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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9.21

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

时间伟大的作者,相信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中自己有很多收获成长。我们需要开始书写工作总结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估。在工作总结中,我们需要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免费原创投稿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理念,紧扣“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工作目标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线,统筹处理环保与发展、监管与服务、质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平台,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全面巩固省模创建成果,紧紧围绕投资拉动战略,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机制,全面服务“四个倾力打造”战略,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工业污染源整治为着眼点,以推动项目限期治理为着力点,以加快总量减排工程建设为切入点,以监管既有重点减排项目运营为突破口,确保既有减排项目稳定运行,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SO2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攀钢6#烧结机、攀钢异地新建360M2烧结机、攀钢发电厂3套发电机组、攀煤能化股份公司11#、12#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已建成投运。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开始启动,1#、2#烧结机开始拆除。恒弘、广川、一立、红发等重点脱硫项目已建成投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淘汰、关停攀青焦化、翰通焦化等1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COD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3#废水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煤花山矿矿井废水治理等工业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创模工作的有力推动,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和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
三是限期治理项目完成良好。省政府下达的3家限期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市金江冶金化工厂焙烧窑烟粉尘治理项目、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公司锅炉烟尘、脱硫治理项目已于11月初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攀枝花钢企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已选定方案,即将动工建设。市政府下达的8个限期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攀枝花钢企球团厂(荷花池)除尘卸灰装置二次扬尘治理、攀枝花市绿环工贸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渣场规范化整治等5个项目已完成待验收,米易县中禾球团厂烟气脱硫治理项目可望在12月15日前完成。
二、强化效能,主动服务,投资拉动战略顺利推进
根据投资拉动战略的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环保标准与发展水平、环境容量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切实强化项目审批服务。截止12月14日,市级审批建设项目97个,总投资37.89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共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29个,“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其中2019年全市57个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项目42个,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的项目9个,未实施项目6个。办结行政效能审批项目192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核177件、煤炭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核4件、拆除闲置污染设施审批11件。在加快具体事项办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着力完善提高行政效能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了行政效能建设。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性强、耗时较长、可能影响项目落地快上的问题,开通了项目环保服务绿色通道,对常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比法定时限缩短20-5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进度。二是完善了项目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审批服务三级会议决策制度,促进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家会诊制度,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三是实行了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和服务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环保服务专责制度,密切跟踪进度,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如期落地。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审批。为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我局积极主动向省环保局汇报、沟通,取得省环保局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到部分应由省局审批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市级审批权,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环保审批,保障了项目及早合法建设,积极推动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
三、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正确处

