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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读后感8篇

发布时间: 2022.12.10

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在读过作品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写读后感能提升我们的语文素养。你知道如何才能更好的记录下来自己的读后感吗?我们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杜月笙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杜月笙读后感 篇1

杜月笙,最初这个名字在我心目是个侠义之士,所以带着很大的好奇心,开启了阅读之旅。书很长,中间又穿插别的书一起读,所以前前后后读了很久,也终于明白他是个怎样的人了。于是也很感慨:一个重情重义,慷慨豪气之人,终究是因为读书太少,让他的一生正邪两立,让人既爱又恨。其实在做这个评论之前我一直在想:站在我们如今评价一个人好坏的标准下,到底是什么让这样一个胸怀大义的人,与“好人”之称差了那么一步,想来想去,终究是环境造就了如此。

其实抛却立场而言,做男人就该如此:心胸开阔,义无反顾,敢作敢为,广交朋友,出手仗义,有民族气节。正是这些可贵的品质成就了他的一生,然因时局所致,站错了队伍,但丝毫不影响他在抗击日寇期间所作的贡献及功劳!正是他这种市井出身的人,此刻展现的大义凛然,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倾尽所能做好后方援助,前方要什么就想办法给什么。虽然有着黑色的发家史,但是在国家危难之际表现的倾囊相助,你还怎么指责那不光彩的过去?

尽管读书不多,但是他的思想一直是积极向上的,敬重和仰慕有文化之人,更是一心想摆脱一身的匪气,可以堂堂正正地得到大家的认可,可终究还是因为出身问题,不再被需要之时也是被划清界限之时。一个人的一生,我们无权来评判好坏、对错,因为我们没生在那个年代,没处在那个环境。没有人的一生是完美的,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从这一点上,我们要敬重他,从小一个朝不保夕的孤儿,到成长为上海滩叱诧风云的人物,有几个人能做到呢?曾经锋芒一世的三大巨头:留给后人记住的只有杜月笙了

杜月笙读后感 篇2

一直以来,自认为本人智商不高,情商更是令人堪忧。曾经努力地想要寻偏方,找诀窍去提升自己的情商,然未果。身边的同学,朋友和同事不乏高情商的人,也曾观察或向她/他们请教,却始终未能领悟其中的道。《杜月笙全传》倒是让我重新认识何为高情商,如何为人处事才算是高情商,高境界的表现。

阅读此书大概用了一周空闲的时间,期间时而也去翻阅别的书籍,其一,此书甚好,想慢慢消化;其二,一个时期内只看一本书难免让人觉得枯燥。不过,正是因为放慢了速度,我才能耐心且全方位的去了解探索杜的一生,研究他的成功事迹和为人的处事风格。看他从一个无家可归的小混混到黑白通吃的上海滩老大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杜的成功是由多方面因素促成,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他的高情商和豪爽的性格。他广交朋友,重情重利,凡是可能为他所勇的人,他要么雪中送碳,读后感。亦或井上添花。费尽心机地结识和笼络达官显贵以及工商精英,无论是上海的发迹,还是重庆香港两地的周转避险,他所以依赖和仰仗的全是他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朋友圈和他超人常人的胆识与远见。

这一周我对杜的情感起伏波动非常大,童年时期无家可归的怜悯,就职于水果店后沉迷于的恨铁不成钢,机智“勾搭”上海大亨黄金荣夫妇的欣赏,勾结英法租界开赌场,贩卖人口/烟土以及强取豪夺的鄙视,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坚定抗日的爱国热情/行为的钦佩,退居香港后的没落的同情。一周看完一个人的一生,这其中很多细节让我在以上的复杂情绪之间来回波动,不断也开始思考起自己的一生将会如何?

高情商,好交友,能隐忍,有胆识,识时势,善计谋,会周旋,这是大概是我从上海大亨杜月笙身上总结出来的成功要素吧。作者:慧子小姐

杜月笙读后感 篇3

《人心至上杜月笙》读后感1000字!

纵观历史长河,一位位叱咤风云的人物消散在风雨之中,成为了闪烁的星星。在时间的流逝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带给了华夏子孙无尽的精神财富,令后世敬畏,崇拜。

正如《人心至上杜月笙》中的杜月笙,出身于市井,却通晓事理,具有为人处世之智慧,深谙做人做事之大道。在混乱不定,风烟四起的社会背景中,黑白两道,纵横商政两界一代传奇,这正印证了一句话“欲成大事者,必先得人心。”

看过全书,我不由得对杜月笙的种种事迹感到由衷的敬佩,并且深深地被这本自传体的书籍迷住了。它犹如一块磁石,时时刻刻都吸引着我的眼球,它犹如一片花海,让我不由自主地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倍感舒畅。它就是一方天地,书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让我静静探索,忘记所有的烦恼与不快,感受杜月笙从小到大,从稚气到成熟,从生无分文到纵横上海,一路崛起,不断攀升的过程;感受他的起起落落,悲欢离合,在字里行间中摸索为人处世的智慧,学习摸爬滚打的过程,好不快乐。

这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我能在书中看到杜月笙的改变,他的哭,他的笑,他的泪水与春风得意,看他如何小心翼翼地绕过人性的暗河,在那个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时代登上人生的顶峰;在他的身影之下,思考着:智慧,如何改变命运?

这也正是杜月望的不平凡之处。一个无权无钱无势的年轻人,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站稳脚跟?可杜月笙站住了。他在自己的一生中要做出无数个选择,一旦选对了,则更进一步,即使是无关紧要,但一旦选错了,则在顷刻之间,先前的努力功亏一篑,陷入万劫不复之地,难以东山再起。因此,在一片迷迷茫茫之中,杜月笙却能一次又一次地选择成功,带领他人一同迈进。这是为何?原因在于他对于人性的洞察。

一介草根杜月笙,在中国上海无依无靠的穿梭于混乱的市井,可他的心却平静如水,一双灵敏的慧眼,如同一道利剑,穿透所有人的心脏,又如一道闪电,划破沉浊的世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黑暗的社会里没有迷失自我。此等洞察力,怎不使我仰慕,怎不让我钦佩?

残酷的命运巨轮缓缓压向杜月笙,让他别无选择,走投无路,但他从不屈服,铤而走险,置之死地而后生,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闯出了一条生路。在命运面前,要么屈服,要么冒险,历经艰险才能走向光明,现实生活中,又如何不是这样?

这是一本人生智慧之书——《人心至上杜月笙》。一代枭雄杜月笙的成功密钥,在于洞悉人心与人性,在于不屈于命运的傲气。

杜月笙读后感 篇4

作者文笔一般逻辑混乱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八章都有BUG直接跳到最后一章,文章细节称呼和文字都有错别字章节都有混乱存在。我是因为怀着对杜月笙先生的尊重和另外人眼中才选择听完此书。此书也没有写全杜月笙这个人,作为打发时间可以阅读或听书。但要了解杜月笙不要读此书。

杜月笙杜月笙光是这个名字他就代表着权力、欲望、活色生香、声色犬马和做人的运筹帷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或许很多人能轻易地从嘴里说出来,但能真正从心底里发声的人却少之又少。在光怪陆离的大上海,十里洋场不负过往的上海,杜月笙是真真正正喊出这句话的人。

了解了他的生平,你会发现他集许多个人美德与民族大义于一身。

杜月笙势起于微,胸中却有沟壑、会审时度势的另辟蹊径讨好林桂生、会察言观色主动请缨抢回烟土等等

也会左右逢源上至军阀,下至地痞均能攀交一二铺垫人脉。

也会活得明白知道散财为益不管多落魄潦倒,也要为穷苦人民分发善财。

会做人礼贤下士不以尊卑分名,不以敌友论事。

也会有心计残忍运筹帷幄他又是残忍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年少时的贫困和过早经历的世态炎凉使他渴望出人头地,过人的聪慧和巨大的毅力使他步步为营。

于是,一个个曾经的前辈被他超越,而他用高明的手段使那些被他踩过肩膀的人却对他感恩戴德。他建立恒杜社,赈济灾民、一直支持民主革命、暗中保护罢工工人……

也有勇有谋一个人就敢冲进军区救黄金荣。

心有国家不管做了多少坏事,也不管坑害了多少共产党人,在民族大义前始终能保持自我,在抗战爆发后,他毫无惧色,为灾民募捐,为部队筹集物资,甚至敢于在日本军官面前拍案而起杜月笙具有的几大品质注定了他会是一个枭雄。(好吧我承认我大多数是站得是反派,研究他们为什么会导致最后的结果)

杜月笙如果没有那次误杀,他不会只是一个枭雄他应该可以是一个英雄!但他没有听从听从黄炎培先生的建议没有与周恩来见上一面,不然结果可能会是另一个历史走向,也不会客死异乡。一个和曹操 嬴政 蒋介石诸多历史人物的人一样,后人对此都褒贬不一。

但他们身上有很多亮点值得后人学习。

杜月笙读后感 篇5

迷一个作家就恨不得把他的文章读完。最近迷上了雾满拦江,一口气买了他三本书:《人生很短你要做个聪明人》、《在改变的时代改变自己》和《人心至上杜月笙》。虽然雾满拦江更出名的作品是历史系列,可个人觉得前两本更好些,因为在写人生道理时加上很多的历史故事要比写历史时加点人生道理有趣的多。这就像披萨和小笼包,馅儿在外和在里给人的观感是很不一样的。

但我还是想写写对杜月笙的感触。杜月笙从小父母双亡、流落街头,多年后成为上海三大亨之一。他有过人的投机沾营的本领和玩弄权术的狡诈,一生经历了晚清、北洋、军阀、国民党、共产党不同的政府,与前清遗老、军阀政客、党国高层、社会名流、金融巨子,无不结为密友。杜月笙很有经营头脑,会做生意,他很早就意识到,单单在刀口上讨生活,并非长久之计,从赌毒发家后转型实业,身兼数十家公司董事长,成为上海工商界呼风唤雨的人物。杜月笙也曾做过有利于人民的事,如救助灾民、热衷慈善,特别积极地支持抗日战争。

一百年前的社会要比现在混乱的多,必然也精彩的多。这些帮派大佬多来自社会最底层,力图走向社会上游。但人类社会的规律决定了只有少数人能盘恒在顶端位置,所以从政治社会学来说,社会位置的固化与人性上进的本能构成强烈冲突,赋予了身处社会底层的人暴力特质。读这本书时经常看到某大佬不知什么原因就下线了,有些至今还是谜案。人在那个混沌的时代需要不停地选择,选对了可能全身而退甚至步步高升,选错了轻则伤筋动骨重则遗臭万年。同为三大亨的张啸林在日军侵华时就因做起了汉奸最终被杀。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中的习就是实践。杜月笙一生都是半文盲,可他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不断地学习,反复的践行,从而提升自己。读书多了,缺少实践,就会变成nerd。就在前不久我还被人唤做书呆子,当然是善意的。可我知道这确实是自己的一个缺点。只有真正去做了事,才知道能做成事有多难。现代社会比100年前规范了很多,身边更不缺如杜月笙般飞速成长的人,希望自己也能跟得上时代的节拍。

