。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市场主体。我局采取上门服务、上门指导等形式,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帮助他们做大做强,按照《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省局《农民专业合社注册登记若干意见》,大力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截止6月12日全市共有农村专业合作社55家。同时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5月组织对100余名农村经纪人进行了培训,引导他们从“地下”经营转为合法经营。鼓励农村经纪人签订农产品贩销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搞活农产品流通,努力把本地的农产品销往外地。
四、突出重点,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整治
根据省、xx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农资检查和整治。一季度,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春雷行动”, 共检查了xxx、xxx等6个乡镇250家农资批发点及商店,查扣劣质农药20公斤,化肥9.6吨,假种子600包,并抽查化肥10个批次,其中5个批次为不合格,及时处理了农资商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配合农业部门检查农资企业、经营户80家,抽样35批次,其中2批次农药和1批次化肥不合格。4月上旬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开展了对生产领域的农用泵、化肥、农药、农机具的检查,检查企业10家,抽样4批次,其中1家化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化肥不合格。
五、加强协调,确保红盾护农取得实效
“红盾护农”行动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为此我局切实加强内外协调,一方面加强外部协调,平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对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汇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平时统一检查,主动邀请农业、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对他们的检查活动也积极主动配合,优势互补,发挥共管威力。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协调,局内部业务科室做到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分工不分家,科所之间增强沟通和联系,围绕目标积极主动工作,形成了较好的合力。同时我局还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最大限度地放大社会效应。
xx工商分局
20xx年6月14日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三农”大发展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工商局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开展“红盾护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85起,占案件总数的30,罚没24万元,查获、没收劣质化肥28吨,假冒复合肥7吨,劣质农膜280公斤,假冒农药46箱。目前,我县农资经营秩序良好,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我局“红盾护农”行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农民的肯定,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支持农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县“小康杯”竞赛上获得“优质服务金杯”,这是我县表彰行政执法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最高荣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监管股、消保股、经检队、注册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其他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检查;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我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由经检队分片包所,具体指导、协助工商所办案;与工商所联合办案。各工商所互通农资质量信息,互相支援,形成了执法合力,有效利用了执法资源,保证了农资案件及时发现,快查快结。
二、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盾护农”行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引导农民自觉从正规渠道购买农资。共悬挂横幅140多条,张贴标语850条、印制了4500多份化肥农药简易鉴别方法宣传单,在农村发放、张贴;把有关农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农资鉴别的知识制成版面,悬挂在农资经营户的营业场所。
二是与新闻单位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的影响。先后与县电视台、许昌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了“红盾护农”的专题片,在全县、全市播放后引起强烈反响。同时,还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宣传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具体措施、大要案件,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40多篇。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编印了简明易懂、顺口实用“农资识假七字歌”发放到农民手中;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参加的农民近万人,受到了农民和乡镇政府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农资打假“红盾护农”行动,我局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企业档案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等。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监管巡查中做到责任到人,每两天巡查一次,巡查记录登记在“经济户口”上,详细掌握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了对农资市场的有效监管。
我局还实行了假劣农资召回制度,规定在查处农资案件时,首先考虑召回流入市场的假劣农资,防止坑农事件的发生。在查处一个供销社销售伪劣化肥案件中,我局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先责令这个供销社追回所出售的伪劣复合肥,赔偿农民损失,为25户农民挽回损失1万多元。之后才进行了处罚。为此,先后有三批农民敲锣打鼓给我局送锦旗,表示感谢。
在经营户自律方面,工商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企业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案制和农资市场主办方先行赔付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等等,并要求经营者将承诺书张贴在自己门店前,让社会进行监督;推行了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规范销售行为。
为推动“红盾护农”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市场监督。在全县聘请农资监督员90名,这些监督员主要是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农业技术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和农资用量大户,通过他们了解群众在使用农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各方面对“红盾护农”的建议和
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结第2页
意见,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工商执法人员的监管行为,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四、构建维权网络,全力打假维权
为拓宽农村消费者投诉渠道,我局开展了“12315进农家”活动,在全县220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315投诉站联络点,形成了局、所、村三级、遍布全县的投诉网络,农民不出村就可以进行投诉。真正实现了维权网络全覆盖,护农打假到家门。
今年5月,王洛镇农民闫某通过12315投诉电话反映说,他和其他三户农民的10多亩小麦因为施用了一种化肥导致麦苗枯黄、减产。但经销商却百般推诿、不想赔偿。我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指派消保股长和监管股长两人亲自会同王洛工商所调查处理,并请农业专家进行鉴定。经销商这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在工商人员的主持下与闫某等达成协议,赔偿闫某等20xx多元。
在处理投诉中,我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是否取得成效的第一标准。麦岭工商所在处理一农民投诉的化肥质量纠纷中,已确定该批化肥属合格产品的情况下,为使这位农民满意,工商所长请来县农业局的农技师三次来这位农民的豆地,现场为他讲解庄稼的致病原因,讲得刘某心服口服。他说,你们工商所为我这一亩地可真没少操心啊!
完善的维权网络,强大的执法力量,保证了农资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我局连续查获多起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良好的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6月,我局连续在十里铺乡两个化肥销售点查获假冒“撒可富”复合肥5吨,案值13000多元。因这种复合肥在我县销售量大,信誉良好,深受农民欢迎。出现假冒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在县电视台发布了召回公告,并部署各工商所深入各村进行走访调查,以防假冒化肥被施用到农田中,给农民造成损失。一周内,卖出的化肥全部被收回,这些做法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又顺藤摸瓜,查获了含量几乎为零的假冒硫酸钾复合复合肥2吨。
8月,北环路工商所得到群众举报,一举查获不合格尿素10吨,经销商却狡辩说他销售的不是尿素而是硫氮肥,因为包装袋上虽有醒目的“尿素”字样,但用浅色小字标注了“硫氮肥”。针对经销商的辩解,工商人员深入村庄,请农民当场辩认包装,农民都说这只能当做尿素购买而不会认为是硫氮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经销商不得不承认了他经销不合格化肥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我局“红盾护农”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