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为出发点,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开展了贴近民生、饮用水保护、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后督察、在线监控系统检查、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六大专项行动。2019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602人次、检查企业1456家次,征收排污费5000余万元;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2件,共处罚金40万元。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的后督查,切实加强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共下达了25份《限期整改决定书》,并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县(区)环保局下达《监察意见的函》和《监察意见》共4份。全年纳入重点案件后督查的企业10家,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环境信访回复、排污费稽查和移送案件办理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手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
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编制。《攀枝花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基本确定。全市三区两县生态建设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县(区)生态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二是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有两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省级限期整治。其中仁和区攀枝花市嘉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盐边县亚热带作物示范繁殖场新民分场已进入场地清理阶段。三是生态细胞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建设。全年共投入200万元资金实施了5个环境优美乡镇(其中有2 个已获省级命名,其余3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申报材料已报省环保局,等待省环保局组织验收)、17个文明村、260户生态家园建设任务。
五、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目标,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平台和载体,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落实一个规划、实现两个确保、实施三项整治、开展六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13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9.6%。一是强化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米易、盐边两个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试运行,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米易垃圾处理场建设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根据我市现有饮用水源取水点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完成了新《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监督管理,截止11月,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完成了2018年度危险废物登记及2019年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登记企事业单位共计121家,涉及17类行业,共登记危险废物18种,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了全市危险废物零排放。攀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即将转入项目建设阶段。四是加强了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经过全面排查,摸清了我市核与辐射设施现状。我市现有9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全部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通过建立一厂一档管理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市核安全。五是认真抓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编制了《2018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报告》,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得分95.59分,在全省城考排名第三。六是积极推进了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工作。攀枝花市已于2019年2月成功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米易县顺利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考核验收;盐边县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技术核查,率先成为全省唯一的环保模范城市群。
六、夯实基础,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新进展
根据当前环保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局确定2019年为“环保制度建设年”,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进了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完善了执法监督制度。遵循“于法周严、遇事简便”的原则,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了环保行政处罚程序和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回避制度、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环保执法责任考评制度。二是积极探索环保社会参与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明确了市、县(区)分级管理办法,建立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了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形成了重大案件后督查办法,健全了企业环境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可核查机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七、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环保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全年共计开展了5期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奠定了基础。开展了7期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监督人员500余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全年共创建5家绿色社区、获得四川省第二批绿色社区先进单位称号,10家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中有4家获四川省第四批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单位称号。积极组织开展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2019环保世纪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好新闻评选、环保家庭评选、绿色环保亲近自然月等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杂志、《四川环保网》、《四川新闻网》、《攀枝花环保网》、《四川经济日报》、《四川科技报》、《四川法制日报》刊发、刊登新闻通稿、新闻通讯类文章126篇(条),其中《震撼之后的飞跃—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纪实》等系列文章,充分反映了我市在创省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重大成绩。
八、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我局共2个支部、85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实际,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突出发展和为民两大主题为出发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全面开展了“做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前沿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实现预期目标。
为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我局还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载体,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通过制定《攀枝花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和《攀枝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效能意识、自律意识。通过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抓制度的执行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环保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
2019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承上启下、谋划布局“十二五”工作的重要一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四个重点,夯实四个基础,强化四个监管,统筹四个保障,提升四个能力,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环保“三个历史性转变”,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全力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积极开展污染源治理,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22万吨以内。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
(四)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编制工作。
(六)环境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察信息中心、环境监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努力推进攀西环境监测中心建设。
(七)排污费征收:5400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推进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抓好总量减排,确保“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2020年,要强化减排项目监管,确保既有减排工程发挥效益。对攀钢6#烧结机脱硫等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以及大渡口等污水处理厂等已建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加大环境监察、监测频次和现场核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加快推进在建、续建、新建减排项目进度。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钢企米易白马球团脱硫治理、攀钢(集团)江5#、江6#废水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等重点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同时,进一步强化限期治理,将超标和超容量的企业纳入限期治理。进一步完善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做好项目减排基础材料收集、整理、技术核算等工作,确保新增削减量得到核定认可。
二是突出推进生态市建设。要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完善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生态市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充分借鉴创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推动机制,形成一套更加符合我市生态市建设的长效工作推动机制,促进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同时,要全力推进2020年重点工作和项目的落实,确保2020年生态市建设阶段目标的实现。
三是突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全面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标准体系、项目建设监管体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体系和项目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重大产业化项目跟踪服务联系制”、“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等相关程序和制度,形成制度约束行为、制度管理项目的全新局面。提升服务水平。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为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一个底线”,不能有未批先建、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等现象发生,对于违法建设项目必须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与要求,项目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不能超过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容量指标,不能影响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
四是突出加强“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要着眼当前、谋划未来,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编制工作要着眼环保工作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同时,要充分应用重点环保科研课题成果,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深化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环境问题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实现巩固既有成果,逐步提高环境质量。与此同时,规划编制要切合民生需要和群众期望,要提高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方方面面的建议,对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等进行可达性分析,确保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夯实四个基础,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科技化、数字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以“三中心”建设为载体,全面夯实环境管理科技化基础。要认真推进环保管理科技化、信息化,加快环保信息中心、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和攀西环境监测中心的建设。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远程监控、对重点地区的环境信息进行监察采集,建成环保信息系统。通过建设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全天候环境监察机制,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完成攀西环境监测中心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及立项工作,按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建设,形成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和能力,全面提升市环境监测站的实力和水平,为实现把市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一流的地市级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目标奠定基础,全面强化环保工作科技支撑。
二是以企业管理数据库为平台,全面夯实环境管理数字化基础。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库,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以及涉及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的企业的环境管理信息纳入数据库。将重点企业生产工艺、规模、产品、原料等基本情况,企业排污因子、排污量,企业征信记录,企业污染物应急处置的方法及人员、物资准备情况等基础信息资源逐一落实清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日常监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三是以强化县(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抓手,全面夯实环境保护责任化基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城考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省环保局相关考核办法、细则制定我市县(区)城考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充分落实县(区)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成果。
四是以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敏感点调查为着力点,全面夯实饮用水源安全管理日常化基础。要以新《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为依据,进一步摸清底数,切实查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数量、排污因子及排污量等情况,夯实管理基础。与此同时,要根据调查结果形成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和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台帐,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建立系统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强化四个监管,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强化环境执法相关制度落实,强化分类指导,特别要强化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认真落实环保审计制度。同时,加强排污申报管理和排污费稽查力度,确保排污收费征收任务完成。
二是强化企业环境应急监管。全面落实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通过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信息通报、事件报告制度,建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升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三是强化重点案件后督查。要对2017年以来,各级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关闭、停产整治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下达的挂牌督办企业,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确保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扩大后督查工作开展范围,加大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以及县(区)环保部门监管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督查。
四是强化总量减排项目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污染源自动化监控建设进程,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全时段监管。强化总量减排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的检查,为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统筹做好四个保障,全面加强环保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做好环保信息和宣传工作。要以国家、省、市三级环保网络及报刊为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上报渠道,积极反映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经验和成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要立足于宣传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积极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实效。
二是统筹做好环保资金使用和效益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投向、扶持方式、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项目审批等的管理。要对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跟踪监管。
三是统筹做好监测服务工作。要以建设攀西环境监测中心为契机,把西区、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环境监测站建设要纳入重要工作范畴,积极支持县(区)环境监测站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区)环境监测站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县(区)环境监测人员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县(区)环境监测站作用,夯实县(区)环境监测基础。要进一步理顺市环境监测站管理体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功能,拓展监测领域,尽快完成核与辐射监测项目扩项和计量认证工作。
四是要统筹做好县(区)环保局的考核工作。要根据市、县(区)环保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县(区)环保局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提升四个能力,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现场监察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在精神上保持创新活力、在思想上保持创新锐气、在工作上保持创新动力的高效、精干环境执法监督队伍。要强化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内部执法监督协调有序,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执行能力。要以深入开展环保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为契机,树立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执行力。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要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开拓创新、脚踏实地的精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积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投资和企业生存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是进一步提升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为要、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加快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协调、优化服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新增污染,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覆辙,切实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收效,推进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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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和帮助下,自治区环保局率领全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动参与经济发展决策,积极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提出环保意见。围绕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研究探索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快速发展进程中的环保措施,强化环保管理和服务,努力以重大项目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思路创新,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实现机制创新,区域环境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并重实现方法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和可喜成绩,全区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并不断改善。现总结如下:

一、___的主要工作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突破

(1)继续实施“三区推进”战略。

认真贯彻《全国生态保护纲要》,按照以重大项目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思路,积极推进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加强生态监察,减少人为的生态破坏。一是继续做好重点工程的生态监察,加强统一监管,把重点工程对生态的扰动程度降到最低点。二是实施生态功能区管理,分区管制、分区建设。三是加强保护区的建设,提高管护水平。四是继续扩大与其它生态建设部门的联合执法、协同管理。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保护区功能,加强保护区内重大项目的管理,及时向项目单位提出建议,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管护水平,促进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目前,自然保护区数量由三年前的21个增加到2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3个增加到8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由2个增加到7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增加到2个。今年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保护区的管理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积极推进天保工程、三北四期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稳步推进。应急输水7次,塔河下游两岸的地下水位明显上升,濒临消亡的绿色走廊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生态遥感监测显示,___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没有大的变化,仍呈现局部改善与部分退化并存的局面。