杜月笙读后感 篇6

起初是因为看了一本《梁启超家书》对北洋民国那段历史感兴趣,后来又看了罗辑思维里讲了一集杜月笙的代价,所以找了这本书来读。杜月笙从一个浪迹街头的小混混到叱诧风云的上海大亨,甚至于晚年时期的他受到蒋介石和毛泽东的拉拢,足以说明他的影响力。对于他八面玲珑的交际和深谙权术的运用,我认为大多数人是永远都做不到的。这不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最佩服的是他一个黑道出身的人在民族大义面前挺住了身板,实在难能可贵。上海滩的三个大亨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就属杜先生的影响最大,这应该和他挺身抗日有很大关系吧。

风云交际,跌宕起伏,是那个时代成就了杜先生的传奇事迹。有多少人,能在潮起潮落的动荡中全身而退?杜先生可以早点抽身走人的,而且他一直是个很冷静,考虑很周全的人。可他抽身那么迟,我觉得他的结局有点凄凉。可能我现在无法理解他的想法,他是一个那样的位高权重的人,又受到传统的忠义文化影响,他总得照顾好身边的一大群人。可当他落难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能真心帮他的,他会心痛吗?用忠义结交的一群人,却用忠义背叛了他,那些人只是在利用他,而杜先生应该比谁的心里都明白。

这本书的文字没有什么要说的,因为是一本人物传记,而且年代也久远了。只是想起之前听高晓松多次提起民国那个时代,他称是最好的时代,大师辈出,群星闪耀。不可否认那个时代各行业都有大师出现,但我认为那是中国刚从旧社会进去新社会,社会各行业都是空白,只要稍有机会去做事的人总会有开山的祖师爷。

一个社会有几个大师的出现就叫最好的时代,我认为这个是不太准确的看法,没有看到那个社会的真相。北洋民国的时代动乱,战争,天灾人祸,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绝对不是最好的时代。我认为最好的时代是现在我们的这个时代,是绝大多数的小人物可以通过勤劳努力换来体面生活的时代。享受这样一个美好的`时代吧,唯有努力进步活到尽兴才能不辜负这个最好的时代。

杜月笙读后感 篇7

当时在北方新生活书城里,随手选了两本人物传记,一本是《任正非传》,另一本就是《人心至上杜月笙》。选书的理由比较简单,在众多图书之中正好一眼看到,于是拿书走人。

关于杜月笙的故事很多,被演绎成评书,被改编成电视剧,被整理成人物传记,一直是老上海滩的一个传奇,被誉为“崛起市井通吃黑白两道,长袖善舞纵横政商两界”。

本书作者雾满拦江,著名作家、自媒体人、“心学讲武堂”创始人。2015年开始在微信公众号连载书中部分章节,收到千万粉丝日夜追更。全书在人物刻画、内心描写等方面均有独到之处,通过诙谐幽默,又深刻犀利的写法,展现了杜月笙与众不同的一生。

全书由序言引入,通过十六个章节描写了一介草根杜月笙,15岁孤身闯荡上海滩,崛起于市井,出入黑白两道,与黄金荣、张啸林并称上海滩“三大亨”;游刃于商界,将触角伸向金融、工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与当时的政坛高层关系千丝万缕,活跃于军政两界,正所谓“春申门下三千客,小杜城南五尺天”。黄金荣、林桂生、杨虎、王柏龄、张啸林、张镜湖、沈杏山、戴笠等历史人物接连出场,拉开了旧上海一幅长长的历史画卷。

全书附录部分,记载了杜月笙大事年表以及杜月笙处事金句。“不要怕被别人利用,人家利用你,说明你还有用”,“世间有三碗面最是难吃:人面、情面和场面”,“锦上添花的事情让别人去做,我只做雪中送炭的事情”……杜月笙,一个湮灭于历史大潮中的风云人物,也是永不湮灭的传奇人物。

杜月笙读后感 篇8

传奇人生——《杜月笙传》读后感1500字:

读了《杜月笙传》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没有时间写这篇读后感,今天有空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触。其实很早就听说过“杜月笙”这三个字,以前只是大致听说过他是从一个乞丐,流氓混混做到黑帮大亨的地位,很多人津津乐道的,是一个水果铺小流氓成为上海老大的历史,是他挥金如土,结交三教九流的各种故事,是他和黄金荣八拜之交的江湖佳话,还有就是他的做人是很值得我们后辈去学习的。所以,有空的时候,我找时间读了一部《杜月笙传》,深感钦佩。

他的主要事迹特别是导致发家的事件是成立三鑫公司,三鑫公司主要就是垄断鸦片,与三大亨中的黄金荣,张潇林贩卖烟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上海三大亨中,素有“黄金荣贪财,杜月笙会做人,张啸林善打,”的说法,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杜月笙的不凡,虽然他是黑帮势力的老大,但是他善于协调黑社会各派势力之间的关系,善于处理与各派军阀之间的关系,善敛财,会散财。他通过贩卖鸦片、开设赌台等活动,大量聚敛钱财,然后,又以这些不义之财笼络社会上各种人物,从政治要人、文人墨客到帮会骨干,无所不有。另一件是做的不善的就是镇压革命,谋杀了许多我党的革命分子,杜月笙与黄金荣、张啸林组织中华共进会,为蒋介石镇压革命运动充当打手。他设计骗杀了上海工人运动领袖汪寿华,随后又指使流氓镇压工人纠察队。他因此获得蒋介石的支持。南京政府成立后,他担任陆海空总司令部顾问,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和行政院参议,虽是虚衔,但有助于提高社会地位。

同年9月,任法租界公董局临时华董顾问,1929年任公董局华董,这是华人在法租界最高的位置。其他的事迹包括创办银行,开工厂,担任各种团体的董事等。当然除了这些,他对社会的贡献其实也有挺多,最大的贡献莫过于支持抗战,支援抗战将士,主持红十字会,筹措各种救护事业经费等。

看过杜月笙的人生之后,我得出最大的感悟就是他对于钱的态度,杜月笙一生虽然从鸦片中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但他在有了大量财富之后,用钱结交大量有识之士,精英人士,对钱的慷慨使他结交了社会的各种关系,也是他成了一代大亨,凌驾于三大亨中黄金荣和张潇林之上。其实现在很多人把钱看的很重,钱的本质就是一种等价交换的代替物,他并不是万能的,对于我来数,人心,人情可能更大于钱,而这也是杜月笙践行的说明,很多人无视友情,情亲,一味的向钱看齐,即使其他这些都失去,也无所畏惧,因为我有钱。钱拿在手里就是几张纸,存在银行也就一串数字,而只有把钱花出去了,你才能获得幸福,获得你想要的。当然,我也不是说没钱最好,我只是认为对钱的态度要适度才好,不可太看重,也不能视之粪土。

会做人是杜月笙最大的特点,他虽是黑帮老大,但他能处理社会各界各派势力之间的关系,在当时的上海滩,只要找到他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读后感·他没上过任何学,但深知人性哲学,会识人用人,他是一位黑帮老大,但经常一袭长衫,让人感受不到他的流氓气息。人其实做到这个地步,就已经到了一定层次了。

最后,说说逆境,近来遇到一些事感觉颇有不顺,借杜月笙的逆袭安慰一下自己。也许是刚毕业没多久,对社会的残酷认识不足,以前认为自己虽不够优秀,但也不至太差,但真正的踏入社会才知道,这个社会不是要优秀的人,而是要优秀中的优秀人,所以你的优秀在这里就不值一提了。都说逆境是人生成长的土壤,当你处在顺境中的时候,你可能认为这句话说的挺对,但当你真正处在所谓的逆境中的时候,你又会是什么什么感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从小背着这句话长大的,现在在生活中遇到的挫折,痛苦,就把这句话当做鸡汤,一口的喝下去,鸡汤虽好,但不可多喝,多了就会免疫。而我们真的遇到逆境的时候该怎么做,首先要敢于海阔天空的想,要有一种阿Q精神,但更最重要的是要脚踏实地的做。也许真的当度过这段心酸的日子,你可能就会获得更多吧,但现在真的是看不到。等待某一天我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再对比一下不同的心态,心情,忘安好,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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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通用8篇)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通过品读作者的作品我产生了自己的思考和想法。从书中汲取本书的精髓,从而转化为自己思想,写成读后感。你是否需要一些作品读后感范本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精心为你整理的“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1】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杜明尼克,他是一只不甘于平庸的小狗,他踏上旅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身边没有新鲜的事情了。他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好几顶好看的帽子,却没有用处,他戴上它仅仅是为了威武、亮眼,他也十分重友情,在出门之前,虽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还是把一封充满真情的告别信贴在了大门上。

他的旅途中充满了冒险和奇遇,很好的揭露了他善良、英勇、热爱助人等等的品质,来,让我们跟随帅狗杜明尼克一起去冒险吧!

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分闸路口前,这时,一个鳄鱼巫婆告诉他向左走就会充满冒险,奇妙而又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而走向右边则是平淡、无趣的生活。在这时候,杜明尼克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马上,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

这可真是一条充满了冒险、奇遇的道路,帅狗杜明尼克很快走到了一个湖边,一只鲶鱼给了他一根长矛!并说他一定会有用功的。

帅狗杜明尼克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掉了下去,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遇到了世界末日帮,世界末日帮的三个坏蛋打不过他,就想把他累死,可帅狗杜明尼克却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出了陷阱,并让三个坏蛋掉进了陷阱,他一路上不计前嫌的救了马蜂,让老猪快乐的度过了余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巨大财富,给兔子们出主意让坏蛋们受尽了苦头,用自己的财富帮助了野猪先生,救了鹅小姐,给了她巨大的财富······最后还带领舞会上的大家打败了世界末日帮,自己却受了重伤,在伤口差不多愈合的情况下走进了树林睡着了,世界末日帮又来了,树木们挺身而出护住了杜明尼克,杜明尼克走出了树林,到了花园,意外的得到了美丽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到:现在独生子女的承受力和忍耐力的十分差,稍一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情,这和帅狗杜明尼克可差远了,杜明尼克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典范。选择冒险,选择挑战,无论生命会带来什么,无论困难会带来什么,无论道路有多么坎坷,杜明尼克“乐于证明自己经得起这些考验”,让我们学习帅狗杜明尼克吧!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2】

我们这些同龄人都喜欢养宠物,尤其是那些可爱活泼、聪明伶俐的狗。当电视里播放狗的电视时,我会坐在电视机前聚精会神地看,但我今天要说的是优秀小说《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这本书我感觉相当不错,内容相当精彩,并告诉我们,让我们知道并懂得,什么习惯是好的,什么是不良习惯,值得大家一读。

《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条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在外探险的征途中,他遇见了一只姓獾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蜜蜂、一头懒驴、一只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故事:还遇上了世纪末日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坏蛋。他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还同这些坏蛋进行殊死搏斗。杜明尼克凭着活泼、善良、勇敢、乐于助人与足智多谋,很快成为了远近闻名的铲奸除恶的大英雄,最终觅得了一位美丽的伴侣,并准备开始更伟大的冒险

这本书把主人公《帅狗杜明尼克》的心情表现的淋漓尽致,例如:一阵大风吹来,把大树上的落叶纷纷吹落,这就像在为杜明尼克掉眼泪。因为乐于助人的杜明尼克帮错了人。

《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通过多个故事的情景描绘,展示了一个充满阳光、智慧、信心和爱心的帅狗形象。也让我明白:什么是帅?帅,就是慷慨善良、冷静沉着,率情率性,坚忍不拔!这只小帅狗的形象已深深地映在了我的心中!