(2)实施重点风沙区生态修复项目。

引导贫困农民保护天然植被,在沙漠前沿种植红柳和梭梭防风固沙、人工接种大芸增加收入,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把生态恢复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实现环保与温饱一起抓的“双赢”目标。每年列出500万元生态修复资金进行扶持,去年选择了和田地区的于田、民丰两县作试点,已经实施的面积约16万亩。今年,又确定了和田县(5000亩)、墨玉县(3200亩)、和田地区(1400亩)、于田县(14000亩)为生态修复项目试点单位,下拨400多万元的引导性资金,用于红柳套种大芸及大芸种子基地建设,为加强资金管理,制订下发了《______自治区环境保护生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编制了塔克拉玛干南缘生态修复工程规划,计划用五年时间使生态修复面积达到50万亩。

(3)推进自治区“有机食品强区”战略。

去年,国家环保总局确定___为全国有机食品生产示范省区。我们在哈密地区开展了示范工作,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编制大纲已经通过专家评审,规划编制工作可望年内完成。

据初步统计,到目前,全疆已有五个地州、九个县市(包括四个企业)、30多个产品通过有机认证,已建有机食品基地11个,基地面积7547.2hm2,认证的天然草场和水域面积170万公顷,另有四个地州、十六个县市(包括五个企业)已通过了有机认证检查,认证基地32个,产品28个。通过有机食品示范县试点建设,哈密地区伊吾县有机食品价格平均提高50%以上,农牧民人均增收200元,有机食品生产发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也得到初步显现。

(二)结合新型工业化进程,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结合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战略,我们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实行分区管制。

南、东疆作为鼓励投资区域,充分利用环境容量,总量指标放宽;北疆作为适度管理区域,合理利用环境容量,总量指标有限控制;乌鲁木齐市作为控制总量区域,保护性利用环境容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1)引导企业实行清洁生产。

在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选定10家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企业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确定了14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24家企业均已上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底前完成验收。确定巴里坤县为自治区清洁生产试点县,目前已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

为保证审核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完成企业清洁生产政策标准汇编和石油、化工、冶金、水泥、造纸、啤酒、氮肥、柠檬酸、制革等10个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汇编。举办了___首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全区企事业单位100人参加培训并获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征书》。还对试点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约500人次进行了辅导。

去年,总结出哈密长河肠衣有限责任公司以出口加工肠衣为龙头,集屠宰加工、加工废水经发酵处理后种植苜蓿草、苜蓿草养殖牛羊、牛羊屠宰生产肠衣和肉及皮革的循环经济经验,作为具有鲜明___特色的“长河模式”,树立了___实施循环经济的样板。

今年,加大了宣传力度,编制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全面推动循环经济在不同层面的示范。以石河子天宏纸业生态工业园区试点为重点,在8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一批符合循环经济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实行清洁生产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目前已有15家企业报送了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材料,11月前完成验收,对符合条件企业授予“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称号,并颁发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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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城市环保基础建设投入加大。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天然气应用、集中供热、美化绿化项目相继建成并发挥作用。各类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5.1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2.95%,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20xx.13万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80.82%。

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克拉玛依市和库尔勒市率先建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昌吉市、阿克苏市正在申报。另有10个乡镇提出了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请,命名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继续做好以乌鲁木齐市为主的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已累计完成燃气车辆改造9000余辆、建成各类加气站65座;查处和取缔了37个不能按照要求经营的售煤点,9月1日起全市设置10个原煤进城检查点,控制原煤进城。新增燃气锅炉28台、清洁能源供暖面积20万平方米,对原有的3座工业燃煤炉窑和17台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气发生炉或水煤浆技术的改造。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

截止到8月31日的243天中,空气质量为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已达176天,其中一级的天数108天,较20xx年同期增加51天。

(四)辐射环境和危险废物监管工作

以放射源和危险废物收储、处置、监管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去年,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今年,加快了危废收储处置设施建设步伐。投资1.273亿元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初设、项目审批和征地、水电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土建工程已于10月18日破土动工,设备招投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五)按照国务院部署,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1)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我区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非法开矿、采挖药材、偷猎野生动物、盗挖破坏珍稀地质遗迹的现象,相关保护区组织了一系列的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数百人次,清退非法人员车辆活动近千人次,查扣车辆近百辆。

(2)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领导机构,结合___实际,做出了具体部署,政府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了《全疆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纺织、印染行业专项检查》、《连片污染问题专项检查》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题检查》4个内容的专项检查。通过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各地、州、市共上报挂牌督办企业176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0家自治区级挂牌督办企业,另外对全疆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12家企业进行新闻媒体曝光。截至11月9日,全疆共出动检查人员25758人次,检查企业6119家,立案企业711家,结案281家。

二、___年工作思路

___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将是我区环保事业迎来大好时机的一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召开为___的快速、持续、和谐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区环保工作必将在这一大好形势下阔步前进。

(一)___年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倡导循环经济,努力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坚持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重点区域和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稳步实施自治区有机食品生产发展规划,推进“有机食品强区”战略,逐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结合新型工业化进程,抓好新建项目和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控制新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关停“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保护受污染群众的权益;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确保放射性环境安全;规范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制度;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环境意识。在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和逐步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___年全区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目标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各级党政领导、企事业决策者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人心。全疆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面积达到全区国土总面积的15%,全区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全区年内完成生态建设投资总额达到全区gdp的5%;坚持“以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战略,推进一批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生态效益好的生态建设项目;推进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使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一、二级的天数平均达到60%,其中北疆城市达到80%,南疆城市达到45%;加大对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使全区90%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全区80%主要河流水质好于三类水质标准,30%湖泊水质好于三类水质标准;大力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使75%的城市人口生活在优美环境中,努力使昌吉市、阿克苏市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力实施“有机食品强区”战略,使全区有9个地州、25个县市的60种食品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建立有机食品基地43个。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树立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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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城市环保基础建设投入加大。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天然气应用、集中供热、美化绿化项目相继建成并发挥作用。各类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5.1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2.95%,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20xx.13万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80.82%。