颇受启发的我,将会懂得如何把坚韧不拔的劲头用在练习书法上。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3】

杜明尼克,一只不甘平庸的狗,他踏上了旅程因为身边没什么新鲜事了。他还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几顶帽子或俏皮、或亮眼、或威武。他还是一只重友情的小狗,虽然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他还是把一封感人真挚的辞别信贴到了门口。杜明尼克的旅程充满了奇遇,而所有的奇遇又揭示了他的品质,及富泽的人生底蕴。

杜明尼克,一只勇敢的狗,当他面对岔路口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的路,而且翘起尾巴,就把杜明尼克坚定的个性展示了出来。如果没有向左走的选择,杜明尼克就不会遇到世界末日的土匪帮,无法展现他的勇敢机智,也无法拥有他与老猪獾的友情,及大批稀世珍宝的宝藏,由此可以看出选择是一个人一生要成长的路程,每个人都要学会果断地选择,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大人。

读完了书后我觉得杜明尼克的帅字十分传神,首先他是一只外表很帅的狗。他有几顶帽子,但帽子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体现出他的帅。其实他的行为很帅,与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交战,显示了他的勇敢,帮助黄峰,显现了他的不计前嫌和善良。

一次次的奇遇表明杜明尼克帅就帅在他很乐观,坚持走自己路的精神!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4】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这只叫杜明尼克的帅狗觉得家的附近没有什么新鲜事了,就离家出走想去看看世界上有啥新鲜事。帅狗杜明尼克刚刚出门没多久就碰上了一条大鲶鱼,大鲶鱼拿着一个毛枪,说:“我是按照师父的命令给您送这根毛枪的。”帅狗杜明尼克经常碰见末日土匪帮,哦,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他们是一个怎么样的土匪帮了,我认为世界末日土匪帮是一个又坏又卑鄙的土匪帮。看完这本书,我就会非常讨厌这些土匪帮。这些土匪帮没有钱财,就合起来,骗人家的钱,抢人家的钱。害得又善良的老猪巴塞勒谬?獾先生没有好日子过,还被折磨死了。世界末日土匪帮还经常捉弄帅狗杜明尼克,有一次,要不是好心的杜明尼克从蜘蛛网上救了小黄蜂,小黄蜂过来报恩,不然的话帅狗杜明尼克就要丢下老猪的财宝逃走了呢。还有一会,世界末日土匪帮的狐狸来办成了一个很穷很穷的穷人来骗帅狗杜明尼克,然后,帅狗杜明尼克用鼻子闻了一闻,才知道这只动物是末日土匪帮的,要不是杜明尼克有灵敏的鼻子,不然的话,帅狗杜明尼克早就上了末日土匪帮的狐狸的当了,但是,这本书最后的时候,帅狗杜明尼克就把末日土匪帮给消灭了,给世界带来了一片安宁。

最后,我告诉大家:这些坏人他们总有一天要被消灭。那些好人总是会被发现,成为世界上的英雄。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5】

坚持的精神

读《帅狗杜明尼克》有感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的图书库里有一本非常惹人喜爱的书——《帅狗杜明尼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哦!

故事里有一条狗叫杜明尼克。作为一条天性热爱冒险的狗,杜明尼克想到什么立刻去做什么,绝不犹豫迟疑。危险?正好增长阅历!挑战?正好活动筋骨!朋友?正好相互温暖!敌人?正好去教训一顿!

在启程的路口,巫婆鳄鱼告诉杜明尼克,一条路有冒险,另一条是坦途。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之路!在这路上,他和一群无恶不作的末日帮进行了殊死搏斗。当然,还交了不少朋友:一头姓“獾”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大黄蜂;会画画的老鼠;乌龟莱缪尔和懒驴埃利亚;以及野斯万夫妇……

这一路,杜明尼克一直在思考生命的真谛,冒险的意义。其实,从他迈出第一步开始,答案早以出现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明白了:做事要有勇气和自信,也不能靠蛮力去做事,更不能只靠一个方便去想问题,要多方便去想,就会成功!

在我去年生日时,妈妈送我一辆自行车。我欣喜若狂,激动万分,决定要学会骑自行车。到每到周末,爸爸妈妈就陪着我一起练习。在一次练习当中,突然,“咔嚓,啊……”原来,我摔了一跤,膝盖摔破了,鲜血直流,疼痛直进我的骨头里,我不停地哭泣,以为哭了就会好,可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呢?妈妈鼓励我说:“灿灿啊,咱们再来一次,摔破是小事,坚持的精神可是大事啊,只要我们不断地练习,就会成功的!”我听了妈妈的话,就更加有信心,又练了起来。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终于练会了。

后来,自行车各式各样的高难度:单轮子骑,单轮转圈,双轮腾跳……我都会了!

我要感谢妈妈的那番话和杜明尼克的善良,坚持和勇敢的精神都感染了我,让我懂得了坚持的精神!在生活当中,我们也要去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人,这样生活才会变的充实,有意义,才会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6】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他叫威廉。史代格,出生于19xx,如今已经是近百岁的老人了,他能写又能画,成长在美国纽约市,从小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对绘画有浓厚的兴趣,他的启蒙人是他的哥哥欧文。史代格六十岁开始写童书,《帅狗杜明克》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得了克里斯多奖,书里的插图也是他亲手绘制的。他还有一些作品比如《真正的贼》和《老鼠阿贝漂流记》下面我们该看看一边是坦途,一边是未知的帅狗了,这只帅狗的选择带来了挑战和期待……

这只帅狗就是勇敢的杜明尼克。故事是这样的,生性活泼的杜明尼克想去冒险,他收好行李,把钥匙埋好就出发了,走了一会儿他看见一只鳄鱼巫婆,巫婆告诉他要走左边的路,杜明尼克听了巫婆的话走了左边,走了不久有一只鲶鱼送给他一个长矛,从这开始了他的冒险之路。杜明尼克正想着巫婆一不小心掉进了陷阱中,这个是世界末日土匪帮专门布置的,可聪明的帅狗却成功的逃脱,帅狗继续走然后救了黄蜂,又遇到了一只一百岁的老猪,老猪把家产给了他就去世了,正当帅狗要拿走家产时那帮土匪又出现了,帅狗用长矛和他们打,就在招架不住的时候,“会写字”的黄蜂打败了土匪帮。他还是继续走,又碰见了懒驴和乌龟,还救了性“狐狸”的善良的鹅……在这场有趣的冒险中她交到了很多知心的好朋友,后来杜明尼克找到了他的“睡美人”也就是伴侣继续冒险……杜明尼克勇敢的精神和善良乐于助人,热情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7】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帅狗杜明尼克》的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现在我来给大家简略的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杜明尼克的帅狗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也总想去外面探险,在路途中,他遇见了许许多多的好人,也有坏人:比如一头姓“灌”的老猪,一只会写字的黄蜂,一偷懒驴,一只乌龟;不但人多,发生的事情也多: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还遇上了“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一群无恶不作的坏蛋……在这就不多说了,还是大家自己去细细的品味吧!

杜明尼克乐于助人,足智多谋,活泼,善良,勇敢,热情,大方……有很多的词都可以去形容杜明尼克。

当杜明尼克发现金钱后得意忘形,就连被坏蛋发现了也不知道,直到杜明尼克感觉到后拿起屋子里的矛枪后,开始保护金银珠宝,那帮坏蛋就是刚才介绍的“世界末日土匪帮”全部的土匪——四只狐狸,三只黄鼠狼,八只雪豹,一只野猫,一匹狼,六只雄猫,两只野狗和一大窝老鼠,这么多土匪打他一人好比一场无比激烈的战役啊!

所以我们要多向杜明尼克学习,在生活中要和杜明尼克一样足智多谋,遇到困难要冷静下来,认真处理,不要乱做一通,还要大胆,同学之间也要热情,比如:在学校里有同学遇到了困难就要去帮助他,自己有不会做的题目不会做,要多动脑筋。也要像上次一样看见表没有题目不会做就要去帮助她。

就是看了这本书我才懂了许多。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篇8】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好书,名字叫《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活泼可爱,乐观向上的狗。它有一个远大的理想,就是环游世界。在环游世界的时候,它遇上了许许多多的好朋友,有姓“狐狸”的母鹅,一只富有的猪先生,一头会施魔法小象……杜明尼克还跟“世界末日帮”的几个坏蛋斗智斗勇,巧妙地绕过坏蛋们布置的陷阱,还把它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通。故事的结尾是杜明尼克碰到了一位美丽的狗伴侣,便和她一起周游世界。

我认为这本书中使我最感动的就是在猪先生生病时杜明尼克细心地照顾它,把猪先生临终时送给它的财宝都送给帮助它的同伴们……这都使我体会出杜明尼克是一只善良,富有同情心的狗。当然,它也很聪明,在智斗“世界末日帮”时,借助小老鼠的一幅画,把坏蛋引到了陷阱里,为森林里的居民,可见杜明尼克是一只多么乐于助人,勇敢机智的狗啊!

我觉得我们人也应该像杜明尼克那样拥有善良、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和勇敢机智的精神和品质,只有善良、富有同情心,大家才会敬重你;只有乐于助人、勇敢机智,别人才会佩服你,我们要是像杜明尼克那样的话,今后的人生一定无限光明!

最新杜甫传读后感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杜甫传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杜甫传读后感(篇1)

他是杜甫,大笔一挥,满纸都是岁月的伤痕。

题记

人生于他,竟只如一场秋凉。

他伴着开元盛世诞生,正是因为经历过繁华,才会在落寞时叹息。在人们心中,他一直都是一个忧国忧民的诗人。

杜甫的夙愿,从来不是独善其身,他想要的,他向往的,第一盖世才华,辅弼天下,赈济苍生。

为此,他苦苦寻觅,却无奈落得萧索。

只是,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大唐的故事,并不如想象中的那般平稳。

如果说,李白的诗是以梦为马,那杜甫就必定是以笔为刀。越是到后来,他看得越清晰,社会的动荡,时局的动荡,朝廷的昏暗,百姓的疾苦,都曾在他的笔下出现。只可惜,他一介布衣,自是人微言轻,下笔再用力,也挽救不了一个时代的暗淡。

就像,孤灯一盏,照不亮万张乾坤。

报国无门,济世无路,诗中之词再犀利,也阻挡不了奸佞小人在庙堂之中翻云覆日。

那份赤诚之心,终究没能被那个王朝真诚安放。

为了走入庙堂,他投诗干谒,却只落得个野无遗贤。

奸佞之词,还真是讽刺。

长安,繁华是别人的,喧嚷是别人的,欢颜是别人的,他像个局外人,望着宫阙楼台,默然叹息。

那段日子,杜甫在命运的轮盘上,彷徨无措。

长安月冷,一纸凉薄。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杜甫在逃亡过程中不幸与家人走散,可即使是这样,他也不忘为国效力。