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克拉玛依市和库尔勒市率先建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昌吉市、阿克苏市正在申报。另有10个乡镇提出了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请,命名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继续做好以乌鲁木齐市为主的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已累计完成燃气车辆改造9000余辆、建成各类加气站65座;查处和取缔了37个不能按照要求经营的售煤点,9月1日起全市设置10个原煤进城检查点,控制原煤进城。新增燃气锅炉28台、清洁能源供暖面积20万平方米,对原有的3座工业燃煤炉窑和17台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气发生炉或水煤浆技术的改造。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

截止到8月31日的243天中,空气质量为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已达176天,其中一级的天数108天,较20xx年同期增加51天。

(四)辐射环境和危险废物监管工作

以放射源和危险废物收储、处置、监管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去年,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今年,加快了危废收储处置设施建设步伐。投资1.273亿元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初设、项目审批和征地、水电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土建工程已于10月18日破土动工,设备招投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五)按照国务院部署,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1)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我区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非法开矿、采挖药材、偷猎野生动物、盗挖破坏珍稀地质遗迹的现象,相关保护区组织了一系列的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数百人次,清退非法人员车辆活动近千人次,查扣车辆近百辆。

(2)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领导机构,结合___实际,做出了具体部署,政府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了《全疆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纺织、印染行业专项检查》、《连片污染问题专项检查》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题检查》4个内容的专项检查。通过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各地、州、市共上报挂牌督办企业176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0家自治区级挂牌督办企业,另外对全疆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12家企业进行新闻媒体曝光。截至11月9日,全疆共出动检查人员25758人次,检查企业6119家,立案企业711家,结案281家。

二、___年工作思路

___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将是我区环保事业迎来大好时机的一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召开为___的快速、持续、和谐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区环保工作必将在这一大好形势下阔步前进。

(一)___年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倡导循环经济,努力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坚持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重点区域和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稳步实施自治区有机食品生产发展规划,推进“有机食品强区”战略,逐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结合新型工业化进程,抓好新建项目和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控制新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关停“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保护受污染群众的权益;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确保放射性环境安全;规范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制度;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环境意识。在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保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和逐步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___年全区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目标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各级党政领导、企事业决策者和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人心。全疆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面积达到全区国土总面积的15%,全区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全区年内完成生态建设投资总额达到全区gdp的5%;坚持“以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战略,推进一批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生态效益好的生态建设项目;推进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使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一、二级的天数平均达到60%,其中北疆城市达到80%,南疆城市达到45%;加大对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力度,使全区90%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全区80%主要河流水质好于三类水质标准,30%湖泊水质好于三类水质标准;大力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使75%的城市人口生活在优美环境中,努力使昌吉市、阿克苏市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力实施“有机食品强区”战略,使全区有9个地州、25个县市的60种食品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建立有机食品基地43个。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树立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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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保局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


许昌市环保局20xx年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思路

20xx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环保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元至 11月份全市环境质量目标全部达到和优于省定目标:我市出境断面高村桥水质达标率为95.5%,cod浓度月平均值为57.9mg/l,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4%,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管齐下,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xx 年我市cod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我市20xx年应实际削减cod排放量2841吨。今年以来,我市采取了新建襄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鄢陵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魏都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二期,扩大市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长葛市污水净化公司的收水量,提高排放标准,对河南一林纸业有限公司实行深度治理等一系列措施,预计到年底可削减cod 4110吨,超额完成年度削减目标任务。

20xx年我市二氧化硫应实际削减二氧化硫4362吨。我市采取了关闭22 家34条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关闭长葛市恒光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禹州市远航铝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河南中原煤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1、2号机组,关闭509家砖瓦窑厂,关闭宏伟集团、宇旭纸业、华强纸业在用燃煤锅炉,对天健热电、恒光热电实施发电量交易等措施,预计到年底可削减二氧化硫7146吨,超额完成年度削减目标。

(二)克难攻坚,创模工作取得新进展

20xx 年是我市的创模“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对创模工作高度重视,毛万春书记多次听取创模工作汇报,李亚市长同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领导同志签订了创模目标责任书,并和张宗保副市长多次进行现场办公,对创模工作进行督导部署。市创模办将32项创模指标分解为112小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经过各参创单位的联合攻坚,全市创模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市教育局承担的全市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工作已完成,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率已经大于85%的指标要求;我市07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为2.35吨标煤/万元,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4吨标煤/万元的能耗标准;三是市农业局承担的我市07年5万口户用沼气建设工作任务于10月份提前完成;四是市城管局承担的庞庄垃圾堆放场综合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对庞庄垃圾堆放场进行了垃圾山整形工程和黄土覆盖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创模32项指标中,已达标27项,其中数据已达标但需作完善工作的3项,分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危险废物处置率等三项指标;20xx年我市将紧扣5项不达标指标,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实现创模指标全面达标。

(三)强化措施,圆满完成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彻底关闭取缔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措施,依法行政,全市4家水泥立窑生产线已于8月底关闭到位,目前已全部实现窑体爆破。

二是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顺利完成。龙岗电厂脱硫工程已基本完工,1、2号脱硫吸收塔、石灰石粉仓、事故浆液箱已建成,烟道支架及综合楼主体工程已完成,现正在进行防腐处理和设备安装,计划12月23日完成脱硫全部工程并开始168小时试运行。列入省政府目标的3台小火电机组(禹州第一火力发电厂3#、中原煤电3#、新峰矿务局自备电厂1、2#)已经关闭到位。

三是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关闭取缔、停产治理等综合措施,对全市耐火材料和铸造行业进行整治。目前禹州市71家耐火材料企业已全部整治到位,其中56家已拆除倒烟窑,15家改造为煤制气;全市107家铸造行业也已治理完毕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查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为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全市环保、发展改革、土地、金融、工商、城建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环保五优先”原则,严格“六不批、三严查”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一是深入开展9 个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清查工作。没有发现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447 个,否决各类建设项目34个,验收建设40个,没有一例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现象发生。三是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全市9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稳步推进。魏都民营科技园区、许昌市经济开发区、禹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已于11月30日报省评估中心;东城区工业集聚区、长葛市城南工业区、鄢陵县金汇纺织工业区、许昌县民营科技园区规划环评《大纲》已通过评审,报告书正在编制;襄城县煤焦化循环工业园区环评大纲已编制完成,已报评估中心准备评审,长葛市大周有色金属循环工业园区环评大纲正在编制。