只可惜,统治者从盛世的梦中惊醒时,却至万千苍生于不顾。车辕乱撞,那是他们逃跑时的不堪。

至德二年,杜甫被肃宗授为左拾遗。

正是那年,杜甫走进了宦海,可是,身为官员的他,做不到左右逢源,学不会虚与委蛇。他没有敏锐的政治嗅觉,这是杜甫很难在这个刀光剑影,尸横遍野的地方立足。

等待他的,是不久后的贬官。

正是应了那句话乱世之中,人如秋草。

杜甫历尽了萧瑟飘零,却依旧不知何处落脚。

生活这盘棋,并非我们落子。

五十九年的岁月,杜甫过得足够厚重,虽不艳丽,却足以惊艳世人。

他是杜甫,记挂苍生,已被苍生记挂。

他是杜甫,千年岁月,他的名字与故事不曾被磨灭。

大唐盛世,那个跳出来冷眼旁观的人,叫做杜甫。

杜甫传读后感(篇2)

我读过的第一首杜甫的诗,是《梦李白.其二》,那时我只有三岁。现在虽然依稀记得其中“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等诗句,然而其中的深意,十多年来我从未探究过。

人物传记通常评价得较为客观,个人崇拜和偏见相对较少。世人对于喜爱之物或是人,常多褒少贬,故而多年来我所听说的杜甫,已经不再是“诗圣”,而是一个真正的“圣人”,或是“神人”,他超脱于世,比君王更懂百姓,他才高八斗,他不慕名利……

然而在传记里,我所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诗圣”,而不是圣人或是神人,他曾走过的那年那月,有着一个普通人的艰辛困苦,他所期望的功名利禄,是凡夫俗子所追求的浮华。但是他的诗,却是在平淡艰苦的生活中最为与众不同的亮点。

情随事迁,他的诗,随着他生活的欢喜悲忧而千变万幻,而他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以至于他的诗,无论如何总笼罩着一层布满忧伤的细纱,剪不断、理还乱。他与世人分享喜悦的诗,寥寥无几。

中年的杜甫,可能是到了他此生最忧郁的时候,忧郁到他都不愿意生男孩,我记得自己在《兵车行》里见过的诗句:“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读了让人忍不住热泪盈眶,在那样战乱的年代,他甚至“不重生男重生女”,却不是像普通人那样,受杨贵妃被宠的影响,为了靠女儿的美艳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他虽颇有抱负,但他只是一个忧心忡忡的父亲,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上战场送死的父亲!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更加思念李白,可以说,李白那样的.洒脱与不羁,是他所向往和曾经试图追随过的,除去与李白深刻的情谊,本质上,他思念的是他对于浪漫主义的向往,而这种向往,却是他对现实的失望所表现出来的,故而连写两篇《梦李白》。但是他终究不是李白,不像李白那般深受重用过,也不像李白一样“欲与天公试比高”。

他对现实极度失望,但他不是圣人,他只是一个沉没在世俗的巨浪中的手无寸铁的文人,他还要依靠着这些世俗活下去!

于是,他曾经不羁的心,在凡尘中落寞成一季风花雪月。

他曾经向往的浪漫,在世俗中已然成了海市蜃楼。

所以,他并非李白那般“仙风道骨”,他成了“诗圣”,而绝非圣人,他把一生的抱负转为走向人民,他含泪写下了《三吏》、《三别》,取代了曾经“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心壮志。

而他不再抱有期望的朝廷上,玄宗也自食其果,导致“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而行宫也寥落不堪,正如元稹《行宫》所说,“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这样的时刻,杜甫的梦彻底醒了,从此用余生,在笔下为百姓力争幸福的生活,也为后人记录下了兵荒马乱的那年那月。一代“诗圣”从此诞生!

他曾走过的那年那月,是一个为世俗打击而又不得不依赖世俗苟且求生的俗人的磨炼,所幸他最终被磨炼成了一大诗人,名流千古!

杜甫传读后感(篇3)

记起清江南织造曹氏四代宦海浮沉,没于曹雪芹。他过着从“粪土金银,弃掷珍馐”到“举家吃粥酒常赊”的生活,于是十年功成《红楼梦》。追溯到一千多年前,唐代杜甫一生跨开元盛世和中唐乱世,于是在“万方多难”中成就了“诗圣”的大名。曹雪芹和杜甫,二者同样以文学作品填充了命运的落差,创作出至今仍领风骚的文学作品。

杜甫的一生,有两个主要的矛盾推动着他文学与生活的进程,一是他早年入仕和归隐之间的矛盾,二是他中年应顺应本性爱民还是帮助统治者削民之间的矛盾。

在作者冯至笔下的唐长安城是整饬、庄严的,然而家家户户红墙映着的已是夕阳。被国家富强之景翳眼的玄宗不知桑门害政,将社稷国运交托于佞臣,便与贵妃纵情声色,讽谏受阻,忠者见谪,信者被害,而当时蒙在“盛唐”政治上的便是阴霾。在后来驱使着杜甫诗载民间疾苦的一腔爱国热情、忧国思情在这时只被买买官职前为官之一次又一次的名不副实的选官考试和越来越窘迫的生活打击着,这说明唐朝在没有破落得要买卖官职前谋官之路就如老鼠洞――见则堵之,也使得他与李白相处时亲睹的其豪放生活与现时入仕无门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他一边想念着李白,又一边不断予权贵以求官之诗,贫困与事业心注定杜甫无法潇洒。而此时杜甫的诗正如原文所说,“不外乎个人的遭遇和自然界的美丽与雄壮”。

杜甫诗风的变化与他人生矛盾乃至唐朝国运的转折在时间上是有重叠的,但是最前者首先起了变化。孔语“四十而不惑”,从杜甫的诗歌之路的选择上看来的确如此。40岁写下的兵车行一诗开始,他诗的国土扩大了,他的现实主义诗歌由受苦受难的百姓填充而越来越入木三分,导致这个变化的是“他由于进仕要求的失败认识了这个政治集团的腐败,由于自身的饥饿接触到人民的痛苦”。因为“君子不仕无义”而在入世与出世间拣出前者,又因为这个选择而悟得上述道理进而发生后来文学创作上的改变,看来杜甫本人虽然佛缘不深但他一生的经历总是规规矩矩的循了因果论。

“拜应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这是杜甫朋友高适临官场有感,但对于杜甫以往历历在目的何止是这冰山一角,对百姓的怜悯之词又岂止这三言两语?那时他44岁,身无一职,在县尉的乌纱帽前,却又不愿步高适后尘,然而当时唐朝的山河也即将要破碎在安史之乱中。后来杜甫在安史之乱中的流亡时期他又获得左拾遗一职,这个职位低得可怜得官职是皇帝身边负责上柬与荐良的。这样他人生的第二个矛盾(中年应顺应本性爱民还是帮助统治者削民之间的矛盾)出现了,像撞石钻土、喧豗不止的滂沱雨,虽然来势汹汹,但却为杜甫诗风改变这早已播下的种子得茁壮生长提供了机会。

对水深火热人民的无法割舍将杜甫从皇帝身边拉向群众,即使这并不是杜甫乐意的。一组诗篇杰作――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的出现已可说明矛盾哪方占优势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莫辞酒味薄,黍地无人耕,兵革既未息,儿童尽东征”,“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终于,杜甫无边落木与不尽长江的磅礴之气没有化成李白“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浪漫与不羁,他点石成金的文采也不会化成近代作家们的刀枪笔杆,他的那条诗路就像农人咬牙忍着烈日,渔夫挺腰顶着风浪后最真实却有力的诉说。杜甫的诗撼人心扉,是因用笔的力度重似写史。

世界上许多文学家认为沙翁不是属于某个年代的而是像他自己的作品一样的永恒,但是即使这个信念再坚固,人们在研究和欣赏的时候也无法轻易的跨过时代与文字运用不一的坎儿,我们在研究杜甫的时候也是遭遇这样的问题。所以我认为这篇传记终于让我停在以往一贯奔走着的驿道旁,稍将重点从分析《蜀相》中“自”和“空”是否可以换掉、《登高》的首联到底可以数出多少个对仗结构,移向真实具体的蓬乱的长安之春是如何让杜甫惊心、溅泪,移向拥洞庭胜状的岳阳楼上杜甫是如何因目睹战火而愁思不断,而这些都是走马无暇目及的花。

杜甫传读后感(篇4)

我读过的第一首杜甫的诗,是《梦李白.其二》,那时我只有三岁。现在虽然依稀记得其中“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等诗句,然而其中的深意,十多年来我从未**过。

传记通常被评价得更客观,相对较少**和偏见。世人对于喜爱之物或是人,常多褒少贬,故而多年来我所听说的杜甫,已经不再是“诗圣”,而是一个真正的“圣人”,或是“神人”,他超脱于世,比君王更懂百姓,他才高八斗,他不慕名利……

然而在传记里,我所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诗圣”,而不是圣人或是神人,他曾走过的那年那月,有着一个普通人的艰辛困苦,他所期望的功名利禄,是凡夫俗子所追求的浮华。但是他的诗,却是在平淡艰苦的生活中最为与众不同的亮点。

情随事迁,他的诗,随着他生活的欢喜悲忧而千变万幻,而他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以至于他的诗,无论如何总笼罩着一层布满忧伤的细纱,剪不断、理还乱。他与世人分享喜悦的诗,寥寥无几。

中年的杜甫,可能是到了他此生最忧郁的时候,忧郁到他都不愿意生男孩,我记得自己在《兵车行》里见过的诗句:“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读了让人忍不住热泪盈眶,在那样战乱的年代,他甚至“不重生男重生女”,却不是像普通人那样,受杨贵妃被宠的影响,为了靠女儿的美艳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他虽颇有抱负,但他只是一个忧心忡忡的父亲,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上战场送死的父亲!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更加思念李白,可以说,李白那样的洒脱与不羁,是他所向往和曾经试图追随过的,除去与李白深刻的情谊,本质上,他思念的是他对于浪漫主义的向往,而这种向往,却是他对现实的失望所表现出来的,故而连写两篇《梦李白》。但是他终究不是李白,不像李白那般深受重用过,也不像李白一样“欲与天公试比高”。

他对现实极为失望,但他不是圣人。他只是一个身现实俗风浪的手无寸铁的学者。他还得靠这些世俗的东西生活!

于是,他曾经放荡不羁的心,孤独地在尘土中化作一季的花草雪地。

他曾经向往的浪漫已经成为世俗世界的海市蜃楼。

所以,他并非李白那般“仙风道骨”,他成了“诗圣”,而绝非圣人,他把一生的抱负转为走向人民,他含泪写下了《三吏》、《三别》,取代了曾经“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心壮志。

而他不再抱有期望的朝廷上,玄宗也自食荒淫之果,导致“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而行宫也寥落不堪,正如元稹《行宫》所说,“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就在这时,杜甫的梦被彻底唤醒了。从此,他用余生为百姓谋幸福,也为后人记录了战乱的月份。一代“诗圣”从此诞生!

他曾走过的那年那月,是一个为世俗打击而又不得不依赖世俗苟且求生的俗人的磨炼,所幸他最终被磨炼成了一大诗人,名流千古!

杜甫传读后感(篇5)

从小都在背唐诗,却甚少去了解唐诗背后的人物。在学生时代,喜欢浪漫和华美或者清新的此句,也喜欢豪迈自由的不羁,很少有人会喜欢破败忧愁凄苦的场景。所以很多人会喜欢李白的洒脱,喜欢高适岑参的边塞的壮阔,但是在读完这本小传之后,才发现忧国忧民的杜甫是多么的伟大。

伟大恐怕还是有些单薄,还有淳朴,单纯和正义。当周边的好友都寻欢作乐花天酒地时,杜甫依旧钟爱妻子一人,日夜思念。虽然他通过献诗期望能得到引荐而做官,但是当他发现所在职位并不能协助国家,救难百姓时,他选择离开,哪怕变得更加清苦。重情义的他对待友谊是那么的单纯和可爱,他用诗作日夜思念他的好友,见到好友时好像他的世界都没有了阴霾,好似快乐的孩子。

自古以来,天妒英才。如此才华的人生活得却如此凄惨,穷困潦倒。不仅从文学艺术上,更是历史研究上,为后人留下了巨大的财富。真的可以说老天辜负了他。

杜甫传读后感(篇6)

读《杜甫传》我总会读着读着会情不自禁笑起来,在动荡的生命里,他没有凄凄切切,总能够不断的去感受生活。世人总说杜甫悲,但我却一点不怜悯他,悲的是时代,杜甫用演绎的一生都很生动。读了李白,追寻了他五万多公里的足迹,才懂得他潇洒背后的舍弃;读了杜甫,了解了唐朝的历史,才知它为何一生愁苦;读了苏轼,感叹任途虽艰,但依然要通达乐观。

这本书通过写杜甫生活的社会背景,总结杜甫各个生活阶段的作品,大概看到了这位伟大现实主义的诗人人生历史,明白了他的作品为什么被世人称之为诗史?他把一切自然美好,都写了诗篇中,其中不乏有许多小知识,比如杜甫为什么写了很多缅怀李白的诗,而李白却只写了孤零零的一二首!也许,杜甫不是怀念李白,而是怀念他年轻时候和李白一起潇洒的旅行,那种畅意人生的友谊,以及李白在杜甫心中所象征的自由。

杜甫在中年时,他所生活的国家已非常落魄,到处人饥饿不已,民不聊生,由此激发了杜甫内心的呼喊,从他的诗中可以看出,他多么希望自己的国家强盛,人民安生。由此才写出了那么多千古绝唱,但是你那个时候思想的杜甫,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于封建王朝,因为他想不到怎么样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杜甫一路辗转,饱经风霞,到了老年也心系国家,也是他的老年时期留下了更多深刻的史诗,他的诗集描写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也描写出了百姓的悲惨遭遇,也包括自己的惨淡。杜甫这样的大诗,生不逢时,并没有在任途上有明显的作为,但是他的诗集却成为了我们心中的经典。

杜甫的一生也是从唐朝的灭亡的真实写照,从杜甫的诗句中就可以看到,也许从那样的乱世中,决定了结局的悲哀,最后,杜甫在百病缠身,饥寒交迫中死去杜甫传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去读看,也让我们更深一步了解了杜甫。

杜甫传读后感(篇7)

《杜甫传》书毕,心敬万绪起。

常听人言,一代诗圣杜甫何以了得,其心爱国何以赤城,其诗文笔何以优美今日一见,果不负此般美誉,此外余于《杜甫传》一书所观,粗明杜甫生平,对其更为了解,对往日所闻杜甫之评更有感触,同时,也新多了几分对杜甫的看法。

读杜甫的一生,似是读一个朝代的兴衰、一曲盛世文化的哀奏。杜甫一生漂泊不定,开元时,他几乎游遍祖国大好山河,在泰山之巅发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心壮志,年壮时也同盛唐文人一般应试求取功名。后来,他困守长安达十年之久,这是他一生中最难堪回首的岁月。公元755年,安史之乱开始,长安沦陷。不幸的是,忧国忧民的杜甫被叛军所俘,因他不肯为叛军卖命,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一个大雨滂沱的深夜,杜甫在朋友的帮助下从牢中逃了出来,他几乎是历尽艰辛,才逃到凤翔。然而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五月拜左拾遗,因上书营救好朋友房琯,而触怒了肃宗,被贬于四川。公元789年,他前往四川依附节度使严武,寄居在成都西郊的一个破旧的草堂里,曾经一度在严武的幕下任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等职,所以后来人们称他为杜工部。  他长期沉沦于下层,有普通人的忠厚善良,也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远大抱负。他亲身体验了安史之乱之时百姓的民不聊生,官吏的凶残,以及亲人的悲欢离合,他把这些都融入到自己的诗中,杜甫最为著名描写民间疾苦的作品,人们耳熟能详的是三吏、三别,他对自己贫困潦倒的哀叹和对国家的深刻思考结合在一起。

古代读书人的理想,大抵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换种说法,即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杜甫亦不能免俗,不仅如此,杜甫出身官宦世家,从小家中的教育以及祖辈的影响,令他对致仕一途执念深刻,所以杜甫一生的沉浮也与着他的仕途升降相关。可怜杜甫半生的努力与漂浮,他的仕途可谓崎岖坎坷。早年杜甫到洛阳考取进士,却因李林甫编导的野无遗贤的闹剧,当时所有考生全部落选,后来杜甫向皇帝献赋,向贵人投赠,方得一小官。又因安史之乱,他几经沉浮,后投靠唐肃宗,终得小许重用,却因直谏为房绾求情,杜甫逐渐被冷落。后关辅饥荒,杜甫弃官,几经漂流,最后漂流到湖北、湖南一带,病死在湘江上杜甫的仕途便如此碌碌无为。

对于杜甫的仕途,我看出他的许多矛盾。一方面,他与李白携手同游归后,因他对致仕耀祖这一思想的根深蒂固,他选择求官。一方面,他又十分怀念当初与李白游乐的日子,闲暇时常追忆,他也羡慕和向往像李白那样的生活,并曾多次作诗赞美怀念李白,无奈杜甫自己的心,唉

从小读杜甫的诗,听着崇高的解读,加之老师、些许文章等对杜甫的高评,我一直将其认为是一位如圣人般的诗人,但《杜甫传》却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杜甫,他,亦是一位普通人,也有缺陷。杜甫并非就真十分正直。他是嫉恶如仇,但基本上只能表现在他的诗歌里;他也会阿谀奉承,为求得一官半职作出违心之诗;他也说自己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他性格也有偏激,他在成都依靠严武期间,曾指着严武大骂;除去作诗之外,我个人感觉,杜甫是有几分无能,每遇生活窘境,他总想着依靠别人的帮助施舍,而不靠自己尝试从其他方式去克服以上这些看法,或许有些片面,或许少了对当时时代背景的考虑而有几分欠妥,又或许有对杜甫太过苛求而使我钻了牛角尖,但这确实是我真实的观后感受。

看《杜甫传》,或许我的感受千万,但那最深刻且从未动摇的,是对杜甫爱国忧民的忱心的敬佩。与李白携手漫游祖国大好河山,他拳拳爱国之心感受到了山河壮丽;十年长安的仕途之旅,他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官场黑暗;四处流浪的痛苦经历,他深深体会到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杜甫的内心埋下了热爱祖国关心百姓的种子。因为这颗种子,在杜甫以后的日子里,无论是当官还是漫游,抑或是流浪、逃命,他不曾失一分对祖国的热爱,不曾少一毫对百姓的忧愁,因此,他的诗亦从着他的心,衬着他的见闻,和着他的感受,堆砌了其诗诗史美誉,基奠了他的诗圣雅颂!这就是杜甫,站立泰山之巅,观壮丽之景,能发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志;安史之乱,从东都流浪到华州,目睹了百姓的百般凄苦,悲痛而咏出了三吏三别;晚年孤苦伶仃,穷困潦倒,甚至连自己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的情况下,仍想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就是杜甫,一个自身难保仍在忧国忧民的杜甫,一个对着爱国爱民至死不渝的杜甫!

杜甫,如此的古圣人之心,实无愧于他那名流千古的诗圣之称,带着他赤诚之心的诗篇,为中华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合上《杜甫传》,心潮一阵起伏,在因台风雨而略显清冷的天气里,我的赤心跳动得更为火热

杜甫传读后感(篇8)

历史上有这样一位才子,他的前半生放荡不羁,后半生孤苦伶仃。他的文采举世闻名,他的一生也像极了他所生活的时代,他就是杜甫。

杜甫生于官儒世家,只不过到他这一代已经落没了。不过官儒的血统犹存他骨,像历史上许多文人一样,他的志向也是考取进士,报效祖国。青年时期的他,游走于山河之间,也是这样的经历使他结识了一生的挚友李白。他的成名诗作《望岳》就是这时候所写的。他的人生也正如当时的大唐,贞观开元,皇帝英明,一幅盛世好景象。不过这样的生活并不长久,杜甫与大唐迎来了共同的转折点安史之乱。

唐长安城内盛世繁华,但实则暗流涌动。关隘之外的西部地区,节度使们蠢蠢欲动。而这个群体中的其中之一安禄山,带着部将史思明开始造反了,史称安史之乱。杜甫的家庭在这一瞬支离破碎。安史之乱后,昔日大唐繁华的景象转眼化成灰烬,长安城内外尸横遍野,民不聊生。杜甫的诗作也因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他的诗作大多由青年时期的山水游玩转变成对民生疾苦的思考。也就是这样变更层迭的社会成就了一位伟大的诗人。

也许杜甫的一生相较于李白运气差了点,李白一生大多在唐盛世时期,杜甫的一生有一半在安史之乱之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性格成就了两位诗作风格迥然不同的大诗人。李白的诗歌风格极具浪漫主义色彩。他的诗大多以山水美景为主,诗中有着浓郁的道家主义色彩,所以他被后世称为诗仙。杜甫则不同,他的诗中更具有儒家色彩,他的诗最不同于李白的一点是他更关注民生,诗中饱含了对人民的关心。

文有孔圣,武有关圣,而杜甫被称为诗圣,可见他在诗歌方面的造诣之高。

但是,杜甫的一生是不幸的。科举未中进士,中年是又因为权贵暗中操作,让他的仕途断送了一半。当官还可以被举荐,不过杜甫并没有被提拔。他的仕途从此结束。同样,他自己没有工作,经济来源的荒芜以及他的家人的离去狠狠地给了他一个巴掌。安史之乱后,他的生活更为艰苦。

杜甫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但是他在古代文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当他离开人世后,他的名气以及作品都不为人知。直到后来元稹和白居易的发现,才让他的的作品永远流传下去。

杜甫,他的诗歌,他的精神,永存。

小猫杜威读后感(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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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作品读后感有多少了解吗?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读后感应该要围绕感点,引述材料,要简述原文有关内容,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小猫杜威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1

《小猫杜威》这本书讲了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作者薇奇·麦仑在图书馆捡到一只流浪猫,并为它起了个响亮帅气的名字——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从此杜威便与作者相依为伴,度过了一生快乐的时光。

杜威是一只橙黄色的小猫,它的爱好很有特点。例如:它只喜欢牛奶口味的普瑞纳特餐,不喜欢其它品种;喜欢任何带有猫薄荷味的东西,不喜欢静止不动的玩具;它喜欢的书是《成为国王的猫》,而不喜欢《死猫的101种用途》。