(五)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支撑能力

20xx年,市政府共投资2247万余元,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区新建污水管网13公里,截流排污口410个,同时投资500余万元对清异河实施清淤,目前,市区六条内河已基本实现了“五河长清、一河达标”的目标要求。许昌市区、禹州市、长葛市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魏都区宏源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均已实现了满负荷运行,襄城县污水处理、鄢陵县污水处理厂、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禹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试运行,可新增污水处理量5万吨,目前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2万吨。禹州市、长葛市垃圾处理场已建成投入试运行。许昌县垃圾处理场、鄢陵县垃圾处理场、襄城县垃圾处理场正在加紧建设,年底前可望建成运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及运营,目前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12月27日可建成投入试运行。

(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市区供水安全

饮用水源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保护好水源地,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许昌市是北方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水源地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按照省政府批准实施的《许昌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对沿河企业实行了严格的治理;对沿线乡镇、单位生活污水排放去向进行了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河道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加大对水源地巡查力度。除各县(市、区)按照水源地巡查制度坚持每周两次巡查外,市环保局派出专人专车每天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加大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平煤13 矿、范河倒虹吸、颍河倒虹吸、长店沟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在北汝河鲁渡设置了自动监控设施,随时监控上游来水水质,经常和平顶山市环保部门沟通联系,解决上游的污染问题,确保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元—11月份,北汝河及颍汝干渠的水质一直达到三类水体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由市水利局负责在颍汝干渠两岸村庄、桥梁等人员活动相对密集区域附近设置围网,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警示性标语牌和一级保护区界桩,目前资金安排已经到位,正在进行围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七)完善监控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为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市环保部门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对列入省政府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方案的15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一是按照市政府“五项硬措施”的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机制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实行“厂定人、人盯厂”,明确监管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实施科学监控。全市重点排水企业已安装cod 在线的33台,监控中心信息平台已正常投入使用,对企业的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全天候监控。三是成立了市区内河河道巡查中队,实行24小时河道巡查制度,并对清异河十余个指定监测取水点进行取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四是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省政府52令,一次超标排放的予以重罚,二次超标排放实施停产整顿,三次超标排放的彻底关闭。

(八)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xx〕34号)文件要求,我市于5月份全面启动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政府与8个县(市、区)政府及13个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许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许政〔20xx〕39号)、《许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许政办〔20xx〕112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也成立了各自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方案,各项宣传活动正在按照方案进行;全市污染源普查基础数据库已形成,按照省普查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目前各项监测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省定我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无害化治理工程——禹州鑫丰源种猪场已建成500立方米大型沼气池一座,并已通过环保验收。二是省定许昌县尚集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工作已完成,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禹州市顺店镇已完成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规划编制和评审,并由镇人大主席团批准实施。三是省定10个生态文明村已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五是鄢陵县生态示范区已于10月17日通过国家考核组的验收;其生态县创建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六是《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办公室以许政办〔20xx〕119号文件形式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3、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得到显著加强

我市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按省政府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所辖各县(市、区)应急预案也已通过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全市开展了重大环境安全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了全市无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4、辐射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我市辐射源环境管理已纳入正常轨道,辖区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对当年产生的20枚放射性废源全部进行了安全送贮,废源送贮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一起辐射安全事故。

二、20xx年全市环保工作思路

全市20xx年环保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五优先”原则,实现创模指标全面达标,有效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水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体讲就是要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做好七项工作。

(一)实现创模指标全面达标

经过07 年创模攻坚,预计到年底,创模32项指标中有26项可达标;有5项指标不达标,即受保护地区面积、环保能力建设、规划环评执行率、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和城市水域水质达标率;还有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1项指标需现场考核。20xx年在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紧扣指标,全面达标。紧扣受保护地区面积、环保能力建设、规划环评执行率、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和城市水域水质达标率5项不达标指标,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32项指标全面达标。

2、加强宣传,提高创模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六五”世界环境日、夏季广场文化活动等形式,印制发放各种创模宣传材料,切实加大创模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支持创模、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奠定基础。

3、夯实基础,整编材料。按照创模资料整编的要求,参考有关地市创模经验,组织各参创单位进行培训,高标准、严要求,对20xx年创模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编。

4、加强沟通,开展调研。积极向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汇报,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我市的创模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拾遗补缺,不走弯路,不断巩固、提高、完善创模成果,确保08年底前所有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二)突出两项重点

1、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工作目标。根据省政府与许昌市政府所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到20xx 年我市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2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4万吨。计划20xx年全市应削减化学需氧量2664吨、二氧化硫4090 吨。20xx年主要采取以下污染减排措施:一是许昌龙岗发电有限公司、禹州远航铝电集团脱硫设施要稳定达标运行,河南中原煤电有限公司20xx年6月底前要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二是襄城县污水处理厂、鄢陵县污水处理厂、魏都宏源污水处理厂二期、禹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要稳定达标运行。瑞贝卡污水处理厂二期、长葛市城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许昌县尚集污水处理厂20xx年12月份开工建设,20xx年底前投入试运行。三是瑞贝卡污水处理厂5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宏源污水处理厂4万吨中水回用工程要正常投入运行,禹州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20xx年要开工建设,并于禹州电厂二期工程同时投入运行。通过落实上述减排措施,预计可减排cod7600吨,二氧化硫1.75万吨。

2、加强管理,确保饮用水源地和城市景观水体水质达标。一是按照省政府即将颁布的水源地划分方案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水源地保护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水源地管理措施,确保供水安全;继续坚持饮用水源地巡查制度,密切注意上游来水水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质达标;对颍河按照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要求加强监管,相关市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年底前对排污口进行截流,确保颍河水质达到ⅲ标准。二是突出抓好许昌市区景观水体的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提升城市景观水体整体水平。在20xx年市区五条河流清淤、截流的基础上,水利、城建、环保、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各排污单位确保达标排放,河道生态基流保持稳定;同时成立内河巡查中队,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出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市区5条河流水质cod小于 40mg/l。三是进一步深化河道排污口截流工作。对颍河、颍汝干渠、石梁河、小洪河及清异河、清泥河下游110个排污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魏都区、开发区、东城区在20xx年底前完成截流任务。