杜威喜欢猫薄荷,喜欢得要命。它的主人是图书馆老板薇奇·麦仑,去图书馆的人都喜欢这只猫,赞扬它安静又调皮。每次当他们给杜威带来猫薄荷,它就表现得特别兴奋,在猫薄荷上到处翻滚,直到滾累为止。猫薄荷到底是什么呢?我查了一下,猫薄荷又称樟脑草,是一种草本植物,开淡蓝色小花,闻上去非常清凉,是一种可以让猫咪疯狂和开心的植物。

渐渐地杜威老了,活到十七岁时(相当于人类的九十岁),它的肚子里长了一个很大的肿瘤,杜威去世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多么好的一只猫啊!就这样死了,如果能让它跟作者一直生活下去该多好呀!不过后来,薇奇·麦仑又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只与杜威一模一样的、只是眼睛颜色有差别的小猫,薇奇把这只猫命名为佩吉猫。

我心里想:是杜威的兄弟姐妹来了吗?怎么会那么相同?这真是奇迹!虽然杜威离开人世让我伤心,但佩吉猫的出现更让我非常惊讶!怎么会这么巧呢?难道是上帝不忍心看到小猫杜威的死,又把它送回来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而令人难忘的故事!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小猫杜威》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薇奇麦仑,大致讲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美国一个小镇里,一只小猫被遗弃在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图书馆的馆长薇奇无意发现并收留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杜威。在随后19年的时光里,这只可爱又聪明活泼的小猫用自己的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使每一个来图书馆的人都为之倾倒,它用它的爱心与真诚打动了每一个人。因为它一个有自闭症的孩子打开了心扉;也是因为它,这个图书馆不用被关闭;还是因为它薇奇重新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保持了一颗乐观开朗的心。

读了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我不仅为小猫杜威感动,也为小镇上的居民感动,更为居民与小猫之间的友情所感动。

我为杜威感动,因为它用它的热情与温暖和小镇上的所有人成为了朋友。不,可以说小猫杜威已不仅仅只是人们的朋友,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的骄傲。它的心已经紧紧地和人们联系在了一起。

我为小镇上的居民而感动,因为他们将小猫杜威当成了自己真正的朋友,当做了小镇上的一份子。就算小猫杜威死后,人们也没有忘记它。小猫杜威没有死,小猫杜威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

我更为居民与杜威之间的友情而感动。他们之间的友情无比纯洁,没有一点瑕疵。就连人与人之间,也难以找到这样的友情,更别说人与动物之间了。他们之间的友情是一个奇迹。

《小猫杜威》这本书令人感动,希望你也去读一读。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3

经过一个寒冷的冬夜,图书馆馆长薇奇在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小猫,善良的薇奇和图书馆馆员们收留了它,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读书郎·开卷·杜威。

消息转出后,一些人极力反对,但在薇奇的坚持下,杜威转身变成了衣阿华的名猫——杜威的到来让薇奇和图书馆馆员们的生活充满了乐趣,也让衣阿华这个并不出名的小镇变得热闹非凡。

这只机灵可爱的小猫给大家带来了许多乐趣,比如它常常坐在手推车上,让馆员推着它环顾它的王国;飞快地从主人的手提包里翻出几根橡皮圈,快乐地扑咬着;早早地坐在门口迎接第一个读者……

记者们蜂拥而来,“访问”这只一点也不怕陌生人的猫,录下它在早晨向主人招手的场景,许多人从全国各地赶来,和杜威一起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推着杜威到处逛;让杜威坐在自己的腿上打着幸福的呼噜。

一只猫,改变整个小镇;一只猫,改变大家不快乐的心情;一只猫,改变所有人对猫的态度。就算我们现在并没有和杜威在一起,但我们可以学会杜威那种从容、乐观的心态,微笑面对所有的一切。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4

我一向是非常喜欢动物的,当然看书也不例外,我在那茫茫书海中一下子就发现了《小猫杜威》。封面是那么的引人注目,一只橘黄色的猫咪,瞪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身后呢则是一排书架。我立马把这本书列入我的备借书单内。后来无意中翻到了这本收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的一行:2009年1月第6版2009年3月第3次印刷。于是,我毫不迟疑地借了这本书。

杜威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一只橘黄色的“毛球”在那一年的最寒冷的一个夜晚被丢到了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里,这个橘黄色的“毛球”――杜威最终成为一只闻名于世的图书馆猫的故事。这本书也谈到了死亡,使我清楚怎样去面对。

杜威是大家的猫咪,它帮助了许许多的的人,医治他们内心的伤痛,填补内心的空缺。我知道杜威是有每六感的,它总知道谁最需要它。这本书使人感触很大,使我知道了,万事皆有可能,任何一个人或动物的力量都是大得无穷的。

一只小小的猫咪,在获救后仍不忘记用冻伤的小脚支撑着虚弱的身子,一步一步慢慢地去蹭每一个关心它的人。

每次看这本书,我都会想到我那亲爱的“熊猫”。它跟杜威一样,是那么乖巧,书中讲过,薇奇和杜威之间有一种神奇的纽带,心心相印。我和熊猫也是一样。

喜欢、喜爱的东西,不是个人的,是大家的。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5

斯宾塞是美国的一个小镇。平凡的小镇却发生了一段不平凡的故事。在那个寒冷平静的早晨,被抛弃在还书箱、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猫杜威意外的被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发现,从此他进入了图书馆和小镇居民们的视线,并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生后总会把各种事情联系在一起,于是杜威的一声便与薇奇的个人奋斗史和家族史、建于1883年的小镇图书馆简史以及衣阿华曲折坚韧的发展史巧妙的融合起来。正是因为这三种历史背景的衬托,这只猫的一生才显得与众猫如此不同。

但是杜威没有高贵的血统、奇异的技能,它只有简单的、打动无数读者的心的故事。被人遗弃却依旧充满信心满怀感恩,抛开那些深奥的文字后的微言大义,杜威只不过用自己的率真与质朴让我们明白: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满足所拥有的,善待每个人。享受美好的生活,与物质无关,而是为了爱。然而,小说更多的一部分是描写xx间阿依华的历史,描写人们怎么的、失落、离去、归来、生老病死,杜威是小镇众多历史中的一个。xx后杜威的离开,并不代表一段历史结束,而是一段新历史的开始。斯潘塞小镇的居民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进程中,拒绝了屠宰场与赌场,始终坚守着那一片静谧的乐土。小镇真正的价值是每个人都把它当做自己真正的家,当成心灵的归属。它的稳固,得益于一代代的居民对信仰与生活方式的维护。浓厚的乡土意识,会让一个平凡的家变得不平凡,因为每个人的决心与梦想,就是要让他们所生存的家变得更好,无论它看上去多么小、多么落后。斯宾塞发展艰难的时期都被人们挺过去了,当然,其中也离不开杜威。它的存在超越了一只猫的价值,它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籍,当有人伤心,迷茫,失望……杜威会爬上他的膝头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他相伴。

在生命的困境面前,只有爱可以使之重绽生命的色彩。想象在冰雪中跋涉时来到一个小木屋,屋里燃烧的柴火温暖着我们。第二天天亮继续上路,充满勇气和力量。柴火已经灭了,带着走的,是永不磨灭的心中的热度与光。杜威就是这样的柴火,我们的生命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柴火。父母、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许仅仅是擦肩而过,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鼓励的话,这些都会化作勇气和力量,紧紧拥抱住困境中的我们。当我们继续行走,被一阵风掠过记忆,蓦然想起他们时,他们或许已经化入虚无已久。他们要的回报不是铭记,不是想念,而是我们能够好好活下去。杜威虽然离去,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它的爱,还有那些不断激励我们的炽热的眼神。

诚如薇奇所说,比起杜威的伟大事迹,最让人难忘的,是它从书的封面上的望着我们的眼神,因为那里面清楚地写着:信赖与爱。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影响力?在我读了《小猫杜威》这本书之后,有了不同的领悟。这本书是美国薇奇.麦伦和布赖特.维特写的,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冠军。它有如此的影响力,大约是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作者细腻地描述,让这只猫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仿佛和作者一起经历了衣阿华州斯潘塞镇从萧条中回复过来,感受到这只猫的魅力。

虽然它只是一只遭遗弃的小猫,但它非常漂亮,可爱,表情平静而友好。一对金色的大眼睛,看起来对生活生命充满了期盼。它的魅力还在于,改变了“我”图书馆馆长和许多人的生活,改变了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

文中的“我”叫Vicki.Myron(薇奇.麦伦),一九八七年任斯潘塞公共图书馆馆长。一九八八年,一个寒风刺骨的夜里,馆长和员工在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小猫,。图书馆成员决定收养这只小猫,并为它取名杜威,该名字来源于“Dowereadmorebooks”这句话。

它如何能影响整个镇子呢,进而闻名于世?我觉得应该是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有孩子般天真浪漫的举动令人忘却烦恼;它有感恩的心,能爱所有爱它的人。

书本一开始写到小猫杜威被救起来的时候,脏得像只灰猫,只有8个星期那么大,但“看起来只有8天那么大”。它非常瘦弱,四只脚爪都被冻伤了。但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薇奇觉得“最奇怪的就是这只猫来到图书馆的第一天就开心地要命。”

它有孩子般天真的举动,令人即使有再多的烦恼,也会露出笑脸。他很喜欢吃橡皮筋。无论怎么藏,橡皮筋就仿佛勾了魂似的,向他飞去。到了最后大家也就放纵他了。当薇奇深夜在电脑前工作时,它会在电脑显示屏上方摇尾巴,当薇奇累了的时候,它会要求和薇奇玩捉迷藏的游戏。“与杜威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帮助我度过了许多艰难的晚上。”

杜威爱所有爱它的人,不管是严肃的先生还是忙碌的女士,或者心情不好的孩子,它都会尝试爬到他的膝盖上,睡个懒觉。有个男士,一开始总是推开它,拒绝它,但后来却经常来图书馆,希望杜威陪陪自己。图书馆自从有了杜威之后,读者来图书馆的时间更长了,镇议会本来一直没有批准装修图书馆,但因为杜威的到来,使图书馆人气上升,最后议会通过了装修图书馆的申请。从这也能看出这只猫的魅力了。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小猫杜威总是知道谁最需要它),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

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

小猫杜威令我想到,生活无论多么让人沮丧,也一定要坚强、充满爱心和感恩的心。如果每个人付出爱,收回爱,那么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和谐、美好。

通过对《小猫杜威》的阅读,让我,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们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生命的意义,那就是:要尊重一切生命并且爱护它,生命不分卑微和高贵,在这个世上,人人平等,活着,才是有意义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种不同的生命,比如:动物,植物,人类……许多人类都看不起像杜威这样的小动物,他们无视它,虐待它,就算亲眼目睹一个弱小的生命快要从这个世上消失的时候也若无其事地走过,我想问:难道我们人类不是动物的一种吗?难道在远古时代我们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的吗?

学会关爱,首先要从自己做起。人活在这个多元的世界上,就是要学会互相关爱和帮助,我们关心他人,理解他人,帮助他人,哪怕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猫。试问:“又有谁不期望得到别人的关爱和认同呢?”没有谁愿意孤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就是爱的凝结,一个从不给予别人爱的人又怎能得到别人的爱呢?爱,首先从我们自己做起!