(三)抓好七项工作

1、完善机构,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环保能力建设既是创模工作的要求,也是省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20xx 年完成对市级环保部门宣教中心、信息中心、辐射管理机构的设置,加大对应急处置能力、监测能力、监察能力设备的投入,补充人员编制和加大经费拨付,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20xx年6月底前通过验收。各县(市)政府参照市级环保能力建设,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教、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在财政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与大力支持,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20xx年底前通过验收。

2、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一是严格按照李亚市长“五条硬措施”的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100%。二是对所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确保设备运行和数据传送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切实监控企业排污状况。三是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省政府52令,一次超标排放的予以重罚,二次超标排放实施停产整顿,三次超标排放的彻底关闭。四是进一步加大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确保处罚案件执行到位,查处到位,提高案件结案率。

3、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按照环保五优先的原则,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坚持“六不批、三严查”制度,发挥好环评的把关和调控作用,当年新、扩、改建项目审批率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环评审批机构与环境监察机构联动机制、建设项目环境工程监理和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制度,提高“三同时”执行率;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各县市区若出现两起以上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或一起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或一起严重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实施区域限批,直至整改到位。

4、统筹安排,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许昌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二是对全市所有污染源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对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等内容都做到心中有数、熟练操作。三是开展普查、汇总、建档工作,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污染源普查报表的填报工作,年底前完成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09年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

5、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立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要求,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进一步把环保工作向农村拓展、延伸,重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确保村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环境监管,做好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禁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建设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加大规模化养殖场限期治理力度,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搞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保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态保护工作,5个县市各建成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各建成9个市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6、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支撑能力。一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许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意见》(许政办[20xx]84号),到20xx年,新建、扩建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5万吨/日,全市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42.5万吨/日。20xx年要重点督促瑞贝卡污水净化公司二期工程(8万吨/日)、许昌县尚集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和长葛市城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设工程。这三个污水处理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倒排工期、科学施工、交叉施工,确保20xx年建成运行,发挥效益。二是各县(市、区)要坚持“厂网同步、管网先行”的原则,实行雨污分流,切实做好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作,增大收水量,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达标运行。三是东城区要督促东区热电厂按时建成投入运行,同步做好热力管网配套建设工作,取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四是市建委按照市政府《通告》精神,在市区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把好新建住宅楼规划、设计、验收关,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楼强制建设天然气配套工程,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7、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把20xx年确定为“环境创优年”,总的目标就是明年的工作效率要快于今年、发展环境要优于今年。全市环保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五个一”:一是坚定信念,认准一个目标。“十一五”时期,我们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中心,突出抓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减排四个重点,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20xx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二是团结协作,营造一种氛围。党的群众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局党组要在抓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营造一种干事创业的氛围。要搞好团结、做好表率、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充分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奋发有为,努力拼搏,圆满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三是克难攻坚,保持一种干劲。面对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和更高更严的创模目标,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面对困难和问题,找准矛盾,克难攻坚,逐一破解,最终实现创模目标任务。四是严谨高效,树立一种风气。风气是一个单位的元气,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以实施机关标准化管理为契机,以提升行政效能为手段,牢固树立“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已高标准”的“三高”作风,大力弘扬“严、细、深、实、硬”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地做好本职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确保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五是遵章守纪,增强一种意识。要正确对待权力,把权力看成是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会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四个无论”和不办实体、不参与治污工程、不给企业增加负担“三不”规定,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循私情,不谋私利。要严肃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规范言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优化发展环境的典范。

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思路


环保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思路

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为主线,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总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执法,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扎实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局党支部以“双十星”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继续深入学习陈全国书记讲话精神专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全面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环保局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区环保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党员、干部、职工,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三是深入推进“访惠聚”活动。2016年,向五堡镇乌鲁克尧勒村、天山乡板房沟村拨付资金7000元用于印制以去极端化、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内容为主的宣传资料,以及购买有关农业种植方面的书籍向村民发放,并安排局驻村工作组一名具有丰富林果业种植知识的干部向村民传授枣树嫁接等技术,在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同时帮助村民提高农业种植技术水平。四是全面推进“精准化”扶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区环保局精准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了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身上,并建立了干部职工与扶贫对象的沟通联系机制。完成了分配给我局的9户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和一户一策的制定,确保精准化帮扶,截至目前,我局帮扶的9户贫困户预计年底前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到3200元脱贫标准。

(二)做好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市“十三五”环保规划》的编制并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科学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了《**区环境功能区划》和《**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完成了《**区生态文明创建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开展更高层次的绿色创建;并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完成了《**区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初稿。

(三)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城市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1、多措并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城市低矮源治理。严格按照《**市**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完成了《2016年**市餐饮业露天烧烤场所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已启动试点工作。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严把新建燃煤锅炉审批关,凡涉及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新建燃煤采暖锅炉项目一律执行“零审批”。

二是加大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突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强化工程现场管理。联合城管等部门出动巡查人数120余人次,查处焚烧垃圾行为10起,有效遏制了随意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严重污染城市大气行为的发生。强化各类垃圾专项整治,打击随意倾倒行为,重点开展城市周边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实施了 302省道两侧建筑垃圾清理工程,并联合环卫部门开展城市北部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完成了**市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局面。

三是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区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启动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目前,已核发环保标志47184枚。

四是积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强化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及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全面反映我市空气质量实时状况,在2015年我市两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与国家监测总站的数据联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已启动新增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并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区重点区域内新增设4块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LED大屏幕建设,进一步满足公众对**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了解的需求,不断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五是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强化对园区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先后对**市污水处理厂和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污行为予以处罚。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依据污染源监督监测及自动在线监测结果,对存在擅自停用闲置治污设施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完成了**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工业园区污染综合防治能力。

2、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启动了5个新划定的饮用水源地安全隔离设施建设,并开展了**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了《**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现场监察,联合国土资源、水利、住建等部门,按照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频次对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隐患进行排查,依法对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重力公司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和704农场所属约200亩耕地予以取缔和退出。

3、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截至2016年10月24日,权限内共审批新、改、扩建项目282个,对32个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对6个可能造成生态破坏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通过环评论证予以否决,防止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

4、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以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和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兵地联动、部门联动,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6年10月24日,共检查企业350余家,调查处理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30起,其中行政处罚20起,处罚金额达150余万元,特别是对**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行为实施了连日计罚,处罚金额近60余万元,成为我区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第一例按日计罚环境违法案件,成为我区进一步加大落实新《环保法》力度,不断提升环境执法威慑力的重要标志。继续加大对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全市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21起,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到98%,

二是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区环保局于2016年9月起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双随机”抽查、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共计出动130余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对5起“批建不符”、环保“三同时”不落实、违法排污等行为给予严厉查处。

5、加大戈壁生态保护力度。2016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40家,查处随意盗采砂铁、破坏草原植被等破坏戈壁生态违法行为15起。

由于严格落实《**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到位,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24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5年同期上升了近4.1个百分点,达到II级(良)以上天数共计255天,占监测天数的85.6%,空气质量状况明显改善。

(三)全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2016年完成创建市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2个、“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3个、“绿色家庭”50户;区级“绿色学校”3个、“绿色社区”3个、“绿色家庭”50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监督管理基础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力量不足,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

二是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机制和体系还没有效建立起来,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17年工作思路及总体目标

工作思路:**区环境保护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自治区第九届党代会,以及**市第一届党代会、**区第一届党代会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国务院大气十条、水十条等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总目标,努力做好“防”、“治”、“管”、“创”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新突破,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总体目标:

——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持在国家Ⅲ类水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辐射环境安全。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1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稳步提高。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当年竣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区域内工业园区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保持在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以上,新建项目工业污染源100%达标排放。

——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继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争到“十三五”末,我市农村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以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制定完善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保建立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的机制和体系,形成环境保护合力,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

二是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计划,落实生态文明创建规划各项措施,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创建规划各项工作开展,力争两到三年达到生态文明创建标准。

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明年继续深入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促进执法工作上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使新晋人员尽快适应环境执法能力要求。

四是继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控低水平重复建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等项目审批,有效防止布局性污染。严格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全面推动环境保护第三方运营试点,建立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产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机制,并启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监理试点工作。

五是多措并举开展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1、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城市低矮源治理。加快推进建成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城市棚户区民用生活炉灶环保改造及无烟型煤替代原煤散烧工程;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清理燃煤小锅炉,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继续推进烧烤炉灶环保改造工作,全面淘汰以燃煤为主的烧烤炉灶。加大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开展部门联动执法,重点对各类工程施工现场、物料装卸场所进行规范化整治;开展市区及周边区域随意焚烧垃圾、废旧塑料、橡胶轮胎、秸秆等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通过严管重罚和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震慑和遏制随意焚烧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严重污染城市大气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实现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志管理,限期淘汰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并加强机动车黄绿标道路监督管理,由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标志路检、路查工作。

2、继续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强化影响饮水安全的污染隐患排查,严厉查处威胁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的动态监控机制,完成**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快推进二水源地内重力公司、704农场搬迁退出。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3、加大戈壁生态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区生态功能区划》和《**区环境功能区划》,严守生态红线,进一步加大对戈壁和东天山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乱采砂石、盗采砂铁、随意碾轧等违法行为。