当然,对一切生命负责的根本理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如同杜威。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就像德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的里所说的:敬畏生命本身就包含这些德行:爱、奉献、同情、通了和共同追求。

以前我看过一篇文章,里面写到了许多名人的幸福名句,其中有一句让我十分感叹,那就是穆尼尔?纳素夫写的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是的,如果有一个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一直在伤害自己的生命的话,他永远也体会不了什么叫幸福,什么是幸福。

很难想象,一只猫在xx间鼓励着一个小镇奋进,融合。要大家走得更近,成为象征,成为话题。不是每一只猫都能做到跟杜威一样,我相信,在杜威被解救的那一瞬间,在薇奇温暖的手掌间睁开眼睛的一刹那,杜威看见的并不是一个馆长,也不是一个女人,更不是一个陌生人,我相信,杜威看见的是他的妈妈。

失去亲人的妇女,失去宠物的妈妈,居无定所的流浪汉,西装笔挺的上层人士,患有猫毛过敏症的孩子,生下帕金森综合症孩子的母亲,老人,婴儿,工人,农民,每个人都会由衷的喊道:嗨,杜威,今天怎么样?

他的存在超越了一个天使的价值,他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籍,当有人伤心,迷茫,失望……杜威会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他相伴。

找到自己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好每一种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

《小猫杜威》绝对有人们去阅读的价值,它会启迪我们,能让我们去更深度地想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生命?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仅仅是一只小猫,就可以让我们豁然开朗,让我们活得更值得。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6

《小猫杜威》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杜威带给了读者对动物的爱怜,我也深深的被杜威的善良与可爱所感动

在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里,图书馆馆长薇奇在后墙的金属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只有八个星期大,看上去却只有八天大的瘦弱的小猫。因为天气太冷,他卷缩在箱子的左小角,埋着脑袋,把脚所在身子下边。薇奇把这只可怜的小猫抱了起来,并收养了他。

自从有了杜威,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只善解人意的小猫,它以充满感激与爱的方式,来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杜威以自己的爱和热情感动了小镇上的每一个人,让他们学会懂得了怎样给予他人爱心。

杜威拥有人的魅力:善良、热心、可爱、乐观、善解人意。每当你需要它,它就会安静的陪在你身边,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你。也因为如此小猫杜威不再是一只普通的小猫,它成为了人们的骄傲。也逐渐成为了整个小镇的骄傲。如果你也有一只这样的小猫,你也一定会情不自禁的去保护它、爱护它、呵护它。

可它也有许多缺点,只喜欢带有脑樟草的玩具;喜欢吃会吃坏肚子的橡皮筋;喜欢在书架上散步。不过它毕竟是一只猫啊,就算我们人也会淘气。

突然出现吓坏人们。可能是被外面的风景吸引,而大出逃;可是到了最后还是灰头土脸的别人在车底下找到,这可能是以为它的调皮。但微奇对它,就像母亲对待孩子一样对它的错误总是一笑而过。而他的影响也逐渐从小镇上到美国,甚至在全世界扩散。2007年这只神奇的猫因为胃部肿瘤在薇奇麦仑的怀里永远地闭上眼睛。虽然它死亡的消息带给人们很多的哀伤但他但它的故事流传到世界各地,它的精神在人们心中永恒

真没想到,一只小猫能为人们做出这么大的贡献;一只普通的小猫却成了大名鼎鼎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一只小猫的人生能这么精彩。世界真是奇妙。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7

题记————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予了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

已经许多次读到这个故事了。第一次与它相遇是在一篇英语阅读中,我开始对这只感动千万人的小猫感兴趣。第二次是在新华书店里,茫茫书海中,我只一眼便发现了那只静静躺在书的封面上,安详地注视芸芸众生的小猫,或许,这就叫缘分吧。

不知为什么,当我第一眼看见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深深地被那双迷人的眼睛所吸引。那绽放着光彩的黑曜石中蕴含的情感太过复杂,乍看之下竟感到心隐隐生疼。那时我便好奇起来,这双眼睛背后,藏着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一,在衣阿华是一个寒冷的日子。”在最寒冷的早晨,“我”与杜威相遇了。

它充满悲伤的眼睛,瑟瑟发抖的身体,有气无力的声音,让我生出一丝怜悯之意。然而当它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时,没了怜悯,却没由来得添了一分敬意。我常在想,若我是杜威,或许我就那么在得来不易的温暖中,安心得睡去了吧。

它是只平凡的猫,却又是不平凡的。

杜威没有高贵的血统,奇异的技能,它只有简单的、打动无数读者的心的故事。被人遗弃却依旧充满信念满怀感恩,它只不过用自己的率真与质朴让我们“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一种好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远是可遇不可求的。”

话分两头,再看看被杜威拯救的代表人物——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

她与作者同名,或者说,她就是作者本人。她是单身妈妈,以前的丈夫是个酒鬼,她遭受着自家农场的破产和罹患乳腺癌的痛苦,但仍然坚强地生活着。第二天早晨,她发现了小猫杜威。

她的生活开始有了希望,有了动力,有了目标。我甚至无法想象她在遇到杜威前是如何一个人扛着病痛的折磨挺过来的,一如我无法想象杜威在被她捡到前是如何度过的。她其实和杜威很像,她们微笑着(尽管你看不出猫的笑容)面对挫折,接受幸福,品味孤独,战胜忧伤。她们的坚强,活下去的执着感染了读者们,感染了我。杜威改变了她和她身边的人,而杜威和她改变了我和我身边的人。

那双眼睛给我的'感觉就如它本身给我的感觉。单纯的对爱的渴望,与坚强地活下去的意志,以及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感激之情。它会本能地信任每一个人,它让图书馆逐渐热闹了起来,它让几乎每一个人都爱上了它。

“杜威就有那种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对一只猫来说),还有更重要的,它是每一个人的朋友。”

坚强的杜威活了下来,并且始终如一地带给我快乐,感动,以及信心,直到它的离开。任何一段生命都有终结的时候,但是在这段生命过程中,我们需要好好地去过好这段时光,即使走到了绝路,也应该有战胜任何困难的决心。它黑棕色的眼睛传达了它的坚强,它的决心,它的勇气,它的自信,它的一切。

杜威,这个名字来源于“Dowereadmorebooks”这句话,它的全名是杜威.读书郎.开卷。每当提到这个名字,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那只端坐在书柜上,有着迷人眼睛的漂亮的橘黄色长毛斑猫。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8

前两天我去图书城买了一本书,叫《小猫杜威》,本来我是不喜欢猫的,但看了这本书后我爱上了猫,爱上了这只善解人意,可爱的猫。

这本书主要是说,那年最冷的一个晚上,小猫杜威出生只有几周,就被丢进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是单身妈妈,以前的丈夫是个酒鬼,但仍然坚强地生活着。第二天早晨,她发现了小猫杜威。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杜威用自己的热情和爱感动了这个名叫衣阿华小镇,有许多人专门来到这个小镇来看杜威,杜威懂得谁快乐,想与它一起分享,在那是杜威就会去与他玩耍,杜威也知道当你需要找个人吐苦水它就会与你形影不离,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你,当你不需要杜威,,想一个人静一静的时候,杜威就会默默地离开。

杜威有一种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还有最重要的,它是每个人的朋友,杜威与其它猫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安静,耐心,有尊严,有智慧,最重要的是它热情好友。一只图书馆的猫必须喜欢人。更不用说爱心了,这是不言而喻的,图书馆猫必须具有百分之百的爱心。

如果你遇到这样一个动物,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它,拥有它,只有对动物付出你的真心,它也才会以诚相待。只有抱着一颗慈爱善良的心,面对事事都会如此。

杜威不再是一直普通的小猫,它是人们的骄傲,整个小镇的骄傲,它虽然不是人,但是它有着比人还要好的品质,他能够分辨是非,知道对与错,虽然有时也会闯祸,但它毕竟是一只猫啊。

杜威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它与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它永远会在我的心中。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9

很少写读后感,总觉得有时候感受是很难用言语表达的,更别说写出来。但是今天当我热泪盈眶的合上书,我决定写读后感,因为我知道我有好多的话要说……

知道这本书的时候是它第1次印刷,很多杂志报刊上都推荐这本书说是2009年最感人的一本畅销书,我一直对书商们的推荐不感兴趣,但是却在上周2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在当当上付了款。

我以为这将是一本像往常一样搞笑的,诙谐的故事书,确实里面很多东西很搞笑,也很诙谐,但是我却几度落泪,最后泣不成声。

整本书并不是所有的字里行间都是写猫,更多的一部分是描写20年间美国一个叫做阿依华的地方的历史,描写人们怎么奋斗、失落、离去、回来、生老病死,而杜威是这个小镇众多历史中的一个,是的,他就是一个历史,而这个历史,是从一个寒冷的早晨,从一个冰冷的还书箱开始的,最终在19年以后,在一家医院温暖的怀里结束的。我不得不承认,当杜威身体渐渐凉下去瘫软在妈妈的怀抱里时,我躲在被子里强忍住哭声,泪流满面。

杜威的离开,并不代表一段历史结束,而是一段新历史的开始。说实话,我认为作者并不擅长写作,至少从中文译本中我觉得很多语法过于通俗,过于凌乱,到处都是插叙,但就因为这样的语法,要我更能站在作者的角度去看这个故事。

很难想象,一只猫在19年间鼓励着一个小镇奋进,融合。要大家走得更近,成为象征,成为话题。不是每一只猫都能做到跟杜威一样,我相信,在杜威,被解救的那一瞬间,在薇奇温暖的手掌间睁开眼睛的一刹那,杜威看见的并不是一个馆长,也不是一个女人,更不是一个陌生人,我相信,杜威看见的是他的妈妈。享受着妈妈的温暖。

你也许也很难想像,一只“普通”的图书馆猫能在死后很短的时间内收到上千封邮件的追悼信,你也很难想象,几乎整个镇子的人为了一只猫来到图书馆守夜……为什么?因为杜威不普通,他是每一个人的朋友,就像是书中所说:他喜欢每个人,把爱分给每个人,但是也有不喜欢他的人,他就努力做到要他接受自己。

失去亲人的妻子,失去宠物的妈妈,居无定所的流浪汉,西装笔挺的上层人士,患有猫毛过敏症的孩子,生下帕金森综合症孩子的母亲,老人,婴儿,工人,农民,每个人都会由衷的喊道:嗨,杜威,今天怎么样?

他的存在超越了一个天使的价值,他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籍,当有人伤心,迷茫,失望……杜威会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他相伴。

找到自己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好每一种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

最后用作者在本书中最后那句话收尾吧:多年来,我以为自己为杜威做了些什么。我以为这是我的故事,以为是我做了这些当杜威受伤、寒冷、哭泣时,我在那里。我抱住他,我确保一切安然无恙。然后,那只是小部分的事实,真实的情况是,这么多年来,在艰难的日子里,在美好的日子里,在所有构成我们生命之书的一页页的那些不被记忆的日子里,是杜威抱住着我。

现在他仍然抱着我。因此,谢谢你,杜威。谢谢你,不管你在哪里。

小猫杜威读后感 篇10

《小猫杜威》是薇奇·麦仑,布赖特·维特写的。

它所写的是身世悲惨的小猫杜威在还书箱中发现,被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这位单身母亲发现并收留。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心,赢得了众人的喜爱。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乖巧牵动着小镇的所有居民,小猫杜威的名气越来越广,最终闻名世界。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的影响力呢?