六是着力推动退城入园。重点加快推进新疆八钢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合金厂、球团厂、**铁路桥梁厂等企业的“退城入园”工程进度,逐步将城市内和城市周边工业企业迁入相应工业园区。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19年工作报告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19年工作报告免费原创投稿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局党组率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理念,紧扣“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工作目标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线,统筹处理环保与发展、监管与服务、质量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强化队伍建设为着眼点,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平台,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全面巩固省模创建成果,紧紧围绕投资拉动战略,大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机制,全面服务“四个倾力打造”战略,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面对环保新形势、新任务,局党组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学习意识,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通过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理念,坚定“止滑提速、加快发展”信心,主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四个倾力打造”战略。通过全面深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和充实领导班子法律意识和环保知识,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狠抓思想建设,不断夯实思想基础。局党组采取多种方式和形式,从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入手,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政策理论培训,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是狠抓干部人事工作,夯实干部队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全年共选拔、调整和交流16名品行好、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其中交流正科级领导干部5人,正科级领导干部重新任职1人,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8人,调任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全部符合相应职位条件和要求,达到了“用好一个人、调动一批人”的效果,推进了全局工作。
四是狠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夯实党风廉政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载体,组织开展“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快了“规范自由裁权”和“制约行政审批权”的廉政制度建设,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突出抓好“五个意识”专题教育,完善责任体系建设,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工作,解决党风、政风、廉政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权力阳光化、执法程序化、管理制度化,努力纠正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制定和落实《攀枝花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和《攀枝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效能意识、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环保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
五是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夯实服务基础。以制定《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人人谋事、个个争先的良好风气,营造了多干事、勤为民的浓厚氛围。
六是狠抓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坚持“用制度管人、制度管权、制度管事”思路,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定《攀枝花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准则》、《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等,促进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了管理行为,推进了工作有序开展。
七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在领导班子建设上,致力于“五好”标准要求,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坚持民主集中,确保决策科学、规范;对重点工作定目标、提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保证了班子成员之间有分工、有协作,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我局始终坚持以工业污染源整治为着眼点,以推动项目限期治理为着力点,以加快总量减排工程建设为切入点,以监管既有重点减排项目运营为突破口,确保既有减排项目稳定运行,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2019年工作报告,有力推动了总量减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SO2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攀钢6#烧结机、攀钢异地新建360M2烧结机、攀钢发电厂3套发电机组、攀煤能化股份公司11#、12#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已建成投运。攀钢(集团)3#、4#、5#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开始启动,1#、2#烧结机关闭并开始拆除。恒弘、广川、一立、红发等重点脱硫项目已建成投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淘汰、关停攀青焦化、翰通焦化等1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COD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攀钢冷轧废水回用、攀钢江0#、3#废水综合整治、攀钢集团钛业公司钛白粉厂废水回用、攀煤大宝鼎矿井废水治理、攀煤花山矿矿井废水治理等工业废水治理项目。通过创模工作的有力推动,米易县、盐边县污水处理厂和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小沙坝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
三是限期治理项目完成良好。省政府下达的3家限期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市金江冶金化工厂焙烧窑烟粉尘治理项目、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公司锅炉烟尘、脱硫治理项目已于11月初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攀枝花钢企白马球团有限公司球团烟气脱硫项目已选定方案,已动工建设。市政府下达的8个限期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攀枝花钢企球团厂(荷花池)除尘卸灰装置二次扬尘治理、攀枝花市绿环工贸有限公司废水处理项目已通过验收,四川省卓越钒钛有限公司渣场规范化整治等5个项目已完成待验收。
三、强化效能,主动服务,投资拉动战略顺利推进
根据投资拉动战略的要求,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妥善处理环保标准与发展水平、环境容量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切实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全年共完成市级审批建设项目107个,总投资39.41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100%。共计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30个,“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其中2019年全市57个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项目42个,环评文件正在编制的项目9个,未实施项目6个。办结行政效能审批项目192件,其中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核177件、煤炭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核4件、拆除闲置污染设施审批11件。在加快具体事项办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着力完善提高行政效能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了行政效能建设。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性强、耗时较长,可能影响项目落地快上的问题,开通了项目环保服务绿色通道,对常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比法定时限缩短20-50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缩短了审批时间,加快了项目进度。二是完善了项目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审批服务三级会议决策制度,促进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专家会诊制度,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三是实行了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和服务制。对符合国家拉动内需重点投资方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环保服务专责制度,密切跟踪进度,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如期落地。四是积极沟通协调,促进项目审批。为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我局积极主动向省环保局汇报、沟通,取得省环保局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到部分应由省局审批的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市级审批权,加快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环保审批,保障了项目及早合法建设,积极推动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
四、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为出发点,着力在“科技化监管、制度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开展了贴近民生、饮用水保护、限期治理项目检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后督察、在线监控系统检查、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六大专项行动。2019年,共出动监察人员2602人次、检查企业1456家次,征收排污费5000余万元;其中查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2件,共处罚金40万元。二是强化环保监管的后督察,切实加强环境问题的整改。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共下达了25份《限期整改决定书》,并督促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县(区)政府和县(区)环保局下达《监察意见的函》和《监察意见》共4份。全年纳入重点案件后督查的企业10家,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环境信访回复、排污费稽查和移送案件办理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重大案件后督察办法”、“钛白粉钒制品生产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办法”、“钛白粉生产企业环境监管手册”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
五、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生态市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编制。《攀枝花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了在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攀枝花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生态市建设保障措施基本确定。全市三区两县生态建设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县(区)生态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二是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有两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省级限期整治。其中仁和区攀枝花市嘉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盐边县亚热带作物示范繁殖场新民分场已基本结束。三是生态细胞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建设。全年共投入200万元资金实施了5个环境优美乡镇(其中有2 个已获省级命名,其余3个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申报材料已报省环保局,等待省环保局组织验收)、17个文明村、260户生态家园建设任务。
六、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我局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专项指挥部牵头单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巩固创模成果、营造宜居环境”目标,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平台和载体,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紧紧围绕“落实一个规划、实现两个确保、实施三项整治、开展六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2%。一是强化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米易、盐边两个污水处理厂现已投入试运行,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米易垃圾处理场建设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根据我市现有饮用水源取水点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完成了新《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监督管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确保了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完成了2018年度危险废物登记及2019年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登记企事业单位共计121家,涉及17类行业,共登记危险废物18种,通过加强管理,实现了全市危险废物零排放。攀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全部完成,即将转入项目建设阶段。四是加强了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经过全面排查,摸清了我市核与辐射设施现状。我市现有9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全部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通过建立一厂一档管理台账、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强化业务培训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了我市核安全。五是认真抓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编制了《2018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报告》,攀枝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得分95.59分,在全省城考排名第三。六是积极推进了环保模范城市群创建工作。攀枝花市已于2019年2月成功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米易县顺利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考核验收;盐边县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县的技术核查,率先成为全省唯一的环保模范城市群。
七、夯实基础,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新进展
根据当前环保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局确定2019年为“环保制度建设年”,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推进了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完善了执法监督制度。遵循“于法周严、遇事简便”的原则,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了环保行政处罚程序和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回避制度、环保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环保执法责任考评制度。二是积极探索环保社会参与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明确了市、县(区)分级管理办法,建立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了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形成了重大案件后督查办法,健全了企业环境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可核查机制。“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八、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环保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全年共计开展了5期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奠定了基础。开展了7期执法专项业务培训班,培训执法监督人员500余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全年共创建5家绿色社区、获得四川省第二批绿色社区先进单位称号,10家绿色学校和绿色幼儿园中有4家获四川省第四批绿色学校创建先进单位称号。积极组织开展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2019环保世纪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好新闻评选、环保家庭评选、绿色环保亲近自然月等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在《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杂志、《四川环保网》、《四川新闻网》、《攀枝花环保网》、《四川经济日报》、《四川科技报》、《四川法制日报》刊发、刊登新闻通稿、新闻通讯类文章126篇(条),加大了环保工作的对外宣传,提升了我市的对外形象。
九、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局党组成员和全局党员一起积极参加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局党员干部结合实际,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突出发展和为民两大主题为出发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积极开展了“做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前沿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实现预期目标。
2019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十、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承上启下、谋划布局“十二五”工作的重要一年。局党组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率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速增效、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和“投资拉动、结构调整、产业攻坚、产能释放、和谐惠民”等重点工作;按照“突出四个重点、夯实四个基础、强化四个监管、统筹四个保障、提升四个能力”工作思路,围绕科技化监管上求突破、制度化管理上求实效、社会化监督上求进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面启动、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立足当前、谋划未来、科学编制环保“十二五”规划,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能力,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夯实环保管理基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动环保“三个历史性转变”,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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