一只猫可以感动多少人呢?

一只被遗弃的猫,为何能如此呢?

如果不是杜威,我们根本无从回答。

杜威特别,但它未做不寻常之事,因为它本不寻常。像有些人,普普通通,但一深入,就会觉得他们出类拔萃。他们不怠慢工作,不放弃工作,从不抱怨,兢兢业业。他们是那些根据惯例提供优质服务,而且超出自己的职责的人,因为他们对工作的热爱,对工作有一份热烈的激情。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需要做什么,做的出色。可惜世界只承认声音最高、非同凡响的人,而不是平凡的冒尖者。而杜威同他们是一样的,它的职责:把它的激情、决心,就是要让这个小镇变得更加美好,生机勃勃。

《夏洛的网》中的那只猪和杜威这只猫是一样的: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虚,是每一个人的朋友,在杜威有非凡的人格魅力,他会永远活在所有人的心里。

找到你所适合的位置,满足你的现处,善待你所遇见的所有人,过你的生活,不是物质,而是生活中所填充的——满满的爱,爱,永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


针对作品名有什么好的观后感可以参考呢?现在看电影或者电视剧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潮流,观看完作品后,心中不禁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观后感应该遵循一定的逻辑和结构保持文笔流畅,写观后感需要我们和作品之间产生共鸣,如果您想要看一篇较好的文章不妨看看“何以笙箫默观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篇1)

《何以笙箫默》是近期新上映的电影,它改编自匪我思存的同名小说,曾被翻拍成电视剧。我趁放假去看了这场电影,再加上之前看过这本小说和电视剧,心中有许多感慨。

电影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大学的何以琛和赵默笙相爱了,但是何以琛的邻家的妹妹何以玫同时也喜欢他。一天,何以玫把自己对何以琛的爱告诉了默笙,默笙很吃惊,决定离开以琛。以琛得知默笙不告而别,发了疯的去寻找她,然而杳无音信。后来,七年过后,赵默笙从美国回来了,这时以琛仍在守候他。于是,七年之后,他们终于幸福的在一起了。这个电影中,感人至深的必然要数何以琛。一个人,肯为了另一个人,等了整整七年。这七年中,他不肯交任何女朋友,心中只有赵默笙一人。这也印证了他的那句话“如果世上曾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一句“不将就”道出了何以琛的深情款款,道出了对赵默笙的苦苦守候。这样炙热又执拗的爱让人感动,但是大多数只存在于童话里。冷静下来想想,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像何以琛那样呢?生活终究不是电影,何以琛只能活在电影里。因为世上就没有那样十全十美的人。就像人们说的,你不是赵默笙,所以遇不到何以琛。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等待那个人的出现。不要苛求何以琛式的完美,能够彼此关心,彼此理解就是最好。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篇2)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篇3)

在满是爆米花味的电影院里,我开始看《何以笙箫默》。

来看电影本是一时兴起,看过电子小说,看过钟汉良版的何以琛,我早已对黄晓明版的何以琛没任何期待了,只是为了看一场电影而已,《速度与激情7》和《左耳》时间都太晚,只好选择了时间最早的一场,就是它了,《何以笙箫默》。

对故事情节太熟悉了再来看电影是很不明智的行为,总是会在一个镜头完了之后想象下一个镜头会怎么接,一个情节结束之后想下一个情节会不会和书中一样,导演会怎么拍,演员会怎么演。其实,若是没看过书和电视剧,这部电影应该还是能够引起一些共鸣的,至少,它是一个经历了曲折后的完美爱情故事,而且打温情牌的同时也不忘给观众制造一些笑点,让大家缓解情绪。可我在看的过程中,感性部分完全消失在爆米花味中,只剩下理性的分析和预测。这一百多分钟的`时光,让我过得好无趣啊。

以我一个不懂电影的人来看,这部电影改编得还算不错,所有主要情节都在,用回忆和现实交叉的手法完整地再现了原著的故事主线。大学时代、美国生活、霸道结婚、上辈恩怨、青梅竹马搅局、女主结婚离婚等,每一处关键环节都没落下。演员表演也很卖力,angelababy、马苏、佟大为、华少、陈冲都被弄来客串,而且演技都不俗,大家都在尽力演绎一个感人的故事。除了飘飘扬扬的泡沫雪外,场景道具比起电视剧里的废弃工厂、国际名模七集都没换衣服、广告乱入的粗制滥造来说,真是高大上一百倍。

可是,观影过程中,我总是那么走神,无法走心。看到电影里也有壁咚的时候,本应该感动或心动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看到晓明总是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篇影评中写道:黄晓明带着左二爷的气息穿越而来,并深有同感;看到晓明的正牌女友angelababy化身何以玫,无法控制地想了又想女主为什么要用杨幂而不用angelababy,难道是气质不符?难道angelababy看着男朋友和杨幂你侬我侬不生气吗?看着晓明在不同的场景说出那些原本感动得让人流泪的、现在已经广为流传的经典台词时,禁不住浑身发麻,鸡皮疙瘩掉一地。更令我沮丧的是,我总在晓明深情地看着杨幂的时候,目测他的身高到底比杨幂高多少,他到底有没有一米八《何以笙箫默》观后感瞧我,把个电影看得多煞风景啊。我还会在晓明悲痛的时候,浮现出小哇深情满满的眼神我,真是很想把小哇从脑袋里揪出来,把晓明嵌进去,跟着电影的情节走,可是,我也在脑海里喊了不止一声:臣妾做不到啊。

只有一点,我从来没看过杨幂演的电影电视,这第一次看,也许是因为新鲜,倒觉得她演的赵默笙还有点自己的味道,大学造型也说得过去。不像晓明同志,一看就像考了几年大学好不容易进来,又没法毕业的超龄男同学。好吧,其实这不算吐槽,只是观影感受而已。只能说,像我这样太理性的人真不适合在看过书和电视剧之后再来看电影,尤其是在看完小哇之后再来看晓明。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篇4)

“如果世界上以前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何以琛如是说。《何以笙箫默》带我们重新思索了一个深刻的人生与感情的主题,当我们在谈论感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也许,就如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的借范柳原之口所说:“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我们谈的恋爱,真的是感情吗

这是一个剩男剩女遍地的时代,北上广的夜,多少年轻人行色匆匆,为事业、为生计、为房子、车子,背后有多少段大学时代无疾而终的感情有多少对儿是被父母催婚无奈的将就个中滋味只有自己体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似乎是遥远时代的回声,我们如今在谈论感情时,谈论的是男才女貌,甚至“男财女貌”,适宜的时间出现适宜的人,恰好当我们想恋爱了,我们想结婚了,有一个恰好出现的人,于是一切顺理成章。

何以琛(钟汉良饰)却独自等待了7年,带着对赵默笙(唐嫣)怨恨和误会,却还是放不下转身拥抱别的女孩。赵默笙回国,与何以琛满腹心事擦肩而过,相见不相认,相认又相折磨,首播开篇的几集,就吸引观众进入一个“有故事”的情节点,顾漫这样的处理带着戏剧性的张力,叫人对接下来的剧情充满期盼。

赵默笙这个人物主角让唐嫣也诠释得十分精彩。7年回国,带着对感情的留恋不舍,任事业、前途、环境各方困难汹涌扑来,这个看似瘦弱的小女人自有一份开朗乐观。因为心里坚定明白自己为什么回来,自然理解这一切的落差。

钟汉良饰演的何以琛看似事业成功,为人严肃刻板,波澜不惊,其实内心对爱有最炙热的渴望。真正最渴望感情的人,往往最不容易滥情,因为他们心里懂感情是什么,是只如初见的唯一那个人,是一生一遇的一份感情,当他真的爱过,就懂得世界最不能将就的就是感情。钟汉良俊朗挺拔的外形,内敛坚韧又克制的感情,把“内心炙热,爱是克制”的何以琛诠释得入木三分,也恭喜他总算结束全荧幕渣男的主角之路,最后本色出演一个用情又深又专的何以琛。

在感情的世界里,只有爱与不爱,没有将就,更没有备胎,何以琛的独自等待,背后还有何以玫、萧筱的一往情深,赵默笙的背后也有一个痴情的前夫应晖的穷追不舍,但就如何以琛和赵默笙的选取,爱的始终是不将就的那个人。

知音难寻,真爱难觅,“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大概感情观所说的正是这句“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吧爱是永不止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有幸在追这部剧的观众能够遇到那份让你不将就的感情,抓住它,如果爱,请深爱!

何以笙箫默观后感(篇5)

记得,最早看《何以》的故事是在大学宿舍。顾漫的文字很触心,于是这些年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那时候总在想,要是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谁能演好赵默笙那一抹生命中的阳光,谁又能演得出何以琛七年不变的内敛和执念。最终,《何以笙箫默》没有让我失望,甚至惊喜大于期待。

唐嫣饰演的赵默笙很有着文艺清的质感,而何以琛的腹黑也藏着“不愿将就”的执念。这部快时尚的青春偶像剧多少带上了点年代的色彩。虽然故事里有灯红酒绿的上海,有高傲冷艳的是非名模、也有疯狂相亲的摩登女郎,但情感冲突点主角却还都保留着心底的爱恨痴缠。记得看《致青春》,有一句旁白震彻心扉,说“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情,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何以笙箫默》,没有成人世界的冰冷和计较。交叉进行的校园时光总能让人回味起大学时的爱恋,如同午后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今后的岁月。甜蜜的时光无法忘怀,就连疼痛和忧伤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缱绻难忘。最终的结局,不过是那一句“好久不见”。

都说少年时的恋爱是盲目的自信和勇敢。《何以》中赵默笙便是最好的标杆。少年时代的穷追猛打,一颗倾尽而出的心,只因喜欢不畏世俗。也正是这颗少女的赤子之心成了照进何以琛忧郁内心的第一抹阳光,让他尝到了爱情的滋味,也让他甘心在毫无希望中苦等7年。那句写在照片背后的“My sunshine”是心底的美好和疼痛,那个“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是愿得一心人的的等待。7年的光阴蹉跎,他们走出大学、步入社会,时代在飞速发展,爱情却还留在原地蹉跎。同样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你,有没有想过放下车子房子面子这些世俗的禁锢,去心甘情愿毫无保留的爱一个人。当“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成为集体的病态认知,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爱情为什么会一去不复返了呢?可须知,两个人的爱情从来都与旁人无关。若没有一颗“生命契阔,与子成悦”的心,如何抵挡得了物欲纵流的红尘。

《何以》电视剧中,其实最出彩的就是节奏。小说作者顾漫是出了名的“乌龟漫”,生活过得慢、小说写的`慢,《何以》的故事原版也延续顾漫一贯风格,结构简单、对话简单、人物关系简单。不得不说,电视剧的改编虽然扩大了人物关系,加重了戏剧冲突,却依然保留了原著中慢慢磨“吊人胃口”的路子。所以《何以》的情感发展徐徐展开,渐入高潮。看惯了各种雷剧、神剧的观众们一时无法适应,可这是一部值得静下心来细细体味的情感故事。虐恋是必经之路,但后续的发展便是激情过后的温情脉脉、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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